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儿童玩具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电动童车。
背景技术:
儿童车是儿童玩具之中的一大门类,其中主要包括有儿童自行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以及儿童三轮车四大类。
图1为现有技术提供的儿童车中儿童自行车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现有技术提供的儿童车中儿童推车的结构示意图;图3为现有技术提供的儿童车中婴儿学步车的结构示意图;图4为现有技术提供的儿童车中儿童三轮车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地,如图1所示,儿童自行车通常主要适用儿童的年龄范围是4-8岁;如图2所示,儿童推车通常主要适用儿童的年龄范围是0-4岁;如图3所示,婴儿学步车通常主要适用儿童(婴儿)的年龄范围是0.5-1.5岁;如图4所示,儿童三轮车通常主要适用儿童的年龄范围是3-7岁。
然而,本申请发明人发现,现实生活中大多数2-4岁年龄范围的儿童有强烈的欲望想进行(儿童)自行车或三轮车的骑行尝试,但又可能局限于因年龄偏小尚且无法自主地进行脚踏骑行而无法实现车体(自行车或三轮车)的行进。
因此,如何提供一种电动童车,既能够满足年龄偏小的儿童进行骑行尝试,又无需自主地进行脚踏骑行便可行进,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亟需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动童车,以解决现有的儿童车通常无法既满足年龄偏小的儿童进行骑行尝试,又无需自主地进行脚踏骑行便可行进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动童车,包括:车体支架及与所述车体支架连接的车轮体;所述电动童车还包括:手持把,所述手持把设于所述车体支架的前端上侧,用于儿童进行手持扶稳;脚踏板,所述脚踏板设于所述车体支架的中部下侧,用于儿童进行脚踏踩稳;座椅板,所述座椅板设于所述车体支架的后端上侧,用于儿童进行倚靠坐稳;驱动器,所述驱动器设置在所述车体支架上,且所述驱动器与所述车轮体电连接,用于驱动所述电动童车平稳行进。
其中,所述驱动器为电机,所述电机的规格为12V60W。
具体地,所述电动童车还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与所述驱动器电连接,用于控制所述电动童车前进或后退。
进一步地,所述电动童车还包括:供电器,所述供电器分别与所述驱动器和所述控制器电连接,用于为所述驱动器和所述控制器提供电力。
优选地,所述供电器为电瓶,所述电瓶的规格为12V20Ah。
实际应用时,所述车轮体包括有四个,且对应所述车体支架的前端连接的两个所述车轮体为万向轮。
其中,所述电动童车还包括:投币器,所述投币器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待所述投币器中投入硬币后,所述控制器能够控制所述驱动器工作。
具体地,所述投币器上设置有充电口,所述充电口与所述供电器电连接;所述充电口与电源连接后,能够用于为所述供电器进行充电操作。
进一步地,所述电动童车还包括:喇叭,所述喇叭与所述供电器电连接。
优选地,所述电动童车还包括:灯带,所述灯带与所述供电器电连接。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电动童车具有以下优势: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电动童车中,包括:车体支架及与车体支架连接的车轮体;该电动童车还包括:手持把、脚踏板、座椅板和驱动器。具体地,手持把设于车体支架的前端上侧,用于儿童进行手持扶稳;脚踏板设于车体支架的中部下侧,用于儿童进行脚踏踩稳;座椅板设于车体支架的后端上侧,用于儿童进行倚靠坐稳;驱动器设置在车体支架上,且驱动器与车轮体电连接,用于驱动电动童车平稳行进。由此分析可知,使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电动童车时,儿童可以依靠坐稳在座椅板上、并手持扶稳手持把、且脚踏踩稳脚踏板,以进行模拟骑行的尝试体验,同时电动童车可以通过驱动器带动车轮体转动,以使电动童车在车轮体的作用下平稳行进,从而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电动童车,既能够满足年龄偏小的儿童进行骑行尝试,又无需自主地进行脚踏骑行便可行进的目的。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现有技术提供的儿童车中儿童自行车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现有技术提供的儿童车中儿童推车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现有技术提供的儿童车中婴儿学步车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现有技术提供的儿童车中儿童三轮车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电动童车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车体支架; 2-车轮体;
3-手持把; 4-脚踏板;
5-座椅板; 6-驱动器;
31-手把套; 41-脚踏套;
7-控制器; 71-按钮开关;
8-供电器; 21-轮罩;
9-投币器; 10-喇叭;
11-灯带。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电动童车的结构示意图。
如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动童车,包括:车体支架1及与车体支架1连接的车轮体2;该电动童车还包括:手持把3,手持把3设于车体支架1的前端上侧,用于儿童进行手持扶稳;脚踏板4,脚踏板4设于车体支架1的中部下侧,用于儿童进行脚踏踩稳;座椅板5,座椅板5设于车体支架1的后端上侧,用于儿童进行倚靠坐稳;驱动器6,驱动器6设置车体支架1上,且驱动器6与车轮体2电连接,用于驱动电动童车平稳行进。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电动童车具有以下优势: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电动童车中,如图5所示,包括:车体支架1及与车体支架1连接的车轮体2;该电动童车还包括:手持把3、脚踏板4、座椅板5和驱动器6。具体地,手持把3设于车体支架1的前端上侧,用于儿童进行手持扶稳;脚踏板4设于车体支架1的中部下侧,用于儿童进行脚踏踩稳;座椅板5设于车体支架1的后端上侧,用于儿童进行倚靠坐稳;驱动器6设置在车体支架1上,且驱动器6与车轮体2电连接,用于驱动电动童车平稳行进。由此分析可知,使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电动童车时,儿童可以依靠坐稳在座椅板5上、并手持扶稳手持把3、且脚踏踩稳脚踏板4,以进行模拟骑行的尝试体验,同时电动童车可以通过驱动器6带动车轮体2转动,以使电动童车在车轮体2的作用下平稳行进,从而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电动童车,既能够满足年龄偏小的儿童进行骑行尝试,又无需自主地进行脚踏骑行便可行进的目的。
此处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为了提高儿童手握手持把3时的舒适度,如图5所示,上述手持把的两端可以分别套设有手把套31,且该手把套31可以为橡胶、塑料、或橡塑等材质中的任意一种,从而通过手把套31的设置以提高手持把3手握区域的柔软性,进而有效提高儿童手握手持把3时的舒适度;此外,为了提高儿童脚踩脚踏板4时的稳定性,如图5所示,上述脚踏板4的两端可以分别套设有脚踏套41,且该脚踏套41可以为橡胶、塑料、或橡塑等材质中的任意一种,从而通过脚踏套41的设置以提高脚踏板4脚踏区域的摩擦系数,进而有效提高儿童脚踩脚踏板4时的稳定性。
此外,为了防止儿童在未经家长允许的情况下随意操控电动童车进行玩耍,上述电动童车上还可以设置有钥匙开关,该钥匙开关能够用于控制驱动器6的工作状态,即控制驱动器6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从而起到限制儿童随意玩耍的作用。
其中,为了保证驱动器6能够用于驱动电动童车平稳行进,即保证驱动器6能够为电动童车提供动能,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电动童车中,上述驱动器6可以为电机,例如步进电机或伺服电机等,且该电机的规格可以优选为12V60W,当然也可以为其它规格,例如12V40W等。具体地,为了便于驱动器6与车轮体2电连接,可以尽量将驱动器6临近车轮体2处进行安装,以便于线路布局;此时,与驱动器6临近的车轮体2为(驱动)车轮体2、其它车轮体2为(非驱动)车轮体2。
具体地,为了提高电动童车的性能,如图5所示,上述电动童车还可以包括:控制器7,该控制器7可以与驱动器6电连接,以用于控制电动童车前进或后退;例如,当控制器7控制驱动器6的电机正转时,电动童车可以前进;当控制器7控制驱动器6的电机反转时,电动童车可以后退。此外,如图5所示,手持把3上可以设置有按钮开关71,从而儿童可以通过该按钮开关71自主控制电动童车前进或后退。为了使电动童车更紧凑、节省安装空间,如图5所示,上述控制器7可以安装在车体支架1上且位于座椅板5的下方。
进一步地,为了提高电动童车的活动范围,并保证驱动器6具有驱动动力,如图5所示,上述电动童车还可以包括:供电器8,该供电器8可以分别与驱动器6和控制器7电连接,以用于为驱动器6和控制器7提供电力,也即供电器8可以为电机提供驱动动力。
优选地,为了节约成本,上述供电器8可以为电瓶,且该电瓶的规格可以为12V20Ah,从而通过电瓶储存电量,以用于为驱动器6提供电力,进而通过驱动器6为电动童车提供动能。当然,电瓶的规格也可以为12V33Ah等。此外,供电器8可以安装在车体支架1上,且位于座椅板5的下方、并临近驱动器6设置;例如,供电器8可以位于驱动器6和控制器7之间设置,以方便为二者提供电力。
实际应用时,为了提高电动童车的稳定性,如图5所示,上述车轮体2可以包括有四个,且对应车体支架1的前端连接的两个车轮体2可以为万向轮,从而同时提高电动童车的转向操作能力。此外,为了使电动童车具有减震效果,上述四个车轮体2可以均采用PU轮,即PU灌注轮,由于PU轮具有较好的弹性,因此能够使电动童车具有减震功能;此外,PU轮还具有抓地力好、不易打滑和耐磨性、舒适性好等优势,从而能够有效提高电动童车的整体性能。具体地,上述对应车体支架1后端的(驱动)车轮体2的尺寸可以为直径150毫米、其它三个(非驱动)车轮体2的尺寸可以为直径100毫米;当然,车轮体2的具体尺寸在此不作限制,也可以为其它的合理尺寸。进一步地,为了提高电动童车的安全性,如图5所示,上述车轮体2与车体支架1的连接处可以优选为设有轮罩21,从而通过该轮罩21的设置以防止儿童将手伸入车轮体2中,进而能够起到避免危险事故发生的作用。
实际应用时,若将电动童车放置在商场或公园内,以用于盈利时,如图5所示,上述电动童车还可以包括:投币器9,该投币器9可以与控制器7电连接,从而待投币器9中投入硬币后,控制器7才能够控制驱动器6工作,以使电动童车前进、或后退。其中,如图5所示,为了便于线路布置,投币器9可以安装在车体支架1上,且位于座椅板5的下方、并临近控制器7设置。进一步地,为了提高电动童车的美观性和安全性,上述投币器9的外侧可以套装有盒体,以用于对投币器9起到保护和提高美观性的作用。
其中,为了保证供电器8长期具有充足的电量,上述投币器9上可以设置有充电口,该充电口可以与供电器8电连接,从而当充电口与电源连接后,能够用于为供电器8进行充电操作,以保证供电器8长期具有充足的电量,以为驱动器6提供电力,进而通过驱动器6为电动童车提供动能。
具体地,为了进一步提高电动童车的趣味性,如图5所示,上述电动童车还可以包括:喇叭10,该喇叭10可以与供电器8电连接,从而通过供电器8以为喇叭10提供电能、用于发出声响,进而使电动童车具有播放功能。例如,该喇叭10不仅可以只发出“嘀嘀嘀”的普通鸣笛声,还可以发出各种音乐歌曲等,以激发电动童车的思维、提高电动童车的趣味性。为了保证喇叭10具有较好地播放效果,如图5所示,该喇叭10可以安装在车体支架1的前端,且临近手持把3处,从而保证喇叭10位于儿童的前方,以提高其的播放效果。
进一步地,如图5所示,上述电动童车还可以包括:灯带11,该灯带11可以与供电器8电连接,从而通过供电器8以为灯带11提供电能、用于发出五颜六色的彩光,进而使电动童车具有更多的功能性,促使儿童产生更浓地兴趣。并且,如图5所示,该灯带11可以套装在车体支架1与手持把3的连接处,从而保证灯带11位于儿童的前方,以提高其的视觉效果。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电动童车,不仅既能够满足年龄偏小的儿童进行骑行尝试,又无需自主地进行脚踏骑行便可行进的目的;而且采用电机驱动,对于儿童具有较强的操作趣味性。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