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涉及电动汽车,特别涉及一种电动汽车碰撞保护系统。
背景技术:
1、电动汽车碰撞过程中会导致电路系统受损,进而发生漏电、短路、电池起火的情况,同时电动汽车起火的最主要原因也是电动汽车碰撞,因此,如何在电动汽车碰撞时及时断电,已经成为了各车企亟需解决的问题。
2、相关技术中,电动汽车的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器和电机控制器通过can总线接收来自气囊控制器的碰撞信号,但当can总线传输的碰撞信号异常时,易导致电动汽车的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器无法及时断电以及电机控制器无法及时降压,增大了汽车起火风险,影响了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
技术实现思路
1、鉴于此,本申请提供一种电动汽车碰撞保护系统,可以有效降低汽车受碰撞时的起火风险,确保了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
2、具体而言,包括以下的技术方案:
3、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动汽车碰撞保护系统,所述方法包括:
4、气囊控制器,用于响应于车辆碰撞,通过硬线向整车控制器发送第一碰撞信号,并通过can总线向所述整车控制器、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器和电机控制器发送第二碰撞信号;
5、所述整车控制器,用于响应于所述第一碰撞信号,通过硬线向所述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器和所述电机控制器发送所述第一碰撞信号;
6、所述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器,用于在所述第二碰撞信号异常的情况下,响应于所述第一碰撞信号,控制电池断电;
7、所述电机控制器,用于在所述第二碰撞信号异常的情况下,响应于所述第一碰撞信号,控制电机进入降压模式。
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所述整车控制器还用于响应于所述第一碰撞信号和/或所述第二碰撞信号,确定所述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器和所述电机控制器的工作状态。
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整车控制器还用于响应于车辆启动指令,控制所述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器保持电池断电状态,并控制所述电机控制器保持电机处于降压模式。
1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整车控制器还用于响应于检测到车内具有驾乘人员,控制安全气囊打开。
1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系统还包括车身控制器,
12、所述气囊控制器,还用于响应于车辆碰撞,通过硬线向车身控制器发送第一碰撞信号,并通过can总线向所述车身控制器发送第二碰撞信号;
13、所述车身控制器,用于在所述第二碰撞信号异常的情况下,响应于所述第一碰撞信号,控制车门解锁。
1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车身控制器还用于在所述第二碰撞信号异常的情况下,响应于所述第一碰撞信号,控制预警件进行预警。
1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降压模式包括主动放电子模式和主动短路子模式,所述电机控制器具体用于:
16、在所述第二碰撞信号异常的情况下,响应于所述第一碰撞信号,获取当前车速;
17、响应于所述当前车速小于或等于速度阈值,控制电机进入所述主动放电子模式;
18、响应于所述当前车速大于所述速度阈值,控制电机进入所述主动短路子模式。
19、在一些实施例中,在所述电动汽车处于停车未熄火状态的情况下,所述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器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二碰撞信号异常的情况下,响应于所述第一碰撞信号,控制主正继电器和主负继电器断开;
20、所述电机控制器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二碰撞信号异常的情况下,响应于所述第一碰撞信号,控制电机进入主动放电子模式。
21、在一些实施例中,在所述电动汽车处于行车状态的情况下,所述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器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二碰撞信号异常的情况下,响应于所述第一碰撞信号,控制主正继电器和主负继电器断开;
22、所述电机控制器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二碰撞信号异常的情况下,响应于所述第一碰撞信号,控制电机进入主动放电子模式或所述主动短路子模式。
23、在一些实施例中,在所述电动汽车处于充电状态的情况下,所述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器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二碰撞信号异常的情况下,响应于所述第一碰撞信号,控制主正继电器和主负继电器断开。
24、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至少包括:
25、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动汽车碰撞保护系统,在气囊控制器响应于车辆碰撞,通过硬线将第一碰撞信号发送至整车控制器,继而发送给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器和电机控制器,同时通过can总线将第二碰撞信号发送至整车控制器、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器和电机控制器,使得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器在接收到的第二碰撞信号异常的情况下,可以响应于第一碰撞信号,控制电池断电;电机控制器在接收到的第二碰撞信号异常的情况下,可以响应于第一碰撞信号,控制电机进入降压模式。该系统通过增加硬线传输碰撞信号的方式,避免了在can总线传输的碰撞信号异常的情况下,电动汽车的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器无法及时断电以及电机控制器无法及时降压的情况的发生,有效降低车辆受碰撞时的起火风险,确保了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
1.一种电动汽车碰撞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汽车碰撞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整车控制器还用于响应于所述第一碰撞信号和/或所述第二碰撞信号,确定所述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器和所述电机控制器的工作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汽车碰撞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整车控制器还用于响应于车辆启动指令,控制所述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器保持电池断电状态,并控制所述电机控制器保持电机处于降压模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汽车碰撞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整车控制器还用于响应于检测到车内具有驾乘人员,控制安全气囊打开。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汽车碰撞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车身控制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汽车碰撞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身控制器还用于在所述第二碰撞信号异常的情况下,响应于所述第一碰撞信号,控制预警件进行预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汽车碰撞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降压模式包括主动放电子模式和主动短路子模式,所述电机控制器具体用于: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汽车碰撞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电动汽车处于停车未熄火状态的情况下,所述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器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二碰撞信号异常的情况下,响应于所述第一碰撞信号,控制主正继电器和主负继电器断开;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汽车碰撞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电动汽车处于行车状态的情况下,所述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器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二碰撞信号异常的情况下,响应于所述第一碰撞信号,控制主正继电器和主负继电器断开;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汽车碰撞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电动汽车处于充电状态的情况下,所述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器具体用于在所述第二碰撞信号异常的情况下,响应于所述第一碰撞信号,控制主正继电器和主负继电器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