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架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66995阅读:57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骨架车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骨架车,特别涉及一种适用于运输北美厢式半挂 车箱体的骨架车。
背景技术
现有北美常规53'骨架车载荷平台高度尺寸在49"左右,相对较高, 加上实现框架包装后的北美厢式半挂车箱体整体高度较高,在131"左右, 这样用现有北美53'骨架车来进行厢体运输,则从轮胎到箱顶的整体高度 尺寸将会大于美国法律所规定要求的13'6"(美国厢半挂车法规要求长 x宽x高53'X 102.36" X 13'6"),这样无法实现美国道路运输。而在美 国,对高度限值有2个规定,13,6"和14'6",超过13'6"但小于14'6" 者,申请一个允许权交一定费用,就可以上路运输;如果超过14'6"则不 仅需要付费运输,而且需要逐单办理运输业务,效率非常低,成本高的无 法掌控。上述集装箱运输骨架车在对现有厢体的运输上,使用时产生麻烦 与不便,有待改善。、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的53'骨架车,可以有效方便的运输北美厢 式半挂车箱体。一种骨架车,包括车架总成、悬挂系统,制动系统、电器系统、行走机 构,所述车架包括一鹅颈部,所述鹅颈部一端连接安装部,另一端连接承载 部;其中,所述车架总成的总长与北美厢式半挂车箱体的长度基本相等,所述悬挂 系'统中的轮轴在车架和钢板弹簧之间被固定安装在所述钢板簧上;所述承载部上设有两贯穿横梁总成,所述两贯穿横梁总成之间的距离为40,集装箱标准吊具的长度,并且,每个贯穿横梁总成上设有两个转锁装置,所述两锁扣装置之间的距离为40'集装箱标准吊具的宽度。所述的骨架车,其中,所述承载部距地面的距离小于1100mm。 所述的骨架车,其中,所述承载部距地面的距离小于950mm。 所述的骨架车,其中,所述安装部下设有一与牵引车连接的牵引销,该牵引销距骨架车前端梁距离牵引车的尺寸。所述的骨架车,其中,所述牵引销距骨架车前端梁距离为250-381mm。 所述的骨架车,其中,所述承载部包括可拆分的两部分,两部分之间有一用以连接便于后期拆解运输的连接部。所述的骨架车,其中,所述前贯穿横梁总成距牵引销中心距离小于等于2350mm。所述的骨架车,其中,所述行走结构包括一个支腿,该支腿中心距牵引 销中心距离小于等于1900mm。所述的骨架车,其中,所述的行走机构至少包括一个轮胎轴。所述的骨架车,其中,所述轮胎轴的轴心到骨架车尾端的距离为小于等 于糊Omm。本实用新型采用上面的技术,具有如下优点1、 降低高度,本实用新型结构使骨架车和地面之间的距离降低,在 装运上北美厢式半挂车箱体之后,仍然不超过美国道路法规要求的极限尺 寸14, (14'= 4267.2mm,美国道路法规对厢半挂车要求长x宽x高53, X 102.36"X13,6",其中高度尺寸极限尺寸14'),可以在隧道、涵洞下通 过,使得产品异地运输得到实现。2、 方便运输,本实用新型的53'骨架车本身设计采用可拆装式结构, 这样53'骨架车本身运输的时候,可以实施拆卸运输,满足骨架车本身的 批量堆叠运输,节约成本;3、 降低运输成本,本实用新型有效降低整体高度,这样在北美地区 就不需要和当地政府谈以取得特殊上路条件许可,也不用交特种运输的特 别费用,从而大大降低运输的成本。从结构上讲,目前现有53,骨架车都 不能实现包装后的厢体和骨架车的联接及运输,通过这种特殊的整体布置 设计,使得包装后的厢体能够实现在骨架车上的运输。


图1为本发明骨架车的主视图;图2为本发明骨架车的俯视图;图3为本发明骨架车上装有箱体的俯视图;图4为本发明骨架车上装有箱体的主视图。附图标记1车架总成11安装部 lll牵引销12鹅颈部13承载部 131连接部14贯穿横梁总成 2支腿总车 3悬挂系统4制动系统和电器系统 5轮胎脉鄉拭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如图1所示, 一种骨架车,包括车架总成1、支腿总车2、悬挂系统3, 制动系统和电器系统4、行走机构等组成,部分部件采用现有技术,所以不 再详述。而行走机构包括轮胎轴和固定在轮胎轴上的轮胎5等。该车架1采用钢板焊接而成空间框架结构,整体大体成一梯形。该车架包 括安装部11,鹅颈部12、承载部13以及固设在承载部上的两贯穿横梁总 成14。该鹅颈部12 —端固接安装部11,另一端固接承载部13,这样组成一 整体的骨架车,该骨架车整体长基本与北美厢式半挂车的箱体的长度一样, 也就是16387mm,这样才能够承载北美厢式半挂车的箱体。该车架1的安装部11是与牵引车相连接。该安装部下设有一与牵弓l车上 的牵引盘连接的牵引销111,该牵引销111距离骨架车前端梁的距离匹酉己不同的牵引车的尺寸。该牵引销111距离骨架车前端梁最佳为250-381mm,这样 匹配美国牵引车的尺寸,进一步节省成本。该牵引销111插入牵引车车头中 就可以是骨架车与牵引车相连接。如图所示,该鹅颈部12为一斜面,设在安装部与承载部之间,该鹅颈部 起到过渡的作用。该鹅颈的结构可以有多种结构,可以采用斜面、曲线等形 状。承载部13是用来承载集装箱或者类似集装箱的箱体,所示该承载部13 是一水平面。在骨架车平放地面的时候,该承载部13距离地面的距离小于等 于1100mm,这样加上箱体,符合美国道路法规对高度14,6"的要求。当然该 承载部13距离地面的距离最好小于等于950mm,这样在装上箱体之后能保 证符合美国的道路法规对高度的限值13,6"的规定,这样就更加的节省费 用。该承载部13包括至少两部分,该两部分是可拆分,两部分之间有一用 以连接的连接部131。将承载部13分成两部分,也就是把骨架车分成了两部 分,这样使长约14.5米的骨架车分成两部分,这样方便了运输骨架车。当然 还可以拆成三部分,进一部减少每一部分的距离。在该车架主体中间设有两贯穿横梁总成14。该两贯穿横梁总成14之间 的距离为标准吊具的长度,也就是11989mm。两贯穿横梁总成14固设在车 架上,贯穿横梁总成14的顶面与该车架承载部所在面处在同一平面,也就是 说,在有两贯穿横梁总成14的情况下,该车架形成的承载面仍然为一平面。 在每个贯穿横梁总成14的两端设有两个锁扣角件的转锁装置,该两个转锁装 置之间的距离为标准吊具的宽度,也就是2260mm。该两贯穿横梁总成14靠 近骨架车前端的为前贯穿横梁总成,靠近尾端的为后贯穿横梁总成。该前贯 穿横梁总成中心距离骨架车的前端梁小于等于2350mm。该行走机构设在承载部下面,该行走机构包括悬挂支架、牵引滑板、支 腿、轮胎、钢圈等。该支腿中心距牵引销中心距离小于等于1900mm。在承 载部下面设有至少一个轮胎轴,轮胎5固定在轮胎轴上。该轮胎5的轮胎轴 的轴心距离骨架车尾端的距离小于等于4000mm。因为箱体如果装有货物, 该骨架车能更好的承重,就需要增加轮胎。这样在承载部下面可以设有两 个,三个或者更多轮胎轴,而在多个轮胎轴的的时候,最后一个轮胎轴的轴 心距离骨架车尾端的距离仍然保持小于等于4000mm。所述悬挂系统中的轮轴在车架和钢板弹簧之间被固定安装在所述钢板簧 上。钢板簧悬挂系统一般由钢板弹簧、U型螺栓、拉杆、板簧座、垫板、 紧固件组成,板簧相对与车轴的位置来分,车轴在板簧的上面,称之为反装 悬挂,也称之为下置式钢板簧悬挂系统。采用这样的结构具有有效降低挂车 承载面的高度,使得整车中心降低且有效高度空间提高。在使用的时候,吊装需要的箱体到骨架车上,然后转动贯穿横梁总成上 的锁件对箱体实施锁紧,再通过牵引车上的牵引盘与骨架车上的牵引销进行 挂接后,即可实施道路运输。本实用新型在结构设计的时候,前移牵引销,采用较小前悬(前悬尺寸10"),较低载荷平台(37"),反装悬挂(overshmg)取得较低悬挂高度 (7")布置,同时在53'骨架车大梁40'位置处设置集装箱角锁,满足箱体 包装后整体运输紧固锁紧的要求。所以即使运输北美箱体,也满足美国厢 式半挂车法规长x宽x高的要求53'xl02.36"xl3'6"。本骨架车在制造的时候,大部分尺寸都可以有上下100mm的范围值, 所以以上尺寸并不能局限在精确的数值点上。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较佳可行的实施例而已,不能因此即局限本 实用新型的权利范围,对熟悉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举凡运用本实用 新型的技术方案和技术构思做出其他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而所有这些改 变和变形都应属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1. 一种骨架车,包括车架总成、悬挂系统,制动系统、电器系统、行走机构,所述车架包括一鹅颈部,所述鹅颈部一端连接安装部,另一端连接承载部;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架总成的总长与北美厢式半挂车箱体的长度基本相等,所述悬挂系统中的轮轴在车架和钢板弹簧之间被固定安装在所述钢板簧上;所述承载部上设有两贯穿横梁总成,所述两贯穿横梁总成之间的距离为40’集装箱标准吊具的长度,并且,每个贯穿横梁总成上设有两个转锁装置,所述两锁扣装置之间的距离为40’集装箱标准吊具的宽度。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架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部距地面的距 离小于l画mm。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骨架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部距地面的距 离小于950mm。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架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部下设有一与 牵引车连接的牵引销,该牵引销距骨架车前端梁距离牵引车的尺寸。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骨架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销距骨架车前 端梁距离为250-381 mm。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架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部包括可拆分 的两部分,两部分之间有一用以连接便于后期拆解运输的连接部。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架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贯穿横梁总成距 牵引销中心距离小于等于2350mm。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架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结构包括一个 支腿,该支腿中心距牵引销中心距离小于等于1900mm。
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架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行走机构至少包 括一个轮胎轴。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骨架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轮胎轴的轴心到 骨架车尾端的距离为小于等于4000mm。
专利摘要一种大鹅颈极小前悬的特种骨架车,包括车架总成、悬挂系统,制动系统、电器系统、行走机构等,其中,车架包括一鹅颈部,鹅颈部一端连接安装部,另一端连接承载部;在骨架车平放地面时,承载部距地面小于等于1100mm,承载部上设有两贯穿横梁总成,两贯穿横梁总成之间的距离为11989mm,每个贯穿横梁总成上设有两个锁扣装置,两锁扣装置之间的宽度距离为2260mm。本实用新型有效降低整体高度的同时满足正常牵引车的拖挂要求,这样在北美地区就不需要和当地政府谈以取得特殊上路条件许可,也不用寻找特种牵引设备来满足拖挂要求,同时也免去了交特种运输的特别费用及寻找特种车辆的各种难题,从而大大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把各种不可控制的因素降到最低。
文档编号B62D53/00GK201105771SQ200720146270
公开日2008年8月27日 申请日期2007年7月27日 优先权日2007年7月27日
发明者叶振祥, 熊腊林, 王云波, 石守勇 申请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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