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手提行李进行安全检查时的防盗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140380阅读:13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在对手提行李进行安全检查时的防盗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在机场或者诸如此类的旅客终端对手提行李和/或其它私人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时的防盗装置,其中,旅客的小件物品在其进行身体检查之前被放入一个容器中,且在该容器中被传输通过电视监测仪进行透视,在所述电视监测仪的输出端,在旅客进行身体检查之后,将容器作为其已被辨别为安全的物品供旅客提取。
现有技术在机场对手提行李进行电视监测时,目前旅客必须将某些小件物品,如笔记本电脑、钱包、腰带、表等等,从手提行李中取出放入托盘中,所述托盘随后在输送装置上被传输通过电视监测仪且在那儿接受检查,在此期间,旅客与之同时地走过检查门。通常,这两个在时间上同时进行的过程,不能很好地同步,即,旅客在托盘到达之前重又处于输送装置旁,并且可以马上重新亲自提取其私人物品。常常存在托盘比旅客早检查完并且随后无人看管地待在输送装置终端,直至旅客到达那儿的现象。在这段时间中,为窃贼提供了窃取私人物品的机会。这种现象近来越来越受到关注。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在对手提行李进行安全检查时,如果旅客的私人物品在通过电视监测仪后仍无人看管地处于容器中的防盗装置,所述私人物品借助于所述容器通过电视检测仪。为了解决所述技术问题,提出,在进行电视监测之前可用锁锁住容器。由此可以有利地防止至少在进行身体检查期间的非法的提取。在本发明的一种优选的实施方案中,提出,锁的钥匙由旅客在进行身体检查期间随身携带。这种建议提供了下列可能性,即,只有被授权的旅客才能获得提取其处于容器中的物品的权利,即防止了或者至少增加了非法提取的难度。因为旅客随身携带着在进行电视监测之前被他用来锁住容器的钥匙,在此期间他本身在接受安全检查,所以非法地提取容器中的私人物品,至少不会未被察觉地发生。旅客可以放心的是,在他必须接受身体检查期间,他的物品是安全的。此外,如果旅客可以借助于与锁对应配设的钥匙来锁住和/或打开容器,是有利的。这样,旅客可以在进行身体检查之前或者之后,主动地而且在他所选择的时间来锁住或者打开容器,而不必由安全检查人员在锁住和/或打开过程中进行操作。此外,如果安全检查人员借助于控制装置可以改变锁和/或与所述锁对应配设的钥匙的状态,可以提高安全性。锁的“状态”可以与打开和/或锁住状态相对应,其中安全检查人员本身可以借助于控制装置打开或者锁住容器,所述控制装置在这种情况下优选相当于与锁对应配设的钥匙。此外,可以将锁和/或与所述锁对应配设的钥匙的“状态”理解成锁或者钥匙的配置,借助于控制装置可选取所述配置,而且由旅客来实施或者阻止借助于钥匙对锁进行的操作。因此,可以借助于控制装置解锁锁和/或钥匙,以便进行这种操作,和/或为了阻止旅客操作而闭锁所述锁和/或钥匙。这样,可以由安全检查人员确定,在什么时候允许容器被旅客锁住和/或打开。在这种关系中,尤其提出,安全检查人员在旅客进行身体检查之后借助于控制装置解锁容器,以便旅客取出物品。这样尤其可以阻止旅客提前取出必须接受安全检查人员进一步检查的物品,或者可以阻止在发生特殊事情时,例如安全警报被触发时或者紧急状况时取出物品。在此,打开容器的解锁工作由安全检查人员实施,或者安全检查人员可以借助于控制装置改变锁和/或与所述锁对应配设的钥匙的状态,从而使得旅客可以持钥匙自个儿操作锁打开容器。如果按照一种优选的方案设定,设计一种持电子钥匙锁住和打开的可编程且可读取的RFID锁来锁住容器,将使本发明尤其可以实现安全性。与只有一把钥匙与一把锁相配的纯机械锁相比,RFID锁提供了下列优点,即,全部钥匙中的RFID标签式电子钥匙,可与全部锁中的每一把RFID读/写器式的电子锁自由组合。这种系统目前已被应用于商业上,例如被作为游泳馆中的柜锁或者用于宾馆中的门。在本发明的另一种扩展设计中,还可以考虑采用光学或者生物学钥匙,前者例如被制作成条形码,而后者例如是旅客指纹式的。在本发明的一种方案中,将容器实施成各侧均可封闭的盒子。旅客将其私人物品装入所述例如由塑料组成的且具有可用锁锁住的盖子的盒子中,并且用电子RFID钥匙锁住该盒子。被锁住的盒子在被进行了电视监测之后,在输送装置的端部等待旅客,他,而且只有他才可以持RFID钥匙打开所述盒子,所述RFID钥匙被旅客在进行安全检查期间随身携带。容器是否被非法地整个儿地取走,按照本发明,可借助于识别和定位技术加以检测并且可借助于报警器和/或视频系统加以显示。如果在电子锁未被解锁之前,装有内容物的容器被陌生人从输送装置上拿走,那么例如警报会响起和/或摄像机会记录下容器周围发生的事情。为此告知系统,容器是处于关闭还是打开状态。按照本发明,这可以这样发生,电子锁,除了读取和写RFID钥匙之外,还被设计用于将状态信息作为无线电或者光信号输出到相应的传感器上。按照本发明,这种传感器可以是用于输送容器的输送装置的组成部分。但是,在本发明的范畴中,也可以将容器设计成敞口的容器,例如设计成一般的托盘并且以其它方式防止非法的提取。为了使敞口的容器也具有防盗装置,按照本发明的一种有利的特征设定,对以电子方式锁住的容器进行视频监控。如果容器,也就是锁未被事先“解锁”,要进行提取的话, 过程与被锁住的容器的设计方案完全一样,但是区别在于,在输送装置终端,另外借助于视频系统对仍被“闭锁”的敞口容器进行监控,所述视频系统监控容器,防止放置在容器中的物品被非法地提取并且适时地拉响警报。容器的状态信息(锁住/打开),按照本发明,在此可以有利地通过光信号发送且直接由视频系统进行分析处理。与传统的无防盗装置的系统一样,容器在优选的情况下被作为“循环物品”使用。 此时,盒子或者托盘以及锁和钥匙,在手提行李电视监测区域被循环使用。为此只需要相对少量的容器和钥匙,投资费用以及放置区域因而可以保持在较小的水平。当然,在本发明的范畴中还可以考虑采用“流通物品”。此时,旅客领来容器和RFID 钥匙并且又带走。这对于旅客(以及设备经营者)来说具有下列优点,可以与设备脱钩地进行有关手提行李电视监测的准备和后续工作。对于旅客来说,整个过程可以在放松的气氛中进行,因此具有提高设备生产能力的潜能。当然,这种效果也可以在采用循环物品原则时通过其它过程设计加以实现。还可以考虑对循环物品和流通物品进行任意组合,例如,携带托盘去进行手提行李电视监测,但是在完成检查之后将托盘留在此处。本发明的特别有利之处在于,在对手提行李进行电视监测时,如果旅客由于自身的安全检查而不能够或者分心对其私人物品加以观察和监督,则本发明能有效地防止民航旅客的私人物品遭受偷窃。


本发明的实施例在附图中示出,接下来进行说明。附图中图1示出在对手提行李进行电视监测时可锁住的盒子的防盗装置,图2示出在对手提行李进行电视监测时敞口的托盘的防盗装置,图3示出按照本发明被用作循环物品的盒子或者托盘,以及图4示出按照本发明被用作流通物品的盒子和托盘。
具体实施例方式在图1中以粗略示意图示出了机场安全检查区域的俯视图。输送带用1表示,它以公知的方式导引通过电视监测仪2,一种X射线仪,并且在所述输送带上,平放于输送带 1上的盒子3从电视监测仪2的(图纸上)左侧被输往电视监测仪2的右侧。所述盒子3 在该示图中被实施成能用盖子关闭的塑料容器,用4表示的旅客将其私人物品放入所述盒子3中。在盒子3的盖子被关闭之后,旅客4用RFID钥匙6锁住盒子3上的RFID锁7且对它进行闭锁以防被非法地打开。盒子3沿箭头方向8传输通过电视监测仪2进行透视, 并且或许由安全检查人员进行可疑物品方面的检查。在电视监测仪2的输出端(即图纸上的右方),盒子3停放在输送带1上且在此等侯旅客4。所述旅客4在此期间与其RFID钥匙6 —起通过检查门9且到达电视监测仪2的另一端,他的装有其私人物品5的盒子3等在那里。凭借被他随身携带的RFID钥匙6,他打开盒子3且取出放置在其中的物品5,而不给陌生人以获得物品5的机会。在图2中示出以敞口托盘10为例的相同的系统。在此,旅客4将其私人物品5放入托盘10中,所述托盘10在电视监测仪2前的输送带1上供使用。为了防止被非法地提取,旅客4用RFID钥匙6 “闭锁”托盘并且同时激活对相应托盘10加以监控的视频系统 11。视频系统11的激活,可以例如借助于由相应的(未示出的)传感器发射的无线电-光信号加以实现。与图1中的实例一样,旅客4随后开始进行身体检查且携带RFID钥匙6 — 起通过安全检查区域的检查门9。在检查门9的另一侧,旅客4走向其托盘10且以其RFID 钥匙6 “解锁”托盘10。只要托盘10被闭锁,视频系统11就会监视托盘10是否被非法地提取并且当陌生人在托盘10上制造麻烦时,有可能发出警报。只有当托盘10用RFID钥匙 6解锁之后,RFID锁7才被钝化,持正确的RFID钥匙6进行解锁的合法的旅客4,才能提取其私人物品5。
在图3中象征性地示出,盒子3或者托盘10是如何被作为循环物品使用的。如在图1和图2中示出的那样,旅客4借助于RFID钥匙6闭锁盒子3或者托盘10,并且现在与所述RFID钥匙6 —起走过检查门9进行身体检查。在检查门9的另一侧,旅客4借助于 RFID钥匙6解锁盒子3或者托盘10上的RFID锁7,并且将RFID钥匙6和带有RFID锁7以及或许带有RFID钥匙6的盒子3或者托盘10,送还到电视监测仪2的另一侧供重新使用。 这种循环与目前所采用的无防盗装置的公知的托盘的循环相类似。在图4中示出一种方案,在所述方案中,将盒子3或者托盘10以及RFID锁7和 RFID钥匙6作为流通物品使用。旅客4已经带着放有其私人物品5的托盘10或者盒子3 来到输送带1旁,他将托盘10或者盒子3平放在所述输送带上。此时,他还借助于其RFID 钥匙6闭锁盒子3或者托盘10,并且通过检查门9着手进行身体检查。在检查门9的另一侧,他利用随身携带的RFID钥匙6解锁容器,并且从输送带1上取下该容器。他可以利用行李车12将容器、锁和RFID钥匙带离安全检查区域,而不会如在非法地提取容器时那样触发报警信号。参考图1,对安全检查区域的另一种实施方案进行说明。在该实施方案中,设有控制装置14,所述控制装置14被设计用于仅供安全检查人员操作。在图1中示出的控制装置14,是可选择的且能与本发明有利的实施方案相适合,其中可以是如上所述的无控制装置14的实施方案。控制装置14具有供人员操作所述控制装置14使用的输入和输出单元 16,至少一个通讯工具18,以及控制单元20,所述通讯工具18被设计用于与容器3的相应的锁7和/或与该锁7对应配设的钥匙6建立无线的数据通信,所述控制单元20借助于输入和输出单元16以及通信工具18对过程进行控制,并且为此与该输入和输出单元16以及通信元件18有效连接。安全检查人员可以借助于控制装置14改变某个容器3的锁7和/或与所述锁7 对应配设的钥匙6的状态。在容器3被旅客用钥匙6锁住之后,将锁7和/或钥匙6转换到借助于钥匙6不能对锁7进行操作的状态。这可以由安全检查人员借助于将控制参数发送到锁7或者钥匙6上的控制装置14加以实现。所述锁7或者钥匙6此时处于被闭锁的状态。在实施了身体检查之后,当安全检查人员借助于控制装置14改变了锁7或者钥匙6 的状态并且所述锁7和/或钥匙6处于被解锁状态之后,即可以用钥匙6对锁7进行操作, 才可以由旅客来实现打开容器3。如果需要对容器3进行进一步的检查,这样可以阻止旅客提前提取物品5。如果不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则安全检查人员借助于控制装置14对容器3进行解锁,以便旅客提取物品5。在另一种实施方案中可以考虑,安全检查人员借助于控制装置14和/或借助于钥匙6锁住和/或打开容器3。
权利要求
1.在机场或者诸如此类的旅客终端,对手提行李和/或其它私人物品( 进行安全检查时的防盗装置,其中,旅客的物品在其进行身体检查之前被放入事先准备的容器(3, 10)中,并且在该容器中被传输通过电视监测仪( 进行透视,在所述电视监测仪O)的输出端,在旅客进行了身体检查之后,将容器作为其已被辨别为安全的物品供旅客提取,其特征在于,在进行电视监测之前可用锁(7)锁住所述容器(3,10)。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锁(7)的钥匙(6)被旅客(4)在进行身体检查期间随身携带。
3.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旅客借助于与锁(7)对应配设的钥匙(6)锁住和/或打开所述容器(3,10)。
4.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安全检查人员借助于控制装置(14)改变锁(7)和/或与所述锁(7)对应配设的钥匙(6)的状态。
5.按照权利要求4所述的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安全检查人员在旅客进行身体检查之后借助于控制装置(14)解锁所述容器(3,10),以便旅客提取物品。
6.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设有用电子钥匙(6)锁住和打开且可编程和可读取的RFID锁(7)来锁住容器(3,10)。
7.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设有用光学或者生物学钥匙(6)打开的电子锁(7)来锁住容器(3,10)。
8.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将容器(3,10)设计成各侧均可封闭的盒子(3)。
9.按照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将容器(3,10)设计成敞口的容器(10)。
10.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可借助于识别或者定位技术检测所述容器(3,10)是否被非法地提走,并且可借助于警报和/或视频系统(11)加以显不。
11.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电子锁(7)被设计用于将状态信息作为无线电或者光信号输出到相应的传感器上。
12.按照权利要求11所述的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传感器是用于传输所述容器(3, 10)的输送装置(1)的组成部分。
13.至少按照权利要求9所述的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借助于视频系统(11)监控以电子方式锁住的容器(10)。
14.按照权利要求11和13所述的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可以将状态信息借助于光信号输出到视频系统(11)上进行分析。
15.至少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盗装置,其特征在于,将所述容器(3,10)和锁(7)以及钥匙(6)设计成安全检查区域的循环物品。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在机场或者诸如此类的旅客终端,对手提行李和/或其它私人物品(5)进行安全检查时的防盗装置,其中,旅客(4)的物品在其进行身体检查之前被放入事先准备的容器(3,10)中,并且在该容器中被传输通过电视监测仪(2)进行透视,在所述电视监测仪(2)的输出端,在旅客进行了身体检查之后,将容器作为其已被辨别为安全的物品供旅客提取。如果旅客的私人物品在通过电视监测仪之后仍无人监管地处于容器中,为了提供在对手提行李进行安全检查时的防盗装置,我们提出,在进行电视监测之前可用锁(7)锁住所述容器(3,10)。
文档编号B64F1/36GK102448824SQ201080022888
公开日2012年5月9日 申请日期2010年5月25日 优先权日2009年5月26日
发明者I.劳, J.布吕特, W-S.威尔克 申请人:西门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