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模式贴膜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24655阅读:464来源:国知局
一种双模式贴膜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子产品的贴膜装置,尤其适用于同一电子产品上的双模式的贴膜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触摸屏技术的应用范围已变得越来越广泛,从工业用途的工厂设备的控制/操作系统、公共信息的电子查询设施、商业用途的提款机,到消费性电子的移动电话、PDA、数码相机等都可看到触控屏幕的身影。尤其近年来由于″某果″智能手机的出现,使传统手机在外观上产生了很大的变化。目前智能手机越来越多的采用到了触摸屏技术,因此在手机的表面都会安装有巨大玻璃镜面,在美观实用的背后意外也在经常发生。手机屏幕的保护也代来了一个欣欣产业手机贴膜。

目前市场上手机贴膜已经非常盛行,同时对于不同的手机也有多种贴膜方式可以选择,例如市场上″某果″手机在贴膜上,就有两种规格可供选择一种是全贴膜,一种是半贴膜;在全贴膜及半贴膜的方式和方法上,主流厂家一般都采用同一规格尺寸的膜体进行设计,也是为了使操作者在进行贴膜时具有一定的基础判断力,使操作者在进行同样工作时,可根据经验来更好的判断贴膜的好坏。传统的贴膜均采用手工进行操作,看似简单的技术,背后还是需要一定的经验积累才可以顺利完成手机贴膜。如果使用贴膜器或工具,那对于不同 的贴膜要求就需要不同贴膜器或工具,这样操作起来需要更换,调整等步骤来实现,工作成本高且操作复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双模式贴膜装置满足在同一手机上现实全贴膜和半贴膜的贴膜器,将为使用者带来很大的便利并节约成本。本产品具有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定位精准、成本低等特点。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双模式贴膜装置,由第一结构、第二结构、卡位结构、翻转结构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结构与第二结构通过翻转结构连接;所述第一结构上设置有第一侧边,所述第二结构设置有第二侧边,所述第一结构上设置有一个或多个第一结构卡位;所述第二结构上设置有一个或多个第二结构卡位,所述第一结构通过翻转装置与第二结构相贴近,再通过对应的第一结构卡位与第二结构卡位相互固定扣合;所述第一结构边与第二结构边扣合后形成U型结构的底部;所述U型结构内设置有定位装置及限位装置;且定位及限位装置与对应手机外部结构相匹配;所述U型结构的底部设置有一个或多个凹槽为定位结构;U型结构设置有第一侧边及第二侧边,且第一侧边与第二侧边距离底部的长度不等。

优选的、所述第一侧边距离底部的长度X1与贴膜手机的第一贴膜模式的结构尺寸相匹配。

优选的、所述第二侧边距离底部的长度X2与贴膜手机的第二贴膜模式的结构尺寸相匹配。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产品结构示意图1;

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产品结构示意图2;

图3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产品结构示意图3;

图4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产品结构示意图4。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参照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双模式贴膜装置,由第一结构1、第二结构2、卡位结构3、翻转结构4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结构1与第二结构2通过翻转结构4连接;所述第一结构1上设置有第一侧边11,所述第二结构2设置有第二侧边21,所述第一结构1上设置有一个或多个第一结构卡位(301或303);所述第二结构21上设置有一个或多个第二结构卡位(302或304),所述第一结构1通过翻转装置4与第二结构2相贴近,再通过对应的第一结构卡位与第二结构卡位相互固定扣合;卡位结构3由对应的一组第一结构卡位与第二结构卡位组合而成,本设计上采用了两个卡位结构,301对应302为一组;303对应304为一组,因此这里不限定卡位结构的数量。

所述第一结构边与第二结构边扣合后形成U型限位结构的底部;所述U型 结构内设置有定位装置及限位装置;且定位及限位装置与对应手机外部结构相匹配;所述U型结构底部为限位装置,底部设置有一个或多个凹槽为定位结构;U型结构设置有第一侧边11及第二侧边21,且第一侧边11与第二侧边21距离底部的长度不等。

优选的、所述第一侧边11距离底部的长度X1与贴膜手机的第一贴膜模式的结构尺寸相匹配。

优选的、所述第二侧边21距离底部的长度X2与贴膜手机的第二贴膜模式的结构尺寸相匹配。

如第一贴膜模式对应全贴膜模式,第二贴膜模式对应半贴膜模式,当需要选择全贴膜模式或半贴膜模式时只需要翻转本贴膜装置即可完成。

实施例二、

本技术还包括一种不需要翻转结构的双模式贴膜装置。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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