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婴儿车,包括:
承载乘客的座椅;
构造为承载座椅的车架;
活动性组件,其包括至少一个前轮和一对后轮,该活动性组件可操作地连接至该车架;和
制动系统,其向该活动性组件施加摩擦制动,
其中该制动系统包括:
第一制动组件,其可操作地连接至该活动性组件的第一车轮和第一线缆,
第二制动组件,其可操作地连接至该活动性组件的第二车轮和第二线缆,
执行机构,其被构造为由使用者驱动而向第三线缆施加拉力,和
制动平衡器,其分别通过第一、第二和第三线缆可操作地连接至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和执行机构,该制动平衡器被构造为响应执行机构的驱动而使施加到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上的制动基本上平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婴儿车,其中该车架包括手柄,并且其中该执行机构提供在该手柄附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婴儿车,其中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各自包括一个可移动的摩擦搭合构件,该摩擦搭合构件可以移动从而与提供在该活动性组件的对应车轮处的基础构件摩擦搭合,并且其中该制动平衡器响应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的每一个中可移动摩擦搭合构件和基础构件之间各自不相等的距离而自动调整经由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施加的制动力。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婴儿车,其中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各自包括刹车片和制动鼓,刹车片和制动鼓彼此分开各自的距离,并构造为响应执行机构的驱动而彼此摩擦搭合,并且其中该制动平衡 器响应不相等的各自的距离而自动调整经由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施加的制动力。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婴儿车,其中该制动平衡器包括平衡器杆,其在第一连接部分枢转连接至第三线缆,该第一连接部分设置在平衡器杆的纵向中点附近。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婴儿车,其中所述制动平衡器进一步包括可操作地连接至第一线缆的第二连接部分和可操作地连接至第二线缆的第三连接部分,并且其中该第二和第三连接部分设置在平衡器杆的相对的纵向端部附近。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婴儿车,其中所述制动平衡器包括箱体,该箱体限定了导轨槽,该平衡器杆能够在导轨槽中响应执行机构的驱动而移动。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婴儿车,其中,为响应第一制动组件先于第二制动组件实现摩擦搭合的情况,该制动平衡器被构造为使平衡器杆能够绕第一连接部分枢转,以通过使第三连接部分响应第一连接部分的移动而行进与第二连接部分相等或更远的距离来使经由第二和第三连接部分施加的拉力均衡。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婴儿车,其中施加到第三线缆的拉力被传递到平衡器杆,并且其中该平衡器杆通过枢轴连接第三线缆,使得可以分别根据第一和第二线缆的不同移动量而将拉力基本相等地传递到第一和第二线缆。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婴儿车,其中第一和第二线缆的不同移动量是基于第一连接部分的移动,通过平衡器杆的枢转以提供第二和第三连接部分的不同移动量来实现的。
11.一种向婴儿车的活动性组件施加摩擦制动的制动系统,所述制动系统包括:
第一制动组件,其可操作地连接至该活动性组件的第一车轮和第一线缆,
第二制动组件,其可操作地连接至该活动性组件的第二车轮和第二线缆,
执行机构,其被构造为由使用者驱动而向第三线缆施加拉力,和
制动平衡器,其分别通过第一、第二和第三线缆可操作地连接至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和执行机构,该制动平衡器被构造为响应执行机构的驱动而使施加到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上的制动基本上平衡。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该车架包括手柄,并且其中该执行机构提供在该手柄附近。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各自包括一个可移动的摩擦搭合构件,该摩擦搭合构件可以移动从而与提供在该活动性组件的对应车轮处的基础构件摩擦搭合,并且其中该制动平衡器响应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的每一个中可移动摩擦搭合构件和基础构件之间各自不相等的距离而自动调整经由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施加的制动力。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各自包括刹车片和制动鼓,刹车片和制动鼓彼此分开各自的距离,并构造为响应执行机构的驱动而彼此摩擦搭合,并且其中该制动平衡器响应不相等的各自的距离而自动调整经由第一和第二制动组件施加的制动力。
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该制动平衡器包括平衡器杆,其在第一连接部分枢转连接至第三线缆,该第一连接部分设置在平衡器杆的纵向中点附近。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所述制动平衡器进一步包括可操作地连接至第一线缆的第二连接部分和可操作地连接至第二线缆的第三连接部分,并且其中该第二和第三连接部分设置在 平衡器杆的相对的纵向端部附近。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所述制动平衡器包括箱体,该箱体限定了导轨槽,该平衡器杆能够在导轨槽中响应执行机构的驱动而移动。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为响应第一制动组件先于第二制动组件实现摩擦搭合的情况,该制动平衡器被构造为使平衡器杆能够绕第一连接部分枢转,以通过使第三连接部分响应第一连接部分的移动而行进与第二连接部分相等或更远的距离来使经由第二和第三连接部分施加的拉力均衡。
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施加到第三线缆的拉力被传递到平衡器杆,并且其中该平衡器杆通过枢轴连接第三线缆,使得可以分别根据第一和第二线缆的不同移动量而将拉力基本相等地传递到第一和第二线缆。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第一和第二线缆的不同移动量是基于第一连接部分的移动,通过平衡器杆的枢转以提供第二和第三连接部分的不同移动量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