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撕裂绳卷筒运输小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501241发布日期:2019-08-23 22:45阅读:290来源:国知局
一种撕裂绳卷筒运输小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运输小车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撕裂绳卷筒运输小车。



背景技术:

撕裂绳应用于电缆中,一是抗拉拽作用,二是吸收电缆在使用过程中散发出的热量,三是防止电缆线胶皮相互粘连,具有防火阻燃材料的成分。撕裂绳在加工过程中用卷筒收卷和保存,成捆的撕裂绳往往体积大重量重不易搬运移动,因此需要借助运输小车进行移动,但是一般的运输小车结构简单,功能单一不能完全适应撕裂绳卷筒的运输。

因此需要一种操作方便、省时省力和稳定牢靠的撕裂绳卷筒运输小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撕裂绳卷筒运输小车,以解决传统运输小车用于运输撕裂绳卷筒存在结构简单,功能单一,不能完全适应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撕裂绳卷筒运输小车,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下方设有前轮和后轮,所述底座上表面分别设有驱动装置和放料装置;所述驱动装置包括依次电性连接的蓄电池、脚控开关和驱动电机,所述脚控开关设于所述底座后侧中部,所述蓄电池和所述驱动电机分别设于所述脚控开关两侧,所述驱动电机与所述后轮对应连接;所述驱动装置上方设有推动把手;所述放料装置包括若干均匀阵列设于所述底座上表面的立柱,所述立柱呈圆柱状且中部设有矩形槽,所述立柱上套设有固定套,所述固定套呈环形且中部设有限位杆,所述固定套侧壁设有把手螺丝,所述把手螺丝穿过所述固定套顶接于所述立柱上,所述立柱侧壁上从上至下设有刻度尺。

优选的,所述后轮对称设于所述底座两端,所述后轮之间连接有转轴,所述转轴上套设有皮带,所述皮带穿过所述底座与所述驱动电机连接。

优选的,所述前轮为万向轮。

优选的,所述把手螺丝轴心方向垂直穿过所述限位杆侧壁中心。

优选的,所述刻度尺远离所述把手螺丝设置。

优选的,所述刻度尺的每个刻度与所述卷筒的高度相等。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一种撕裂绳卷筒运输小车,包括底座,底座下方设有前轮和后轮,底座上表面分别设有驱动装置和放料装置;驱动装置包括依次电性连接的蓄电池、脚控开关和驱动电机,利用脚控开关进行控制,操作简单方便,符合实际操作时候的需要;放料装置包括若干均匀阵列设于底座上表面的立柱,立柱上套设有固定套,固定套呈环形且中部设有限位杆,固定套侧壁设有把手螺丝,把手螺丝穿过固定套顶接于立柱上,通过立柱将撕裂绳卷筒固定且用固定套压紧,稳定牢靠,撕裂绳卷筒不会在运输过程中散落或发生碰撞损坏;立柱侧壁上从上至下设有刻度尺,利用刻度尺可以方便的统计出每个立柱上的数目,便于计算统计。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记为:1.底座,11.前轮,12.后轮,2.驱动装置,21.蓄电池,22.脚控开关,23.驱动电机,24.皮带,3.放料装置,31.立柱,32.矩形槽,33.固定套,34.限位杆,35.把手螺丝,36.刻度尺,4.推动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撕裂绳卷筒运输小车,包括底座1,底座1下方设有前轮11和后轮12,底座1上表面分别设有驱动装置2和放料装置3;驱动装置2包括依次电性连接的蓄电池21、脚控开关22和驱动电机23,脚控开关22设于底座1后侧中部,蓄电池21和驱动电机23分别设于脚控开关22两侧,驱动电机23与后轮12对应连接;驱动装置2上方设有推动把手4;放料装置3包括若干均匀阵列设于底座1上表面的立柱31,立柱31呈圆柱状且中部设有矩形槽32,立柱31上套设有固定套33,固定套33呈环形且中部设有限位杆34,固定套33侧壁设有把手螺丝35,把手螺丝35穿过固定套33顶接于立柱31上,立柱31侧壁上从上至下设有刻度尺36。

如图1所示,后轮12对称设于底座1两端,后轮12之间连接有转轴,转轴上套设有皮带24,皮带24穿过底座1与驱动电机23连接,前轮11为万向轮,把手螺丝35轴心方向垂直穿过限位杆34侧壁中心,刻度尺36远离把手螺丝35设置,刻度尺36的每个刻度与卷筒的高度相等。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过程为:

运输过程中,将撕裂绳卷筒套设于立柱31上,然后将固定套33沿限位杆34和矩形槽32套设压紧撕裂绳卷筒然后拧紧把手螺丝35,把手螺丝35顶紧立柱31,使紧撕裂绳卷筒稳定于立杆31上,统计数目的时候直接根据刻度尺36刻度获取每个立柱31上撕裂绳卷筒的数量;移动的时候,操作人员推动推动把手4,然后脚掌踩动脚控开关22,驱动电机23带动后轮12转动,运输小车移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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