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汽车制造技术,特别涉及汽车外覆盖件和汽车以及汽车外覆盖件的制作方法。
背景技术:
汽车覆盖件常选用连续纤维增强复合材料(例如碳纤维)的层压板,由于材料特性和成型工艺特点,不能和传统的钣金覆盖件一样通过内外板折边完成装配,一般的方法是内外板粘接,边缘形成直边,不能满足造型的要求。为实现边缘圆角,一般方法是在内外板粘接之后通过打磨实现,但效率低且质量稳定性差。且对于外板有外露要求的覆盖件,不能保证圆角在可视区域的连续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提供了汽车外覆盖件的制作方法,所述制作方法提高了外覆盖件的质量稳定性。并且,所述制作方法包括:
形成复合材料层压外板,所述复合材料层压外板具有覆盖主体和位于所述覆盖主体的边界处的翻边,并且,所述翻边向所述覆盖主体的一侧翘起;
将所述翻边修剪至预定的翘起高度;
在所述翻边背向所述覆盖主体的外侧打磨形成圆角;
形成复合材料层压内板;
将所述复合材料层压内板在所述翻边翘起的一侧粘接于所述复合材料层压外板的所述覆盖主体,并使所述复合材料层压内板靠近所述翻边的一侧边缘与所述翻边形成所述汽车外覆盖件的包边圆角。
可选地,在上述实施例中,所述翻边相对于所述覆盖主体的倾斜角度不小于90度。
可选地,在上述实施例中,该制作方法进一步在所述复合材料层压内板靠近所述翻边的一侧边缘与所述翻边之间填充物料。
可选地,在上述实施例中,该制作方法进一步将所述复合材料层压内板靠近所述翻边的一侧边缘斜切为与所述翻边适配的形状、并粘接于所述翻边。
可选地,在上述实施例中,该制作方法利用倒圆角刀具打磨形成所述圆角。
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例提供了汽车外覆盖件,所述汽车外覆盖件由上述实施例中的方法制作形成。
本发明的又一个实施例提供了汽车,所述汽车包括上述实施例中的所述汽车外覆盖件。
根据上述的各实施例,复合材料层压外板上设置有翻边,将复合材料层压内板边缘通过复合材料层压外板的翻边包在里面,实现了汽车覆盖件包边圆角。从而提高了汽车外覆盖件的质量稳定性,并且对于复合材料层压外板有外露要求的汽车覆盖件,能够保证圆角在可视区域的连续性。
附图说明
以下附图仅对本发明做示意性说明和解释,并不限定本发明的范围。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汽车外覆盖件的制作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a至图2e为本发明实施例一形成汽车外覆盖件的具体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汽车外覆盖件的侧视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二汽车外覆盖件的切面图。
标号说明
21 复合材料层压外板
210 覆盖主体
211、211’、211” 翻边
22、22’ 复合材料层压内板
23 物料
24、24’ 粘接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对发明的技术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现对照附图说明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在各图中相同的标号表示相同的部分。
在本文中,“示意性”表示“充当实例、例子或说明”,不应将在本文中被描述为“示意性”的任何图示、实施方式解释为一种更优选的或更具优点的技术方案。
为使图面简洁,各图中的只示意性地表示出了与本发明相关部分,而并不代表其作为产品的实际结构。另外,以使图面简洁便于理解,在有些图中具有相同结构或功能的部件,仅示意性地绘示了其中的一个,或仅标出了其中的一个。
在本文中,“上”、“下”、“前”、“后”、“左”、“右”等仅用于表示相关部分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而非限定这些相关部分的绝对位置。
在本文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彼此的区分,而非表示重要程度及顺序、以及互为存在的前提等。
在本文中,“相等”、“相同”等并非严格的数学和/或几何学意义上的限制,还包含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且制造或使用等允许的误差。除非另有说明,本文中的数值范围不仅包括其两个端点内的整个范围,也包括含于其中的若干子范围。
现有技术中为实现边缘圆角,在内外板粘接之后通过打磨实现,经过打磨后内外板都暴露在外面,非常不美观。现有技术的方法效率低且质量稳定性差。且对于外板有外露要求的覆盖件,不能保证圆角在可视区域的连续性。通过本发明汽车外覆盖件的制作方法,外板上设置有翻边,将内板边缘通过外板翻边包在里面,实现了汽车覆盖件包边圆角。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汽车外覆盖件的制作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其包括以下步骤,该方法包括:
步骤11、形成复合材料层压外板,该复合材料层压外板具有覆盖主体和位于覆盖主体的边界处的翻边,并且,翻边向覆盖主体的一侧翘起。
其中,可以理解的是,形成翻边的边界为预定形成圆角的边界,该翻边角度应满足拔模方向要求,如果翻边角度太小,则无法将外板从外板模具中拔出。因此,要求所述翻边相对于覆盖主体的倾斜角度不小于90度。
步骤12、将翻边修剪至预定的翘起高度;
其中,翻边的作用是为了通过后续的工艺形成汽车外覆盖件的带圆角的包边,因此,此处提到的预定的翘起高度可以理解为满足包边的厚度尺寸的高度。并且,对翻边的修剪可以通过机加工来实现。
步骤13、在翻边背向所述覆盖主体的外侧打磨形成圆角;
该步骤中,优选地,该制作方法可以利用特定道具(例如倒圆角刀具)打磨形成所述圆角。
步骤14、形成复合材料层压内板;
步骤15、将复合材料层压内板在翻边翘起的一侧粘接于复合材料层压外板的所述覆盖主体,并使复合材料层压内板靠近翻边的一侧边缘与翻边形成汽车外覆盖件的包边圆角。
在一种实施例中,该制作方法可以通过在复合材料层压内板靠近翻边的一侧边缘与翻边之间填充物料,以避免在复合材料层压内板靠近所述翻边的一侧边缘与翻边之间出现断缝,从而使复合材料层压内板靠近翻边的一侧边缘与翻边形成的包边圆角平滑并且连续。
在另一种实施例中,同样是为了使翻边和复合材料层压内板形成的包边圆角,该制作方法可以通过将复合材料层压内板靠近所述翻边的一侧边缘斜切为与翻边适配的形状、并粘接于翻边,使复合材料层压内板靠近翻边的一侧边缘与翻边形成汽车外覆盖件的包边圆角。
下面对两个实施例分别进行详细说明。
实施例一
请参见图2a至图2e。
形成复合材料层压外板21,如图2a所示。复合材料层压外板21具有覆盖主体210和位于覆盖主体210的边界处的翻边211,并且,翻边211向覆盖主体210的一侧翘起。
将翻边211修剪至预定的翘起高度,修剪后的翻边211’如图2b所示。
在翻边211’背向覆盖主体210的外侧打磨形成圆角,打磨后的翻边211”如图2c所示。
形成复合材料层压内板22。
将复合材料层压内板22在翻边211”翘起的一侧粘接于复合材料层压外板21的覆盖主体210,如图2d所示。
通过在复合材料层压内板22靠近翻边211”的一侧边缘与翻边211”之间填充物料23,使复合材料层压内板22靠近翻边211”的一侧边缘与翻边211”形成汽车外覆盖件的包边圆角,并且形成的包边圆角是平滑连续的,如图2e所示。可以理解的是,填充的物料23可以是腻子等填充物。
需要说明的是,从图2d和图2e中可以看出,复合材料层压内板22和复合材料层压外板21之间进行粘接时,可以使用粘接胶层24,并且,从图2d和图2e可以看到粘接胶层24是有厚度的。相应地,修剪后的翻边211’的翘起高度可以认为是与复合材料层压内板22和粘接胶层24的厚度之和基本相同。当然,粘接胶层24的厚度也有可能小到足以忽略不计,此时,修剪后的翻边211’的翘起高度也可以认为是与复合材料层压内板22的厚度基本相同。
根据上述实施例制作出的汽车外覆盖件侧视图如图3所示。从图3可以清楚地看到,外板的翻边211”包裹着复合材料层压内板22的边缘,实现了汽车覆盖件包边圆角。
图3中汽车外覆盖件只是示意性的表达,当覆盖件位于车身的不同部分时,形状可以随着需要而变化,但是通过外板设计翻边,将内板边缘通过外板翻边包在里面,实现汽车覆盖件包边圆角的原理是相同的。
基于同样的发明构思,本发明还提供一种汽车,所述汽车包括根据上述实施例制作出的汽车外覆盖件。
实施例二
在本实施例中,可以像如实施例一的图2a所示的那样形成复合材料层压外板21,像如实施例一的图2b所示的那样将修剪形成具有预定的翘起高度的翻边211’,像实施例一的图2c所示的那样打磨形成外侧具有圆角的翻边211”,以及像实施例一那样形成复合材料层压内板22。
不同于实施例一的是本实施例在将复合材料层压内板22粘接于复合材料层压外板21的覆盖主体210之前,先将复合材料层压内板22靠近翻边211”的一侧边缘斜切为与翻边211”适配的形状,并且,请参见图4,本实施例在将边缘被斜切后的复合材料层压内板22’从翻边211”翘起的一侧粘接至复合材料层压外板21的覆盖主体210后,还将复合材料层压内板22’靠近翻边211”的一侧边缘粘接至翻边211”。从图4中可以看出,本实施例中的粘接胶层24’不但位于复合材料层压内板22’与外板21的覆盖主体210之间,而且还进一步延伸至复合材料层压内板22’靠近翻边211”的一侧边缘与翻边211”之间。
从而,使复合材料层压内板22’靠近翻边211”的一侧边缘与翻边211”形成汽车外覆盖件的包边圆角,并且形成的包边圆角是平滑连续的。
由此,本实施例的汽车外覆盖件制作形成。本实施例中,由于复合材料层压内板22’通过边缘斜切为与翻边211”适配的形状,在与翻边211”配合时,大大减少了与翻边211”之间的间隙,所以不需要像实施例一那样在内板22靠近翻边211”的一侧边缘与翻边211”之间填充物料23,而是可以依靠粘接胶层24’即可消除上述的间隙。
基于同样的发明构思,本发明还提供一种汽车,该汽车包括根据上述任意一个实施例制作出的汽车外覆盖件。
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是按照各个实施方式描述的,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上文所列出的一系列的详细说明仅仅是针对本发明的可行性实施方式的具体说明,而并非用以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未脱离本发明技艺精神所作的等效实施方案或变更,如特征的组合、分割或重复,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