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锆刚玉电熔砖生产用运输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98216发布日期:2018-10-02 19:50阅读:14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熔砖生产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锆刚玉电熔砖生产用运输装置。



背景技术:

锆刚玉电熔砖生产完成需要进行运输,现有的运输装置最常见的就是流转车,这种流转车在砖块流转的过程中,速度不允许快,因为砖块质量重,这样车的惯性大,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刹车,便会造成严重的状况,因此就需要有一种装置来保证砖块在运输过程中的稳定以及可以在紧急情况下的制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锆刚玉电熔砖生产用运输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锆刚玉电熔砖生产用运输装置,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设有推车把手,推车把手竖直放置,且推车把手的底部铰接于支点,支点放置于底座,底座上通过螺钉安装有支撑台面,底座的底部焊接有支撑座,支撑座远离底座的一端连接有制动装置,制动装置的底部设有定向轮。

优选的,所述推车把手通过单向铰链连接于支点,支点上缠绕有刹线,底座的底部焊接有缓冲座。

优选的,所述底座上焊接有限位板,且限位板位于推车把手与支撑台面之间。

优选的,所述缓冲座包括弹簧和限位块,缓冲座竖直放置,弹簧和限位块均位于缓冲座的内侧,且限位块位于弹簧的底部,并且限位块的边缘与缓冲座的内壁之间存在间隙。

优选的,所述制动装置包括定位支撑座和滚轮轴套,定位支撑座的结构为U字型,且定位支撑座的两端向下,定位支撑座通过螺钉固定于支撑座上,滚轮轴套位于定位支撑座的内侧,且滚轮轴套内设有通孔,通孔内插有转轴,转轴的一端通过轴承固定于滚轮的中心,另一端固定于定位支撑座上。

优选的,所述定位支撑座上铰接有连杆,两侧的连杆互相铰接,连杆上设有复位弹簧,复位弹簧远离连杆的一端连接有定位支撑座,连杆的底部设有水平的直杆,且直杆上设有刹车块。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砖块放置于支撑台面上,手推动推车把手,便可以进行运输,当需要进行制动的时候,将推车把手向后拉,这样缓冲座拉动刹线,将刹线拉紧,连杆作用于刹车块,这样便可以制动定向轮。

2、复位弹簧保证整个装置刹线的还原,缓冲座保证刹线的紧绷,同时由于推车把手的高度,这样在紧急制动的时候,可以保证很省力,及时砖块很重,制动也很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锆刚玉电熔砖生产用运输装置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锆刚玉电熔砖生产用运输装置的左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锆刚玉电熔砖生产用运输装置的局部A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推车把手、3支点、4刹线、5缓冲座、6定向轮、7支撑台面、8定位支撑座、9支撑座、10连杆、11复位弹簧、12滚轮轴套、13制动装置、14刹车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锆刚玉电熔砖生产用运输装置,包括底座1,底座1上设有推车把手2,推车把手2竖直放置,且推车把手2的底部铰接于支点3,支点3放置于底座1,底座1上通过螺钉安装有支撑台面7,底座1的底部焊接有支撑座9,支撑座9远离底座1的一端连接有制动装置13,制动装置13的底部设有定向轮,推车把手2通过单向铰链连接于支点3,支点3上缠绕有刹线4,底座1的底部焊接有缓冲座5,底座1上焊接有限位板,且限位板位于推车把手2与支撑台面7之间,缓冲座5包括弹簧和限位块,缓冲座5竖直放置,弹簧和限位块均位于缓冲座5的内侧,且限位块位于弹簧的底部,并且限位块的边缘与缓冲座5的内壁之间存在间隙,制动装置13包括定位支撑座8和滚轮轴套12,定位支撑座8的结构为U字型,且定位支撑座8的两端向下,定位支撑座8通过螺钉固定于支撑座9上,滚轮轴套12位于定位支撑座8的内侧,且滚轮轴套12内设有通孔,通孔内插有转轴,转轴的一端通过轴承固定于滚轮6的中心,另一端固定于定位支撑座8上,定位支撑座8上铰接有连杆10,两侧的连杆10互相铰接,连杆10上设有复位弹簧11,复位弹簧11远离连杆10的一端连接有定位支撑座8,连杆10的底部设有水平的直杆,且直杆上设有刹车块14。

本实施例中,砖块放置于支撑台面7上,手推动推车把手2,便可以进行运输,当需要进行制动的时候,将推车把手2向后拉,这样缓冲座5拉动刹线4,将刹线4拉紧,连杆10作用于刹车块14,这样便可以制动定向轮6,复位弹簧11保证整个装置刹线4的还原,缓冲座5保证刹线4的紧绷,同时由于推车把手2的高度,这样在紧急制动的时候,可以保证很省力,及时砖块很重,制动也很方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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