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辆和轨道交通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270530发布日期:2022-03-16 15:07阅读:148来源:国知局
一种车辆和轨道交通系统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轨道交通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车辆和轨道交通系统。


背景技术:

2.传统的高架胶轮有轨电车主要通过防侧翻杆与轨道防侧翻梁相配合以防止车辆侧翻。如图1所示,该高架胶轮有轨电车的两个胶轮设置在轨道梁上。轨道梁的中间具有容纳防侧翻杆的空间,防侧翻杆位于其内。防侧翻杆的两端可以分别抵靠在防侧翻梁缘的下侧面,进而将防侧翻杆限位在轨道梁内,进而防止有轨电车侧翻。现有技术中存在以下问题:防侧翻梁缘太长,车辆转弯时,防侧翻梁缘极易与车辆下车体设备干涉;防侧翻梁缘太短,防侧翻杆与防侧翻梁缘无接触或者接触面积太小,进而会导致车辆发生意外翻车时。因此,采用防侧翻杆防止车辆侧翻的功能效果不理想。
3.因此,提供一种能防止车辆侧翻功能的轨道车辆和轨道交通系统及亟需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为了至少部分解决前述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车辆。所述车辆包括:
5.车体;
6.行走轮,所述行走轮位于车体的下部,所述行走轮行驶于轨道上;
7.第一保持装置,所述第一保持装置位于所述车体的下部,所述第一保持装置为两个,两个所述第一保持装置对称设置在所述行走轮的两侧,所述第一保持装置具有第一滚动轮,两个所述第一滚动轮位于行驶方向上的所述轨道的两侧。
8.当车辆行驶或者转弯的时候,至少一个第一滚动轮可以贴着轨道的侧面上滚动,使车辆能够沿固定轨道行驶,实现自动导向,无需人工控制转弯,安全可靠。同时,滚动轮起到稳定车辆的作用,能够随遇稳定,无需设置专门的伸缩电动支架来稳定车辆,结构简单。
9.在实施例中,所述车体的下部具有向下延伸的车体边缘,所述车体边缘与所述轨道之间形成有容纳空间,所述第一保持装置至少部分位于所述容纳空间内。
10.在实施例中,所述车辆还包括:
11.第二保持装置,所述第二保持装置位于所述车体的下部,所述第二保持装置为两个,两个所述第二保持装置对称设置在所述行走轮的两侧,所述第二保持装置具有第二滚动轮,所述第二滚动轮与所述轨道的外侧壁接触。
12.在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滚动轮位于所述第一滚动轮的上方。
13.在实施例中,所述行走轮通过减震装置与所述车体固定连接,所述减震装置为两个,两个所述减震装置对称设置在所述行走轮的两侧。
14.在实施例中,所述减震装置为螺旋弹簧支撑装置。
15.在实施例中,所述行走轮为两个,两个所述行走轮沿所述车体的长度方向设置。
16.本实用新型还公开了一种轨道交通系统。该轨道交通系统包括:如上所述的车辆;
17.轨道,所述轨道用于支撑所述行走轮,所述轨道两侧分别设置有第一上侧面以及第一下侧面,所述第一上侧面为两个,两个所述第一上侧面对称设置,所述第一下侧面为两个,两个所述第一下侧面对称设置,所述第一滚动轮与所述第一下侧面接触,第二滚动轮与所述第一上侧面接触。
18.第一滚动轮与第一下侧面接触。第二滚动轮与第一上侧面接触,进而能更好地保持车辆的稳定。车辆的第一、第二滚动轮呈一定角度与轨道梁面配合布置,可依靠车轮与轨道本身卡死提供防倾覆力矩,能够起到很好的防侧翻效果,而不需要额外设计梁的防侧翻梁缘,使车辆及轨道结构更加简单,整车重量更小。
19.在实施例中,所述轨道交通系统包括至少两条轨道,所述轨道之间设置有逃生网。:
20.参照后文的说明和附图,详细公开了本实用新型的特定实施方式,指明了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可以被采用的方式。应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在范围上并不因而受到限制。在所附权利要求的精神和条款的范围内,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包括许多改变、修改和等同。
21.针对一种实施方式描述和/或示出的特征可以以相同或类似的方式在一个或更多个其它实施方式中使用,与其它实施方式中的特征相组合,或替代其它实施方式中的特征。
22.应该强调,术语“包括/包含”在本文使用时指特征、整件、步骤或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个或更多个其它特征、整件、步骤或组件的存在或附加。
附图说明
23.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4.图1为现有技术的传统高架胶轮有轨电车的防侧翻结构示意图;
25.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的车辆以及轨道交通系统的示意图;
26.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的车辆车厢的结构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27.下面将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详细说明,应理解这些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在阅读了本实用新型之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各种等价形式的修改均落入本技术所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28.参考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车辆1。该车辆1可以运行在轨道上,例如轨道可以为并列设置的两条,两条轨道上均能运行有该车辆1,进而组成一个轨道交通系统。结合图1所示,该车辆1基本可以包括一车体11。该车体11可以为承载式车身,该车体11内设有多个座椅16。该车体11的长度不超过3m,宽度不超过1.2m,整车高度不超过1.7m。该车辆1的整车尺寸小,与小轿车相比,同样的载客量,整车尺寸更小而乘坐空间更宽敞。采用承载式车身,可以薄板构成为主,车身兼做车架和承受载荷的作用,不用传统的单独承受外
力的转向架结构,即传统转向架上的各总成直接安装在车身上。另外,利用单轮单轴、轮毂电机技术,省去了大量的传动部件,最大的利用了整车的空间,布置更加优化,减轻了车辆重量、降低了车辆重心,整体弯曲和扭转刚度好,使得乘坐舒适性更好。同时,车身以薄板加工为主,可用点焊焊接,易于批量生产,降低成本。车体11的下部设置有驱动车体11运行的动力系统以及保持车体11能稳定地在轨道上运行的保持装置等。
29.具体的,车体11的下部设置有动力电池122以及行走轮121。行走轮121内套设有一轮毂电机123。动力电池122与轮毂电机123连接,进而为轮毂电机123供能。轮毂电机123是指电机转子本身就是轮毂,即在转子上面安装轮胎,该轮毂电机123的最大特点就是将动力装置、传动装置和制动装置都整合一起到轮毂内,使得车辆1的机械部分大为简化。内套轮毂电机123的行走轮121可以运行在预设的轨道上,例如,如图2所示,轨道上也可以形成有一槽,行走轮121可以运行在槽内。在其他的实施立中,轨道的上端面可以为一平整的面,行走轮121可以运行在其上。
30.在一可选的实施例,为了实现车辆1的减振效果,行走轮121可以通过减震装置13与车体11固定连接。减震装置13为两个,两个减震装置13对称设置在行走轮121的两侧。例如,减震装置13可以为螺旋弹簧减震器,两个螺旋弹簧减震器的一端分别连接于行走轮121中心的位置,螺旋弹簧减震器的另一端与车体11连接,两个螺旋弹簧减震器以“v”型布置。当然,本技术并不限于减震装置13仅为螺旋弹簧减震器,减震装置也可以为液压减震装置或空气减震装置等。
31.为了使得车辆1在运行,尤其在转弯时不会脱离轨道2,且转弯半径也能足够的小。车辆1还包括第一保持装置14。所述第一保持装置14可以位于车体11的下部。第一保持装置14为两个,两个第一保持装置14对称设置在行走轮121的两侧。为了实现保持作用,第一保持装置14具有第一滚动轮141,第一滚动轮141位于车体11与轨道2之间,当车辆1行驶或者转弯的时候,至少一个第一滚动轮141可以贴着轨道2的侧面上滚动,使车辆1能够沿固定轨道行驶,实现自动导向,无需人工控制转弯,安全可靠。同时,滚动轮起到稳定车辆1的作用,能够随遇稳定,无需设置专门的伸缩电动支架来稳定车辆1,结构简单。
32.车体11的下部还具有向下延伸的车体11边缘,例如,沿车体11外侧斜向下延伸的一边缘111结构。车体边缘111与轨道2以及车体11底部之间形成有容纳空间,第一保持装置14位于容纳空间内。
33.在一优选的实施例中,参考图2和图3所示,车辆1还包括第二保持装置15。第二保持装置15位于车体11的下部。第二保持装置15为两个,两个第二保持装置15对称设置在行走轮121的两侧。第二保持装置15具有第二滚动轮151,第二滚动轮151与轨道2的外侧壁接触。例如,轨道2的横向界面可以为六边形结构。轨道2两侧分别设置有第一上侧面以及第一下侧面。第一上侧面为两个,两个第一上侧面对称设置。第一下侧面为两个,两个第一下侧面对称设置。第二滚动轮151位于第一滚动轮141的上方。第一滚动轮141与第一下侧面接触。第二滚动轮151与第一上侧面接触,进而能更好地保持车辆1的稳定。车辆1的第一、第二滚动轮151呈一定角度与轨道2梁面配合布置,可依靠车轮与轨道2本身卡死提供防倾覆力矩,能够起到很好的防侧翻效果,而不需要额外设计梁的防侧翻梁缘,使车辆1及轨道2结构更加简单,整车重量更小。
34.第一保持装置14和第二保持装置15的数量和位置可以根据实际的需求进行设置。
例如,一个行走轮121可以包括前后两对第一保持装置14以及位于两对第一保持装置14之间的第二保持装置15。
35.本实用新型还公开了一种轨道交通系统。轨道交通系统包括:如上车辆1以及轨道2。车辆1可以运行于轨道2上。轨道交通系统包括至少两条轨道2,轨道2之间设置有逃生网3,以方便乘客的逃生和检修车辆1。
36.轨道2两侧分别设置有第一上侧面21以及第一下侧面22,第一上侧面21为两个,两个第一上侧面21对称设置,第一下侧面22为两个,两个第一下侧面22对称设置,第一滚动轮141与第一下侧面22接触,第二滚动轮151与第一上侧面21接触。
37.本实用新型已经通过上述实施例进行了说明,但应当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只是用于举例和说明的目的,而非意在将本实用新型限制于所描述的实施例范围内。此外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例,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教导还可以做出更多种的变型和修改,这些变型和修改均落在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以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由附属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范围所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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