用于车辆的监控方法、装置、系统及控制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34612449发布日期:2023-06-29 08:14阅读:38来源:国知局
用于车辆的监控方法、装置、系统及控制设备与流程

本申请属于车辆监控,尤其涉及一种用于车辆的监控方法、装置、系统及控制设备。


背景技术:

1、驾驶员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的现象,疲劳驾驶会导致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操作时间不当等,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对疲劳驾驶的时间规定为:“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因此,通常采用驾驶员长时间驾驶车辆时的休息时间来确定驾驶员是否疲劳驾驶。由于驾驶员存在个体差异,部分驾驶员在更短的行车时间内即会产生疲劳,此时若继续疲劳驾驶,可能会严重影响行车安全。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用于车辆的监控方法、装置、系统及控制设备,进而能够对驾驶员的疲劳程度进行准确划分,进而输出提示信息,提高了行车安全。

2、本申请的其它特性和优点将通过下面的详细描述变得显然,或部分地通过本申请的实践而习得。

3、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车辆的监控方法,所述监控方法包括:

4、设置时间窗;

5、根据所述车辆的驾驶员的图像,确定所述驾驶员在所述时间窗内的闭眼时长及打哈欠次数;

6、获取所述车辆在所述时间窗内的方向盘转角和车道偏离预警次数;

7、根据同一时间窗内的所述闭眼时长、所述打哈欠次数、所述方向盘转角、所述车道偏离预警次数中的多者,确定所述驾驶员的疲劳等级;

8、根据所述疲劳等级输出提示信息。

9、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基于前述方案,所述根据同一时间窗内的所述闭眼时长、所述打哈欠次数、所述方向盘转角、所述车道偏离预警次数中的多者,确定所述驾驶员的疲劳等级,包括:

10、在同一时间窗内的所述闭眼时长达到第一时长,或所述打哈欠次数达到第一预设次数的情况下,确定所述驾驶员的疲劳等级为轻度疲劳。

11、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基于前述方案,所述根据同一时间窗内的所述闭眼时长、所述打哈欠次数、所述方向盘转角、所述车道偏离预警次数中的多者,确定所述驾驶员的疲劳等级,包括:

12、在同一时间窗内的所述闭眼时长达到第二时长、所述打哈欠次数达到第二预设次数、所述方向盘转角的变化率小于第一预设值、所述车道偏离预警次数满足蛇形驾驶条件,或连续预设数量的眨眼周期内均被确定为所述轻度疲劳的情况下,确定所述驾驶员的疲劳等级为中度疲劳,其中,所述第二时长大于所述第一时长,所述第二预设次数大于所述第一预设次数。

13、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基于前述方案,所述蛇形驾驶条件为:在车道保持功能开启的情况下,所述车道偏离预警次数大于第二预设值。

14、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基于前述方案,所述根据同一时间窗内的所述闭眼时长、所述打哈欠次数、所述方向盘转角、所述车道偏离预警次数中的多者,确定所述驾驶员的疲劳等级,包括:

15、在同一时间窗内的所述闭眼时长达到第三时长、连续预设数量的眨眼周期内均被确定为所述中度疲劳,或所述打哈欠次数达到所述第二预设次数且驾驶时长达到第四时长的情况下,确定所述驾驶员的疲劳等级为重度疲劳,其中,所述第三时长大于所述第二时长。

16、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基于前述方案,所述监控方法还包括:

17、获取所述车辆的行驶速度和所述驾驶员的持续闭眼时长;

18、在所述行驶速度小于预设速度并且所述持续闭眼时长大于第五时长,或者所述行驶速度不小于所述预设速度并且所述持续闭眼时长大于第六时长的情况下,确定所述驾驶员的疲劳等级为重度疲劳,其中,所述第五时长大于所述第六时长。

19、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车辆的监控装置,所述监控装置包括:

20、时间窗设置单元,用于设置时间窗;

21、信息计算单元,用于根据所述车辆的驾驶员的图像,确定所述驾驶员在所述时间窗内的闭眼时长及打哈欠次数;

22、角度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车辆在所述时间窗内的方向盘转角和车道偏离预警次数;

23、等级确定单元,用于根据同一时间窗内的所述闭眼时长、所述打哈欠次数、所述方向盘转角、所述车道偏离预警次数中的多者,确定所述驾驶员的疲劳等级;

24、预警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疲劳等级输出提示信息。

25、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控制设备,所述控制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的方法的步骤。

26、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车辆的监控系统,所述监控系统包括:第一摄像头、方向盘转角传感器、车道偏离预警装置以及上述的控制设备,所述第一摄像头、所述方向盘转角传感器和所述车道偏离预警装置均与所述控制设备连接;其中,

27、所述第一摄像头,用于采集所述车辆的驾驶员的图像;

28、所述方向盘转角传感器,用于检测所述车辆的方向盘转角;

29、所述车道偏离预警装置,用于车道偏离预警。

30、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基于前述方案,所述监控系统还包括:第二摄像头和行车记录摄像头,所述第二摄像头和所述行车记录摄像头均与所述控制设备连接;其中,

31、所述第二摄像头,用于采集乘坐于所述车辆后排的乘员的图像;

32、所述行车记录摄像头,用于采集所述车辆所在的行驶环境的图像。

33、在本申请中,通过设置时间窗;根据所述车辆的驾驶员的图像,确定所述驾驶员在所述时间窗内的闭眼时长及打哈欠次数;获取所述车辆在所述时间窗内的方向盘转角和车道偏离预警次数;根据同一时间窗内的所述闭眼时长、所述打哈欠次数、所述方向盘转角、所述车道偏离预警次数中的多者,确定所述驾驶员的疲劳等级。通过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能够对驾驶员的疲劳程度进行准确划分,进而输出提示信息,避免驾驶员进行疲劳驾驶,提高了行车安全。

34、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并不能限制本申请。



技术特征:

1.一种用于车辆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方法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车辆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同一时间窗内的所述闭眼时长、所述打哈欠次数、所述方向盘转角、所述车道偏离预警次数中的多者,确定所述驾驶员的疲劳等级,包括: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车辆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同一时间窗内的所述闭眼时长、所述打哈欠次数、所述方向盘转角、所述车道偏离预警次数中的多者,确定所述驾驶员的疲劳等级,包括: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车辆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蛇形驾驶条件为:在车道保持功能开启的情况下,所述车道偏离预警次数大于第二预设值。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车辆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同一时间窗内的所述闭眼时长、所述打哈欠次数、所述方向盘转角、所述车道偏离预警次数中的多者,确定所述驾驶员的疲劳等级,包括: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车辆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方法还包括:

7.一种用于车辆的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装置包括:

8.一种控制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9.一种用于车辆的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系统包括:第一摄像头、方向盘转角传感器、车道偏离预警装置以及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控制设备,所述第一摄像头、所述方向盘转角传感器和所述车道偏离预警装置均与所述控制设备连接;其中,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车辆的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系统还包括:第二摄像头和行车记录摄像头,所述第二摄像头和所述行车记录摄像头均与所述控制设备连接;其中,


技术总结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用于车辆的监控方法、装置、系统及控制设备,所述监控方法包括:设置时间窗;根据所述车辆的驾驶员的图像,确定所述驾驶员在所述时间窗内的闭眼时长及打哈欠次数;获取所述车辆在所述时间窗内的方向盘转角和车道偏离预警次数;根据同一时间窗内的所述闭眼时长、所述打哈欠次数、所述方向盘转角、所述车道偏离预警次数中的多者,确定所述驾驶员的疲劳等级。通过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能够对驾驶员的疲劳程度进行准确划分,进而输出提示信息,避免驾驶员进行疲劳驾驶,提高了行车安全。

技术研发人员:朱绪魁,周平杰,王泉,张博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岚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
技术公布日:202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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