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施工用物料提升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33353阅读:427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施工用物料提升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建筑施工用物料提升机。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但是人们对物质的追求也越来越高,其中对基础建设的要求是各种需求的基础,这就需要建筑施工,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也可以说是把设计图纸上的各种线条,在指定的地点,变成实物的过程。在建筑施工中,物料的提升是施工的基础之一,在现有的一些装置里面,提升过程中的防止重物意外下落是其所不具备的功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施工用物料提升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建筑施工用物料提升机,包括电机箱;所述的电机箱输出侧面的中央位置设置有蜗杆;所述的蜗杆的另一端与蜗杆传动座上部相连接;所述的蜗杆靠近蜗杆传动座的侧面连接有蜗轮;所述的蜗轮的中心部位穿过有转动轴;所述的转动轴的两端与轴承座相连接;所述的轴承座的底面与底座顶面中心位置相连接;所述的转动轴在蜗杆与一轴承座之间的中央位置设置有绳索轮;所述的另一轴承座内侧上部安装有转速传感器;所述的蜗杆传动座的一侧设置有框架底板;所述的框架底板顶面的四个角位置安装有立柱;所述的立柱的另一端连接有框架顶板;所述的框架顶板的中央位置设置有绳索滚轮。

优选的,所述的蜗轮靠近边缘的位置开有圆孔;所述的蜗轮的材质为耐磨钢;所述的蜗杆的材质为高速钢。

优选的,所述的转动轴与轴承座相接触的位置设置有圆锥滚子轴承;所述的轴承座竖直放置;所述的两轴承座处于平行状态。

优选的,所述的绳索轮的两侧边缘设置有凸沿;所述的绳索轮两侧凸沿内侧表面缠有钢索;所述的绳索轮与绳索滚轮相关联。

优选的,所述的绳索滚轮的两侧设置有滚轮支座;所述的滚轮支座与框架顶板的底面相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采用蜗轮蜗杆配合,蜗杆转动,带动蜗轮旋转,进而实现绳索轮的转动,在物料提升过程中,由于蜗轮蜗杆具有自锁现象,所以停止动力输出时物料不会自动下落,防止意外发生;采用绳索滚轮与绳索轮相配合,绳索轮上缠有钢索,钢索的另一端通过绳索滚轮与要提升的物料相连接,绳索滚轮的使用降低了摩擦力,便于物料的提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绳索滚轮示意图。

图中:1、电机箱;2、蜗杆;3、蜗轮;4、转动轴;5、绳索轮;6、轴承座;7、蜗杆传动座;8、底座;9、立柱;10、框架底板;11、框架顶板;12、绳索滚轮;13、滚轮支座;14、转速传感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包括电机箱1;所述的电机箱1输出侧面的中央位置设置有蜗杆2;所述的蜗杆2的另一端与蜗杆传动座7上部相连接;所述的蜗杆2靠近蜗杆传动座7的侧面连接有蜗轮3;所述的蜗轮3的中心部位穿过有转动轴4;所述的转动轴4的两端与轴承座6相连接;所述的轴承座6的底面与底座8顶面中心位置相连接;所述的转动轴4在蜗杆2与一轴承座6之间的中央位置设置有绳索轮5;所述的另一轴承座6内侧上部安装有转速传感器14;所述的蜗杆传动座7的一侧设置有框架底板10;所述的框架底板10顶面的四个角位置安装有立柱9;所述的立柱9的另一端连接有框架顶板11;所述的框架顶板11的中央位置设置有绳索滚轮12;所述的蜗轮3靠近边缘的位置开有圆孔;所述的蜗轮3的材质为耐磨钢;所述的蜗杆2的材质为高速钢;所述的转动轴4与轴承座6相接触的位置设置有圆锥滚子轴承;所述的轴承座6竖直放置;所述的两轴承座6处于平行状态;所述的绳索轮5的两侧边缘设置有凸沿;所述的绳索轮5两侧凸沿内侧表面缠有钢索;所述的绳索轮5与绳索滚轮12相关联;所述的绳索滚轮12的两侧设置有滚轮支座13;所述的滚轮支座13与框架顶板11的底面相连接。

本实用新型在具体实施时,电机箱1输出扭矩,带动蜗杆2旋转;蜗杆2与蜗轮3相接触,蜗杆2旋转带动蜗轮3转动,蜗轮3与转动轴4相连接,从而带动转动轴4转动,进而实现绳索轮5的转动,绳索轮5上缠有钢索,钢索的另一端通过绳索滚轮12与要提升的物料相连接,绳索滚轮12的使用降低了摩擦力,便于物料的提升;在物料提升过程中,由于蜗轮3蜗杆2具有自锁现象,所以停止动力输出时物料不会自动下落,防止意外发生。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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