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车辆防盗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699076阅读:195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车辆防盗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车辆防盗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车辆防盗系统。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汽车作为人类重要的交通工具正在迅猛增加,然而现代科技的发展促使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不断提高,汽车被盗事件也越来越多。最初的汽车防盗主要采用机械式防盗装置,它主要是利用简单的机械原理锁住汽车上的某一机构,使其不能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以达到防盗的目的。此后,随着电子技术在汽车上的应用,电子式防盗装置逐渐发展起来,它通过锁住汽车马达、电路和油路达到防盗目的。但机械式和电子式防盗装置均存在只要通过钥匙便可启动汽车的缺点,不能防范罪犯通过偷盗钥匙而达到偷盗汽车的目的。
[0003]近年来,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突破性发展,将人脸识别与汽车防盗相结合正在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因为人脸既是区别人与人之间差别的最重要的特征,利用人脸特征进行身份验证又是最自然直接的手段,而且,相比其它人体生物特征,它是一种非侵犯式的主动识别,具有直接、友好、方便的特点,易为用户所接受。利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防盗,目前所研究的具体方法是安装在车内的人脸检测识别系统在开车前对开车人进行面部识另O,当识别结果与系统数据库中的人脸匹配时,车辆可以正常启动,当识别结果无法与数据库中的人脸匹配时,车辆断电断油,并开始报警。在名为“一种智能化人脸识别汽车防盗器”(专利公布号为CN103538563A)的专利中就对该技术进行了介绍,但是,这种方案并不完善,比如:人脸识别系统缺少二次确认与数据库实时更新的过程,当开车人并非盗贼但人脸又不在数据库中时,车辆将无法启动,带来诸多麻烦;在识别技术上,单纯的静态脸部识别也无法避免盗贼用照片进行欺骗式认证;在预警方式上,缺少与车主移动设备相连的远程预警功能,当人车距离较远时,车主无法及时知道车辆被盗情况;在盗窃取证上,系统也没有涉及相关功能。总的来说,目前已有的人脸识别车辆防盗方案还存在许多局限,也没有完全将该系统的应有功能发挥到最大程度,因此,这一技术也没有实现大规模的市场推广与应用。
【实用新型内容】
[0004]针对汽车防盗需求日益增加与传统汽车防盗技术简单、人脸识别防盗技术方案不完善的突出矛盾,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车辆防盗系统,通过人脸检测终端与移动设备相连的远程信息传输技术、活体检测技术等,不仅可以实现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车辆防盗的功能,而且可完成数据库自动添加、远程自动预警、盗贼照片取证等操作,防治照片欺骗行为。
[0005]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车辆防盗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0006]摄像头及补光模块,用于采集人脸信息,光线不足时补光;
[0007]图像处理模块,用于对采集的人脸图像信息进行识别处理,并进行驾驶人身份判断;
[0008]点火控制模块,用于控制车辆点火系统的开启/关闭;
[0009]通讯模块,用于终端设备与图像处理模块之间通讯;
[0010]预警模块,用于声音预警;
[0011]终端设备,用于接收传输的图像信息和预警信息,发送指令。
[0012]进一步的,还包括数据库模块,用于储存人脸图像信息。
[0013]进一步的,所述驾驶人身份判断包括如下步骤:
[0014]将采集到的人脸图像与数据库中已有的人脸图像进行比对;
[0015]当人脸与数据库中的人脸信息匹配时,向点火控制模块发送允许启动信号;
[0016]当无法匹配时,向通讯模块发送照片传输指令。
[0017]进一步的,所述终端设备为手机。
[0018]进一步的,所述识别处理包括面部识别与活体检测。
[0019]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
[0020]1.本系统抓住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差异特征,通过人脸识别的方式进行驾驶员身份认证,其防盗效果远远超过了简单的机械式、电子式等传统方式;
[0021]2.本系统在已有的人脸识别车辆防盗方案的基础上,通过检测终端与移动设备相连的远程信息传输、活体检测、数据库自动添加等技术,可实现终端与手机双重预警、防照片欺骗、数据库自动更新、盗贼照片取证等功能,解决了已有方案存在的诸多缺陷,极大地提升了车辆防盗技术的研发水平与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能力。
[0022]3.系统原理清晰、结构简单,安装方便,有利于进行市场推广。
【附图说明】
[0023]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0024]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基于人脸识别的车辆防盗系统的系统结构框架图;
[0025]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基于人脸识别的车辆防盗系统的工作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6]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并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实用新型的概念。
[0027]实施例:
[0028]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作进一步说明。
[0029]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车辆防盗系统,包括:
[0030]摄像头及补光模块,用于采集人脸信息,光线不足时补光;
[0031]图像处理模块,用于对采集的人脸图像信息进行识别处理,并进行驾驶人身份判断,识别处理包括面部识别与活体检测(眨眼检测);将采集到的人脸图像与数据库中已有的人脸图像进行比对,并进行驾驶员身份判断,当人脸与数据库中的人脸信息匹配时,向点火控制模块发送允许启动信号;当无法匹配时,向通讯模块发送照片传输指令,并等待通讯模块反馈;
[0032]点火控制模块,用于控制车辆点火系统的开启/关闭;
[0033]通讯模块,用于终端设备与图像处理模块之间通讯;连接终端与手机通讯,当人脸匹配不成功时,将人脸照片发送至绑定手机,并将手机的确认/拒绝指令反馈至身份判断模块;
[0034]预警模块,用于在人脸识别失败后发出车辆防盗警报;
[0035]手机终端:接收系统传输的照片信息,并将确认/拒绝指令发送至系统;接收人脸添加请求,发送确认/拒绝指令;接收预警提示信号。
[0036]数据库模块:储存人脸信息,当新的人脸信息得到确认后,对其进行自动添加。
[0037]下面结合图2给出本实用新型基于人脸识别的车辆防盗系统的工作流程:
[0038]1.在驾驶人进入车内后,摄像头开始采集驾驶人面部图像,在光线不足时,开启红外补光灯;
[0039]2.图像采集完成后,由图像处理模块对采集到的人脸图像与从数据库中读取到的人脸图像进行对比匹配;
[0040]3.当人脸匹配成功时,系统认为驾驶员身份认证通过,向点火控制模块发送开启指令,驾驶人可以正常驾驶车辆;
[0041]4.当人脸匹配失败时,图像处理模块通过3G/4G信息传输模块将采集到的人脸照片发送到绑定的车主手机号;
[0042]5.手机客户端接收到照片信息后,将提示车主进行查看,查看完成后,车主可以选择人脸识别确认或拒绝;
[0043]6.当车主选择确认键后,系统将确认指令发送到图像处理模块,图像处理模块向点火控制模块发送开启指令,驾驶人可以正常驾驶车辆,同时,系统数据库将自动添加该人脸息;
[0044]7.当车主选择拒绝键后,系统将拒绝指令发送到图像处理模块,图像处理模块向车辆预警装置发送预警信号,预警装置以声音警报方式进行预警,同时,通过信息传输模块向手机客户端发送语音预警信息。数据库自动保存该人脸图像,作为盗窃证据。
[0045]应当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仅用于示例性说明或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而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此外,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旨在涵盖落入所附权利要求范围和边界、或者这种范围和边界的等同形式内的全部变化和修改例。
【主权项】
1.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车辆防盗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摄像头及补光模块,用于采集人脸信息,光线不足时补光; 图像处理模块,用于对采集的人脸图像信息进行识别处理,并进行驾驶人身份判断; 点火控制模块,用于控制车辆点火系统的开启/关闭; 通讯模块,用于终端设备与图像处理模块之间通讯; 预警模块,用于声音预警; 终端设备,用于接收传输的图像信息和预警信息,发送指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人脸识别的车辆防盗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数据库模块,用于储存人脸图像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人脸识别的车辆防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设备为手机。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人脸识别的车辆防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识别处理包括面部识别与活体检测。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车辆防盗系统,通过人脸检测终端与移动设备相连的远程信息传输技术、活体检测技术等,不仅可以实现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车辆防盗的功能,而且可完成数据库自动添加、远程自动预警、盗贼照片取证等操作,防治照片欺骗行为,提升了车辆防盗技术的研发水平与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能力。
【IPC分类】B60R25-25
【公开号】CN204415338
【申请号】CN201420816643
【发明人】张伟, 赵君兰, 陈睐, 童小鸣
【申请人】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吴江)
【公开日】2015年6月24日
【申请日】2014年12月22日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