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手把关节锁定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453844发布日期:2019-12-20 19:33阅读:536来源:国知局
一种手把关节锁定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儿童手推车上的手把关节锁定结构,属于儿童手推车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儿童用手推车的手把结构一般只能实现锁定和解锁,且均为横向折叠,这就造成折叠后的推车体积依然很大,给人们运输和储存带来诸多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手把关节锁定结构,该手把关节锁定结构能同时实现儿童手推车的手把绕手把关节锁定结构转动折叠,不但减少折叠后的体积,便于运输,同时该结构稳定,使用时操作简单。

本发明为了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手把关节锁定结构,包括手把按钮、解锁倒钩、锁定齿轮、二道锁、手把左、手把左组件、手把左固定件、手把右、手把右组件、手把右固定件、、二道锁盖板、二道锁弹簧、锁定齿轮弹簧、二道锁按钮、限位块。所述手把左内部由内向外依次设置锁定齿轮弹簧,锁定齿轮,手把按钮,所述手把按钮与锁定齿轮相接触,所述锁定齿轮弹簧位于锁定齿轮内部,所述锁定齿轮弹簧一端和锁定齿轮相连接,另一端与手把右相接触,所述手把右由内向外依次设置二道锁,二道锁盖板。

作为优选,所述手把按钮上设置三个解锁倒钩,所述手把按钮设置在手把左内部,通过解锁倒钩与手把左咬合连接,同时解锁倒钩的末端与锁定齿轮接触。

作为优选,所述二道锁包括二道锁弹簧、二道锁按钮、限位块,所述二道锁弹簧为两个,与所述二道锁盖板相接触,所述二道锁按钮穿过二道锁盖板,可用于上下推动二道锁。

作为优选,所述限位块位于二道锁按钮的对向,所述限位块在锁定状态下与锁定齿轮相接触。

作为优选,所述手把左与手把左组件为一体连接,所述手把左组件通过手把左固定件固定,所述手把右与手把右组件为一体连接,所述手把右组件通过手把右固定件固定,且手把左组件与手把右组件为同轴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手把关节锁定结构通过锁定齿轮和二道锁双重锁定结构使得手把在展开状态时稳固,解锁操作时,只需按下手把按钮和二道锁按扭,即可实现快速手把旋转折叠,操作简单,且折叠后的体积很小,方便携带。综上所述,该手把组锁定结构可靠性和保险系数高,锁定牢固,操作方便,坚固耐用,外形美观大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分解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整体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截面a-a剖面图

图4本实用新型截面b-b剖面图

结合附图,作以下说明:

1手把按钮,1-1解锁倒钩,2锁定齿轮,3二道锁,4手把左,4-1手把左组件,4-2手把左固定件,5手把右,5-1手把右组件,5-2手把右固定件,6二道锁盖板,7二道锁弹簧,8锁定齿轮弹簧,9二道锁按钮,10限位块,11销钉。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下述实施例,即但凡以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及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简单的等效变化与修饰,皆仍属本实用新型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如附图1-4为本实用新型手把关节锁定结构的最佳实施例,包括手把按钮1、解锁倒钩1-1、锁定齿轮2、二道锁3、手把左4、手把左组件4-1、手把左固定件4-2、手把右5、手把右组件5-1、手把右固定件5-2、二道锁盖板6、二道锁弹簧7、锁定齿轮弹簧8、二道锁按钮9、限位块10、销钉11。

锁定情况下,二道锁3位于手把右5和二道锁盖板6组成的空腔内,且限位块10与锁定齿轮2一端相接触,二道锁按钮9穿过二道锁盖板6位于手把关节的外部,二道锁弹簧7位于二道锁盖板6内部,并与二道锁盖板6的内壁相接触,锁定齿轮2位于手把左4内部,当需要对手把进行旋转折叠时,向上推动二道锁按钮9,二道锁3整体向上移动,限位块10也随之向上移动,限位块10与锁定齿轮2脱开,不再接触,此时,按下手把按钮1,手把按钮1的力通过解锁倒钩1-1传送至锁定齿轮2,于是锁定齿轮2向手把右5方向移动,当锁定齿轮2完全移动到手把右5内的空腔后,手把左4和手把右5完全脱离,可绕中间的销钉旋转,带动手把左组件4-1和手把右组件5也绕中间的销钉旋转,从而实现手把左组件4-1和手把右组件5-1旋转折叠的目的。当需要展开手把时,松开手把按钮1后,当手把左4与手把右5回到使用状态时,锁定齿轮弹簧8复位,同时带动锁定齿轮2复位,锁定齿轮2重新回到手把左4的空腔内,此时二道锁3通过二道锁弹簧7的作用也复位,限位块10和锁定齿轮2接触,手把展开,整个手把关节锁定结构再次处于锁定状态。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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