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车载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755155发布日期:2022-04-22 08:43阅读:76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车载推车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生活用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可车载推车。


背景技术:

2.车载用品司空见惯,与之匹配使用的还有各种结构和造型的车载储物箱及可折叠推车或拉杆车,储物箱和可折叠推车或拉杆车都极大的方便了人们收纳和携带物品的便利性,但是二者没有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导致人们将物品从购物车或推车上与车辆之间往复取放,无疑增加了劳动量和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3.为了克服现有的车载储物箱和便携可收放于车辆内的折叠推车或拉杆车的相互独立、不兼容带来的使用不便的缺陷。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5.一种可车载推车,包括车架、安装在车架前端底部两侧且轴对称的前支撑腿和安装在车架后端底部两侧且轴对称的后支撑腿,其特殊之处在于,所述前支撑腿的上端通过一可使得该前支撑腿在竖直平面内做角度旋转的位置调节器与所述车架联接;
6.所述后支撑腿通过一可使得该后支撑腿平行于车架收纳在所述车架下方的后支撑水平收放结构与所述车架联接。
7.通过该可车载推车实现了储物和推车的完美结合,使得人们可以直接将满载的推车从车辆上取下或推进车辆上,而无需在车辆和推车间往复取放物品,且该推车结构简单,操作便利,大大降低了人的劳动量,提高了使用的简便性。
附图说明
8.图1是一实施例提供的可车载推车的结构示意图。
9.图2是位置调节器与前支撑腿联接示意图。
10.图3是位置调节器揭开舱盖时的安装仓示意图。
11.图4是位置调节器与前支撑腿组装结构拆分示意图。
12.图5是位置调节器揭开舱盖时的另一安装仓示意图。
13.图6是位置调节器与前支撑腿另一组装结构拆分示意图。
14.图7是拉拔式可复位弹簧销轴向侧面示意图。
15.图8是拉拔式可复位弹簧销轴向剖视图。
16.图9是拉拔式可复位弹簧销组装结构拆分示意图。
17.图10是可车载推车的45度状态示意图。
18.图11是可车载推车的轴向侧面示意图。
19.图12是可车载推车收折状态示意图。
20.图13是可车载推车收折状态轴向示意图。
21.图中:1、车架;2、前支撑腿;3、后支撑腿;4、位置调节器;5、安装舱;6、舱盖;7、蜗簧;8、第一拉拔式可复位弹簧销;9、开口限位销轴;10、转轴;11、轴孔;12、内限位片;13、限位口;14、限位短轴;15、外钩爪;16、开口;17、弧形限位口;18、上锁止孔;19、下锁止孔;20、锁止通孔;21、拉环;22、限位拉杆;23、前端锁止部;24、外壳;25、螺旋弹簧;26、堵盖;27、限位臂;28、第二拉拔式可复位弹簧销;29、滑道;30、锁止限位孔;31、前斜撑件;32、撑拉杆;33、滑动限位槽;34、滚轮。
具体实施方式
22.下面将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说明:
23.图1所示为一种可车载推车,包括车架1、安装在车架1前端底部两侧且轴对称的前支撑腿2和安装在车架1后端底部两侧且轴对称的后支撑腿3,前支撑腿2的上端通过一可使得该前支撑腿2在竖直平面内做角度旋转的位置调节器4与车架1联接;后支撑腿3通过一可使得该后支撑腿3平行于车架1收纳在车架1下方的后支撑水平收放结构与所述车架1联接。如此一来,可实现前支撑腿2与后支撑腿3的平行于车架1收放,具体是前支撑腿2向后转动至水平位置(车架1的平面是水平的),从而使得前支撑腿2不再阻挡车架1向车后备箱内推进,待车架1的轴向重心进入车辆后背箱后(实际操作建议车架的大半截进入后背箱内,确保安全),将后支撑腿3向后转动并水平收放在车架1的底面,此时便可将车架1的全部推入后背箱内,从而完美实现了无需再将物品从推车内搬进后背箱,便可将推车和其满载的货物一并推进后背箱内,非常简便。
24.而前支撑腿2的水平收放在车架1的底面的具体操作,主要依靠图2至图4所示的位置调节器4实现,该位置调节器4包括一具有收纳空间且外侧和后端均开放的安装舱5、可拆卸固定在该安装舱5的外侧的舱盖6、蜗簧7、第一拉拔式可复位弹簧销8和一端固定在前支撑腿2的顶端外侧面上的开口限位销轴9;而前支撑腿2的顶端内侧面上通过图4所示的一转轴10与开设在安装舱5的底板上的轴孔11联接;蜗簧7的轴向内端面贴于前支撑腿2的顶端外侧面上、且该蜗簧7套设在开口限位销轴9上;且蜗簧7的内限位片12钩挂在开口限位销轴9的限位口13内;而安装舱5的底板上设置一限位短轴14,且该限位短轴14位于轴孔11的前侧;蜗簧7的外钩爪15钩挂在限位短轴14上,从而使得蜗簧7在前支撑腿2竖直放置时处于卷缩张紧蓄能状态;而前支撑腿2的下端穿过置于安装舱5和舱盖6构成的位于安装舱5后端的端面为弧形的开口16后延伸至地面;舱盖6的后端开设一图2所示的自下而上延伸且向后拱起的弧形限位口17;安装舱5的底板上正对于弧形限位口17的上端及下端处各开设一图4所示的上锁止孔18和下锁止孔19;前支撑腿2上开设一锁止通孔20,且该锁止通孔20与上锁止孔18或下锁止孔19可重叠且能同轴连通,与之匹配的第一拉拔式可复位弹簧销8穿过弧形限位口17后安装在锁止通孔20内。
25.第一拉拔式可复位弹簧销8的拉环21置于弧形限位口17的外侧且与图8所示的第一拉拔式可复位弹簧销8的限位拉杆22的后端连接;限位拉杆22的前端锁止部23在安装在图8、9所示的第一拉拔式可复位弹簧销8的外壳24内的螺旋弹簧25的弹力作用下插入上锁止孔18或下锁止孔19中。
26.通过上述描述,不难发现,第一拉拔式可复位弹簧销8及其安装结构和与之匹配使用的结构,使得第一拉拔式可复位弹簧销8主要起到对前支撑腿2限位的作用,以与蜗簧7配
合使得前支撑腿2竖直放置处于支撑状态或水平收放在车架1的底部,从而实现无需搬移货物即可将推车和货物一并装进车内或车上,大大节省了人力,提升了使用的便捷和舒适性。
27.而图5和图6所示结构,则为蜗簧的另一种安装或使用方式,其区别于前述结构之处在于,开口限位销轴9安装在安装舱5的底板内侧面上,且述开口限位销轴9垂直穿过前支撑腿2的顶端;而蜗簧7的轴向内端面仍旧采用贴于前支撑腿2的顶端外侧面上、且蜗簧7套设在开口限位销轴9上;蜗簧7的内限位片12钩挂在开口限位销轴9的限位口13内;不同的是,前支撑腿2的前侧侧面连接一限位臂27,供蜗簧7的外钩爪15钩挂在限位臂27上,从而使得蜗簧7在前支撑腿2竖直放置时处于卷缩张紧蓄能状态;由此可见,该实施方式的结构明显比前一实施方式简单。
28.由图1可见,后支撑水平收放结构包括平行于车架1且设置在该车架1的底面的收纳件和第二拉拔式可复位弹簧销28;其中,收纳件包括一沿车架1的纵向延伸的用于收纳后支撑腿3的滑道29;第二拉拔式可复位弹簧销28垂直于滑道29、沿车架1的横向延伸安装在收纳件的后端。
29.后支撑腿3的顶端和下端分别开设一锁止限位孔30,以与第二拉拔式可复位弹簧销28配合实现在后支撑腿3处于竖直支撑状态或水平收纳状态时固定后支撑腿3。
30.结合图12或13可以发现,后支撑腿3在由竖直支撑状态变为水平状态时,一手手动拉拔第二拉拔式可复位弹簧销28,解除对后支撑腿3的固定限位,同时另一手向上抬起使得后支撑腿3向后向上旋转至水平位置后,再向前将后支撑腿3推进滑道29内,直至后支撑腿3下端的另一锁止限位孔30与第二拉拔式可复位弹簧销28正对,从而使得第二拉拔式可复位弹簧销28的前端锁止部进入该另一锁止限位孔30实现对后支撑腿3的固定限位,至此,完成将后支撑腿3水平收放在车架1的底部。值得强调的是,后支撑腿3的上端平行于滑道29的立面的两个侧面上各设置一滑块,以与滑道29的立面上的滑轨配合限位,防止后支撑腿3松脱。
31.为了提升支撑腿的稳定性,本实施例提供的可车载推车还包括图1所示的前斜撑件31;该前斜撑件31为一空气弹簧,该空前弹簧的桶体和活塞杆分别与车架1和前支撑腿2铰接;或前斜撑件31为一常用的双连杆式斜拉杆,且该双连杆式斜拉杆可从两个连杆的铰接处收折,从而撤销对前支撑腿2的支撑力,方便前支撑腿2的收折。
32.基于前述实施方式的考量,本实施例提供的可车载推车还包括图1所示的后斜撑件,后斜撑件为一常用的双连杆式斜拉杆;或后斜撑件包括上端与滑道29的底面或外侧面活动铰接的撑拉杆32和与该撑拉杆32的下端通过限位销轴滑动连接的滑动限位槽33;滑动限位槽33设置在后支撑腿3的外侧面上,且该滑动限位槽33的前端为敞口,且该敞口开口向前延伸至后支撑腿3的前侧面。
33.结合图10和图11可见,车架1的前端设置有两个置于前支撑腿2之间的滚轮34,主要是为了与轿车后背箱的高度配合,实现推车的平稳进入后背箱内,避免推车前端突然降低造成不便,滚轮34的外径应略大于后背箱的深度(后背箱的底面与车辆后保险杠的顶部即后背箱盖与箱体扣和处的落差)。
34.最后,为了便于操作,本实施例提供的可车载推车的前支撑腿2的间距小于后支撑腿3的间距,从而交错放置,避免车架1的长度过长带来的操作不便。
35.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等的描述意指
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36.以上公开的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只是用于帮助阐述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并没有详尽叙述所有的细节,也不限制该实用新型仅为的具体实施方式。显然,根据本说明书的内容,可作很多的修改和变化。本说明书选取并具体描述这些实施例,是为了更好地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实际应用,从而使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能很好地理解和利用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仅受权利要求书及其全部范围和等效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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