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层建筑火灾无人机灭火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78407阅读:256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层建筑火灾无人机灭火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高层建筑火灾无人机灭火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近年来,各地高层建筑的越来越多,带来的问题就是一旦出现高层建筑火灾,具有很大的消防困难,由于传统的消防车灭火高度有效,受到场地的限制、车辆自身安全考虑,对高层建筑的灭火作用性不大,随着科技发展,无人机逐渐应用于消防中,无人机消防具有反应快速,不受高层及狭小空间限制,有效避免消防人员伤亡的优点,是高层建筑外部消防的一种有效手段,但由于无人机在高空作业,因本身设备多为精密仪器,在灭火过程中,离火源过近,温度过高,导致无人机本身设备受损,严重时,存在坠机的隐患,加上高空作业时,由于灭火设备的工作对无人机平衡控制带来一定的难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火源对无人机的损伤和灭火设备工作导致无人机控制难度大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高层建筑火灾无人机灭火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高层建筑火灾无人机灭火装置,包括框架,所述框架设置在无人机下方,所述无人机内设有控制器,所述框架一侧设有第一电动伸缩杆,所述第一电动伸缩杆远离所述框架的一端倾斜设有灭火喷头,所述灭火喷头上连接有灭火管,所述灭火管活动固定在所述第一电动伸缩杆上,所述第一电动伸缩杆上转动连接有第二电动伸缩杆,所述第二电动伸缩杆远离所述第一电动伸缩杆的一端转动连接在所述框架上,所述框架远离所述第一电动伸缩杆的一侧平行设有滑槽,所述滑槽上设有滑块,所述滑块下端设有存放盒,所述存放盒内设有灭火罐,所述灭火管贯穿所述存放盒与所述灭火罐相连通,所述灭火管上设有电磁阀,所述滑块一侧设有第三电动伸缩杆,所述第三电动伸缩杆远离所述滑块的一端固定在框架上,所述第一电动伸缩杆、第二电动伸缩杆、第三电动伸缩杆和电磁阀均通过足够长的导线与所述控制器相连。

优选的,所述框架为“工”字结构。

优选的,所述灭火喷头上设有若干喷嘴。

优选的,所述灭火管为软质波纹管,且所述灭火管外部套设有一层防火棉。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高层建筑火灾无人机灭火装置,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可通过第一电动伸缩杆使无人机远离火源,有效避免无人机在灭火过程中受到损坏,并通过控制灭火罐距离框架中心的位置来保持无人机的平衡,更加有利灭火的顺利进行。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高层建筑火灾无人机灭火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图1的A处局部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中:无人机1、框架2、第一电动伸缩杆3、灭火喷头4、灭火管5、第二电动伸缩杆6、滑槽7、滑块8、存放盒9、灭火罐10、第三电动伸缩杆11、电磁阀12、防火棉13。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高层建筑火灾无人机灭火装置,包括框架2,所述框架2设置在无人机1下方,所述无人机1内设有控制器,框架2一侧设有第一电动伸缩杆3,第一电动伸缩杆3远离框架2的一端倾斜设有灭火喷头4,灭火喷头4上设有若干喷嘴,喷嘴可将灭火面积增大,灭火喷头4上连接有灭火管5,灭火管5为软质波纹管,软质波纹管利于灭火管5的弯曲和伸缩,且灭火管5外部套设有一层防火棉13,防火棉13避免灭火管5离火源过近被烧坏,框架2为“工”字结构,第一电动伸缩杆3可将灭火喷头4延伸出无人机1外部,使无人机1远离火源,有效避免无人机1在灭火过程中受到损坏。

第一电动伸缩杆3上转动连接有第二电动伸缩杆6,第二电动伸缩杆6远离第一电动伸缩杆3的一端转动连接在框架2上,第二电动伸缩杆6可将第一电动伸缩杆3收起,方便无人机1的升降。

框架2远离第一电动伸缩杆3的一侧平行设有滑槽7,滑槽7上设有滑块8,滑块8下端设有存放盒9,存放盒9内设有灭火罐10,灭火管5贯穿存放盒9与灭火罐10相连通,灭火管5上设有电磁阀12,电磁阀12起到对灭火剂的喷射量控制,滑块8一侧设有第三电动伸缩杆11,第三电动伸缩杆11远离滑块8的一端固定在框架2上,第三电动伸缩杆11可推动存放盒9前后滑动,因第一电动伸缩杆3伸缩距离的变化或灭火罐10内的灭火材料的减少,使其重心发生偏移,通过调节灭火罐10距离框架2的中心位置,从而有效确保无人机1的重心保持平衡,更加有利灭火。

第一电动伸缩杆3、第二电动伸缩杆6、第三电动伸缩杆11和电磁阀12均通过足够长的导线与控制器相连,足够长的导线方便第一电动伸缩杆3的旋转和伸缩,控制器可对第一电动伸缩杆3、第二电动伸缩杆6、第三电动伸缩杆11和电磁阀12进行有效控制。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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