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静止型葡萄酒一起使用的便利插入/重新插入塞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227957阅读:12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与静止型葡萄酒一起使用的便利插入/重新插入塞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用于烈酒(spirit wine)与静止型葡萄酒(still wine)的合适尺寸的软木塞的用途。更具体地,涉及“顶棒式(Bartop) ”塞与静止型酒瓶的一起使用。
背景技术
自18世纪开始,软木塞就用于封闭和/或密封酒瓶,且它们广泛传播到市场中。通常,没有软木塞的替代品,直到塑料密封塞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中叶。静止型葡萄酒瓶中的塞子的作用是密封瓶子,以便防止液体泄漏,同时,使得瓶子内部的酒的和谐提升(develop)。
对于标准化瓶颈,更常用于静止型葡萄酒瓶的塞子的大小为24mm直径和38_54mm长度。这些尺寸保证了,一方面,瓶子的密封,另一方面,葡萄酒随时间的正常提升。塞子的直径和静止型葡萄酒瓶的颈部的内部直径之间的差值常常为5-6_。直径之间的该差值需要塞子通过用于完全插入到颈部的压缩力被机械插入到颈部中。该类型的塞子确保了瓶子的密封,使得瓶子的水平贮存可行,并防止氧气到瓶中的显著进入(其通常导致葡萄酒氧化)。通常,用在静止型葡萄酒瓶中的塞子的长度从38mm变化到54_。塞子在该范围内的较大和较小长度的选择不取决于葡萄酒的提升,而取决于商业事项。高档质量葡萄酒通常用具有54_长度的塞子密封,而中档或低档质量葡萄酒用具有38_长度的塞子密封。用于发泡酒的塞子也处在该熟知的塞子组内。这些塞子还密封瓶子,并还能够被手动地移除。该手动移除是可行的,这是由于有来自葡萄酒的气体的内部压力,所述压力有助于所述手动移除。但是,由于这些葡萄酒的特征,塞子的所需的尺寸为约48mm长度和约30. 5至31mm直径,对应于大于IOmm的塞子和颈部之间的直径差。国际申请WO2006/061858 披露了用于发泡酒瓶(sparkling wine bottle)的塞子。在另一组塞子中,有用在烈酒瓶子(spirit bottle)中的塞子(诸如熟知的“顶棒式”塞子,其具有用不同于软木的材料制成的帽部(capsule)),所述塞子具有从20至32mm的长度(优选长度为27mm),其中约18_21mm的长度在瓶子内部。烈酒塞子的通常直径从13. 5mm变化到24臟,更常使用18至20mm的直径。在该情况下,标准化瓶颈的内部直径和塞子的直径之间的差值从约0. 5至3_范围内变化,使得可以仅通过碰击而不是压缩进行塞子的插入。带帽塞子一般意图于关闭而不是密封烈性饮料的瓶子。实际上,这些瓶子被竖直地贮存,以便防止液体泄漏,且氧化问题是不重要的,这是由于这些饮料具有可以防止所述氧化的高酒精含量。因此,这些塞子的主要目标是关闭而不是密封瓶子。最近,开发了由两个构件制成的软木塞,其中,一个构件是头部(head),用于在不使用开塞钻的情况下将塞子从瓶子中拔出,另一个构件是本体(body)。本体位于瓶子的内部,且具有与在烈酒瓶中使用的软木塞的长度类似的长度,但具有约23至24mm的直径,该直径处于在静止型葡萄酒瓶中使用的塞子的直径范围内。因此,这些塞子直径和颈部内部直径之间差值约5至6_,使得密封可行并防止葡萄酒的过早氧化。由于其特征,这些塞子用于静止型葡萄酒瓶,同时给予使用者通过手动插入/移除而重新使用它们的机会,从而避免使用开塞钻。这些塞子在国际申请WO 2009/145652中被披露。最后,参考了塑料材料的密封塞子。这些塞子意图于在涉及塞子的大致外观(即尺寸和物理外观)和关于密封效率两者方面模仿软木塞。有时,如同软木塞的情况,需要用于拔出这些塑料塞子的开塞钻。这些塑料塞子的主要缺点是,与软木塞相比较,它们不能保证类似的密封水平。因此,对于短期瓶子贮存,由于有瑕疵的密封,葡萄酒要经受进入瓶子的大量氧气。然而,通过更长的贮存时期,注意到过早氧化迹象,这显著改变了葡萄酒的感官特性。国际申请WO 2006/064137披露了一种用于关闭和封闭葡萄酒和烈酒瓶的塞子装置,由三种构件制成(一种是软木,两种是塑料材料),意图克服装瓶、拔去塞子和塞子脆性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涉及塞子在静止型葡萄酒瓶中的用途,所述塞子通常用于烈酒瓶子。这样 的塞子,用于密封容纳静止型葡萄酒的瓶子,包括软木本体,所述软木本体具有一直径,所述直径超过静止型葡萄酒瓶颈的内部直径约0. 5至3mm。在本发明的一方面,所述塞子本体具有超过所述静止型葡萄酒瓶颈的内部直径约0. 5至2. 5mm的直径。在另一方面,所述塞子本体可以基本上为圆柱形或圆锥形。仍在本发明的另一方面中,要用在容纳静止型葡萄酒的瓶子中的塞子包括具有约17. 5至20. 5mm的直径的本体。在本发明的另一方面中,所述具有约17. 5至20. 5mm的直径的塞子意图用在容纳静止型葡萄酒的瓶子的颈部中,所述瓶颈具有约16. 5至18. 5mm的内部直径。本发明还涉及塞子在瓶子中的用途,所述塞子包括软木本体,所述本体具有约18至20_的直径,所述瓶子具有约17至18_的内部直径颈部,所述塞子意图于密封容纳静止型葡萄酒的所述瓶子。仍在本发明的另一方面,所述静止型葡萄酒瓶意图于在装瓶之后被竖直地(vertically)或水平地(horizontally)忙存。


图I示出关于氧气在瓶中在12个月从不同类型的带帽塞子的透过性(transmission)的曲线图。图2示出关于水平和竖直贮存12个月的白葡萄酒中自由SO2浓度的曲线图,所述白葡萄酒用不同塞子密封。图3示出关于水平和竖直贮存12个月的白葡萄酒中总SO2浓度的曲线图,所述白葡萄酒用不同塞子密封。图4示出在瓶子的水平(上图)和竖直(下图)贮存的3个月之后来自用不同塞子密封的白葡萄酒的感觉分析的提升排序。图5示出在瓶子的水平(上图)和竖直(下图)贮存的3个月之后以用不同塞子密封的白葡萄酒的偏好进行的排序。图6示出在水平贮存的12个月之后从用不同塞子密封的白葡萄酒的感觉分析获得的提升(上图)和偏好(下图)的排序。图7示出在瓶子的竖直贮存的12个月之后从用不同塞子密封的白葡萄酒获得的提升(上图)和偏好(下图)的排序。
具体实施例方式在本说明书中,术语“软木材料”或仅仅“软木”涉及天然的软木、填充(colmated)天然软木、胶合(agglomerated)软木、微胶合(micro-agglomerated)软木或其结合。根据标准ISO 2190,术语“胶合软木”涉及包括至少51%(以重量计)的具有最小
0.5mm的粒度标准、60Kg/m3的最高密度和等于或小于8%的水含量的颗粒状软木的软木材 料。术语“微胶合软木”涉及胶合软木,其中它的软木细粒粒度标准为约0. 5至2mm。术语“天然软木塞”或“天然塞”涉及包括一个本体的塞子,所述本体仅具有天然软木。术语“填充天然软木塞”或“填充塞”涉及天然软木塞,所述天然软木塞具有填充有软木屑的孔。术语“胶合软木塞”或“胶合塞”涉及包括一个胶合软木的本体的塞子,所述胶合软木具有在2mm之上的颗粒标准。术语“微胶合软木塞”或“微胶合塞”涉及包括一个微胶合软木的本体的塞子。术语“手动的”或“手动地”涉及在不使用自动、机械、电或电子装置等情况下由使用者进行的动作。术语“颈部直径”涉及瓶颈的内部直径,所述内部直径在所述颈部的入口处测得。术语“标准化(normalized)颈部”涉及具有在约16. 5至18. 5mm范围内变化的颈部直径的颈部。术语“塞头”、“塞帽”或简单地“头部”或“帽部”,涉及塞子的在装入瓶中之后位于瓶颈外部的部分。当使用者试图移除塞子或将塞子插入瓶中时,塞子的头部使得他(她)操纵塞子。塞子的该部分可以用任何合适的材料制成。术语“塞子本体”或简单地“本体”,涉及在装入瓶中之后完全位于瓶颈内部的塞子部分。当塞子被插入时,这是封闭和/或密封瓶子的塞子部分。塞子本体的形状基本上是圆柱形或圆锥形,且可以在瓶颈插入端处为削边的或圆的,或如必要,该端可以接收至少一个天然软木片。术语“本体直径”或“直径”(如果在措辞中该术语涉及塞子的本体是清楚的),涉及塞子本体直径的较大尺寸,除非另外提及。术语“发泡酒”涉及具有一定量的用于导致气泡的持久形成的二氧化碳的酒。术语“烈酒”涉及饮料,所述饮料包含高于约14%的酒精量,譬如,蒸馏酒((liquor))、白兰地酒(brandy)、威士忌酒(whisky)、葡萄汁酒(port wine)、马德拉酒(Madeira wine)、磨香酒(muscatel)等。术语“静止型葡萄酒”涉及白、红或桃红葡萄酒,它们不是发泡酒或烈性饮料。
术语“葡萄酒”涉及静止型葡萄酒,除非另外提及。术语“顶棒式塞”或“顶棒式”涉及用天然软木、天然填充、胶合或微胶合本体制成的塞子,以及具有其他材料的帽部的塞子,所述其他材料譬如木材或聚丙烯。这些塞子的一般直径超过瓶子的颈部直径约0. 5至3mm。术语“密封”或“封接”涉及塞子-瓶系统相对于液体的密封。术语“化学参数”涉及葡萄酒的化学分析特征。术语“感官特性”涉及葡萄酒的颜色、气味和口味的特征。术语“感觉特征”涉及感官特性。 术语“氧化参数”涉及葡萄酒氧化所取决于的变量。自由和总SO2是氧化参数。术语“自由S02”涉及在自由状态下的二氧化硫的葡萄酒量。术语“ SO2合计”涉及在自由状态和结合状态下的二氧化硫的葡萄酒量。本发明显示出,与现有技术的大多数实践和信念相反,软木材料的本体塞子可以用在容纳静止型葡萄酒的瓶子中,同时使瓶子保持密封,根据本领域的需求保持葡萄酒的氧化参数和感官特性,其中所述本体直径超过要被插入的瓶子标准化颈部的内部直径约
0.5 至 3mm。根据可获得的文献和塞子制造工业工艺,在以下之间已具有差异-用于静止型葡萄酒的合适的塞子,其本体直径应当超过颈部直径(标准化颈部是基准)约5至6mm ;-用于烈性饮料的合适的塞子,诸如熟知的“顶棒式”,其本体直径应当超过瓶子的颈部直径(标准化颈部是基准)约0. 5至3_ ;-用于发泡酒的合适的塞子,所述塞子通常具有约30.5至31mm的直径,导致塞子的本体直径和颈部直径之间的差值比之前的情况更大。这些差异与以下确信有关静止型葡萄酒的提升和瓶子的密封将仅由具有超过塞子应被插入的颈部直径约5至6mm的直径的塞子来确保。令人惊讶的是,使静止型葡萄酒瓶密封的这样的现有技术需求对于静止型葡萄酒的恰当的装瓶、贮存和和谐提升并不重要。实际上,常常认为适合于烈酒的塞子还适合于与静止型葡萄酒一起使用,保持其需求,以及具有软木材料节省的明显生态优势和相应的成本相关优势。该新用途的其他优势是,仅通过碰击而不是压缩将塞子插入瓶中;塞子从瓶子只手动移除,这避免了机械移除装置的使用,以及后续的塞子的重新使用。除非另外提及,此处所示值范围意图提供简化的和技术上可接受的方式来在相应范围内标识每一个单独值。所示范围的每一个单独值应被解释为它已被单独地提及。通过示例,术语“I至2”为该范围内的任何值,例如I. O、I. I、I. 2、I. 3、I. 4、I. 5、I. 6、I. 7、I. 8、
1.9,2. O。本说明书中提及的所有值应被解释为近似值,例如,“2. 0”表示“约2. O”。为了说明塞子(所述塞子已经专门地连接到烈性饮料)与容纳静止型葡萄酒的瓶子一起使用的所述实用性,用基本上圆柱形的塞子进行了几项试验,所述描述和结果在下文中示出。首先,重要的是显示出软木塞长度对于葡萄酒的提升的贡献。为了该目的,使用了具有24mm直径以及26、32、38和44mm长度的微胶合塞和胶合塞。这些塞子用于密封容纳贮存了 24个月的白葡萄酒的瓶子。在几个时间点(4、8、12和24个月)处,进行了氧化参数(自由和总SO2)的分析,以及葡萄酒的感觉(sensory)特征的分析。关于被分析的参数,在每个时间点和用不同长度塞子密封的葡萄酒之间未发现统计相关差(statisticalrelevant difference)。基于获得的结果可以宣称,葡萄酒提升不取决于塞子长度。还将具有18至22mm插入长度和24mm直径的本体尺寸的塞子与38x24mm的胶合塞进行比较。这些塞子用于将贮存了 24个月的白葡萄酒装瓶。在贮存6、12、18和24个月之后的规律基础上,关于氧化相关参数(自由和总SO2)以及感觉提升对葡萄酒进行了分析。获得的结果在经过分析的化学和感官参数两者中不显示出任何差异。因此,得出以下结论可以在容纳静止型葡萄酒的瓶子中使用具有较小长度和具有类似于传统塞子的直径的塞子。下文中描述了用于评估当静止型葡萄酒用通常与烈性饮料一起使用的塞子密封时塞子直径对该静止型葡萄酒的提升的重要性的几项试验。如上所述,除了更小的长度,这 些塞子还具有比通常与静止型葡萄酒一起使用的那些塞子更小的直径。试验及结果I-密封试验试验I. I在该试验中,对微胶合塞进行了试验。这些塞子具有帽部(或头部)。该试验在室温下实施。所使用的塞子具有20和25mm的长度和17. 5,18. 5,19. 5和20. 5mm的直径,并且它们通过基于硅弹性件的标准表面处理而被润滑。该试验的塞子用于密封具有不同颈部轮廓的5种类型的瓶子(表I)。瓶子填充有用亚甲蓝着色的12%乙醇溶液。这些瓶子在室温下水平地贮存,且在一年中按月检查液体泄漏。表I.具有5种不同颈部轮廓的瓶子
权利要求
1.包括软木本体的塞子的用途,所述软木本体具有超过瓶颈的内部直径约0.5至3_的直径,用于密封容纳静止型葡萄酒的瓶子。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塞子的用途,其中,所述软木本体的直径超过所述瓶颈的内部直径约0. 5至2. 5mm。
3.如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塞子的用途,其中,所述软木本体基本上为圆柱形。
4.如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塞子的用途,其中,所述软木本体基本上为圆锥形。
5.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塞子的用途,其中,所述软木本体具有约17.5至20.5mm的直径。
6.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塞子的用途,其中,所述瓶颈具有约16.5至18.5mm的内部直径。
7.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塞子的用途,其中,所述软木本体具有约18至20mm的直径,所述瓶颈具有约17至18mm的内部直径。
8.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塞子的用途,其中,在装瓶后,所述静止型葡萄酒瓶被竖直地或水平地贮存。
9.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塞子的用途,其中,在装瓶后,所述静止型葡萄酒瓶被水平地贮存。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用于烈酒与静止型葡萄酒的合适尺寸的软木塞的用途。更具体地,涉及“顶棒式”塞与静止型葡萄酒瓶的一起使用。具有软木本体的塞子的用途,所述本体直径大小超过要被密封的静止型葡萄酒瓶的颈部直径仅约0.5至3mm,该用途使得可以保持葡萄酒的感官特性,同时无论瓶子的贮存位置如何,防止葡萄酒从瓶中泄漏。
文档编号B65D39/00GK102770349SQ201080064253
公开日2012年11月7日 申请日期2010年11月30日 优先权日2009年12月17日
发明者I.M.R.D.A.D.L.罗塞拉, M.F.D.A.F.卡布拉尔, P.D.V.洛佩斯 申请人:阿莫里姆和艾尔茂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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