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袋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75308阅读:392来源:国知局
开袋机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开袋机构,具体涉及一种用于使包装袋的开口张开以方便在容置空间中放入物品的开袋机构。



背景技术:

诸如输液器等的产品在组装完成并卷绕后需要用包装袋进行包装并密封形成独立成品。这种包装袋通常由两个例如塑料制成的薄壁件构成,两个薄壁件在一端未结合并在其余端密封结合,由此未结合的一端形成用于接近内部容置空间的入口。在未放入内容物之前,包装袋的两个薄壁件通常贴合在一起。因此,为将输液器等的内容物装入包装袋中,需要先将包装袋张开。

现有技术中,一般通过人工操作手动打开包装袋,这种方式不仅效率低,劳动成本高,而且人工操作无法实现无菌作业,对于输液器等需要高卫生要求的包装方式的产品来说,这种方式难以满足需要。

另外,已发现有通过机械操作方式使包装袋张开的技术,其中,使用吸盘真空吸附包装袋的侧壁,由此使得两个侧壁相对张开,从而便于将产品放入包装袋中。然而,吸盘吸附的操作方式容易由于吸力失效而导致包装袋未能张开,给后续的产品装袋操作带来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上述问题而提出本实用新型,且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用于容易地将包装袋张开的开袋机构,其便于实现操作自动化,提高效率,且能够满足无菌操作条件。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开袋机构,用于将包装袋张开,该包装袋包括在左右两端和底端处彼此接合且在顶端未接合的两个侧壁,由此限定出能够从该包装袋的顶端打开的容置空间,其中该开袋机构包括:吹气装置,具有朝向该包装袋的顶端吹气的吹气孔,以打开该容置空间。

进一步地,在从该包装袋的顶端到该包装袋的容置空间的方向上,该吹气孔平行于该包装袋的侧壁的顶边缘逐渐扩张。

进一步地,该吹气孔的靠近该包装袋的顶端的部分形成为沿着平行于该包装袋的侧壁的顶边缘的方向延伸的细长孔。

进一步地,该吹气装置包括彼此接合的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该吹气孔布置在该第一支架上,与该吹气孔流体连通的气体供给和控制部形成在该第二支架上且远离该第一支架。

进一步地,该第一支架能沿着该第二支架的轴向方向滑动,从而带动该吹气孔靠近或远离该包装袋。

进一步地,该开袋机构还包括吸盘结构,该吸盘结构包括吸嘴,该吸嘴能真空吸附该包装袋的相应的侧壁的外表面,使得侧壁彼此远离。

进一步地,该吸嘴包括第一吸嘴以及与该第一吸嘴相对的第二吸嘴,并且该吸盘结构还包括:基座;第一支撑臂,该第一支撑臂的第一端设置在该基座上并且该第一支撑臂的第二端设置有该第一吸嘴;第二支撑臂,该第二支撑臂的第一端设置在该基座上并且该第二支撑臂的第二端设置有该第二吸嘴,该第二吸嘴与该第一吸嘴相对;致动结构,带动该第一支撑臂和该第二支撑臂移动,使该第一吸嘴和该第二吸嘴彼此靠近或远离。

优选地,该开袋机构还包括夹持装置,该夹持装置包括:夹持臂,分别夹持在该包装袋的左右两端处,引导件,该引导件引导该夹持臂相向运动,从而该包装袋的左右两端彼此相对地朝向该容置空间挤压。

进一步地,该引导件设置在该夹持臂之间且通过连接杆与相应的夹持臂连接,其中,该连接杆的一端铰接至该引导件,该连接杆的另一端铰接至相应的夹持臂。

进一步地,该开袋机构还包括致动装置,该致动装置带动该引导件在垂直于该包装袋的该侧壁的方向上移动。

优选地,该开袋机构还包括辅助张开装置,该辅助张开装置包括张开爪,该张开爪能伸入该容置空间内,以使该容置空间进一步扩大。

进一步地,该辅助张开装置包括:基部;彼此平行且间隔开的第一臂和第二臂,该第一臂的第一端和该第二臂的第一端均设置在该基部上并且该张开爪连接在该第一臂的第二端和该第二臂的第二端;致动件,该致动件包括能转动地接合在该基部上的导向连接件,该导向连接件位于该第一臂与该第二臂之间且在两侧分别与该第一臂的第一端和该第二臂的第一端滑动接合。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开袋机构,通过设置吹气装置,使得能够向包装袋的容置空间吹入气体,从而容易地扩大容置空间。此外,可通过设置吸盘结构使得能够利用真空吸附包装袋的侧壁进一步扩大容置空间,进一步,可通过设置夹持装置,使得包装袋的两端相向移动,由此辅助扩大容置空间。还进一步地,可通过设置辅助张开机构使得张开爪伸入容置空间中,将容置空间张开至足够大的程度。

附图说明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说明书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开袋机构的夹持装置的立体图,其中包装袋10尚未张开;

图2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开袋机构的夹持装置的立体图,其中夹持装置的夹持臂相向移动,包装袋10部分地张开。

图3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开袋机构的用于致动夹持装置的致动装置的立体图。

图4示意性地示出了图3所示致动装置的平面视图。

图5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开袋机构的吸盘结构和吹气装置的立体图。

图6示意性地示出了图5的A部的放大视图。

图7和图8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开带结构的吹气装置的不同角度的立体图。

图9a和图9b分别示出了图7和图8所示吹气装置的局部放大立体图和局部放大平面图,其中清楚示出了吹气装置的吹气孔的形状。

图10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开袋机构的辅助张开结构的立体图。

其中,上述附图包括以下附图标记:

10 包装袋;12,14 侧壁;16 容置空间;

2 夹持装置;22,24 夹持臂;222,224 连接杆;26 引导件;28 连接轴;

282 连接板;284 导向槽;3 致动装置;30 致动板;32 第一气缸;

34 第二气缸;4 吸盘结构;420 第一吸嘴;422 第二吸嘴;44 基座;

462 第一支撑臂;464 第二支撑臂;48 致动结构;480 转轴;481 轴承;

482 导向连接部;4822,4824 导向槽;4622,4642 接合柱;5 吹气装置;

52 第一支架;54 第二支架;522 吹气孔;525 接头;526 进气接口;

542 引导槽;528 引导柱;56 气体供给和控制部;562 供气接口;

564 流量控制旋钮;6 辅助张开装置;62 基部;642 第一臂;644 第二臂;

646 第一接合栓;648 第二接合栓;65 操作气缸;66 张开爪;67 转轴;

68 导向连接件;682,684 导槽

具体实施例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开袋机构的夹持装置的立体图,其中包装袋10尚未张开;图2示出了开袋机构的夹持装置的立体图,其中夹持装置的夹持臂相向移动,包装袋10部分地张开。图3示出了用于致动夹持装置的致动装置的立体图。图4示出了图3所示致动装置的平面视图。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开袋机构用于张开诸如一次性输液器的包装袋,以便于将输液器容易地放入容置空间中并密封形成最终成品。如图1和图2所示,包装袋10包括两个侧壁12、14,这两个侧壁在左右两端和底端均密封接合,而在顶端未接合,由此形成可从顶端张开以放置内容物的容置空间16。这样的包装袋可例如由塑料材料制成,且因此在未使用时两个侧壁12、14一般会贴合在一起,如图1所示。

根据该实施例的开袋机构可包括夹持装置2,如图1和图2所示,夹持装置2包括一对夹持臂22、24,这对夹持臂分别夹持在包装袋10的左右两端处。夹持装置2还包括设在一对夹持臂22和24之间的引导件26,夹持臂22、24各自通过连接杆222、224与引导件26铰接连接,该引导件26能够在图3所示的致动装置3的致动下移动,从而带动夹持臂22、24相向移动,使得在包装袋10的张开操作期间,包装袋10的左右两端彼此相对地朝向容置空间16挤压,将容置空间16扩大(如图2所示)。具体地,一对夹持臂22、24可通过介于其间的连接轴28连接,连接轴28上设有连接板282,引导件26能在致动装置3的致动下在连接板282上开设的导向槽284中移动。如图3和图4所示,致动装置3包括能够与引导件26接合的致动板30,该致动板30可由第一气缸32驱动而沿水平方向移动,从而带动引导件26在垂直于包装袋10的侧壁12、14的方向上移动,进而,连接杆222、224转动,使得夹持臂22和24相向移动。优选地,致动装置3还包括第二气缸34,该第二气缸34能够带动致动板30在竖直方向上移动,从而可以根据操作需要接合引导件26或与引导件26脱离接合(例如,在不需要包装袋的两端相向移动的情况下)。

图5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开袋机构的吸盘结构和吹气装置的立体图。图6为图5中A部的放大视图。图7和图8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开袋机构的吹气装置的不同角度的立体图。图9a和图9b分别示出了吹气装置的局部放大立体图和局部放大平面图,其中清楚示出了吹气装置的吹气孔的形状。图5至图8所示的吸盘结构和吹气装置可用于同时操作两个包装袋,下面仅对其中一组包装袋的操作及相关结构进行说明。

在作为示例的该实施例中,开袋机构包括吹气装置5以及与吹气装置5一起使用的吸盘结构4。然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开袋机构可单独包括吹气装置5或在其他结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包括吸盘结构4和吹气装置5。

如图所示,吹气装置5设在包装袋的顶端上方且包括用于向包装袋10的顶端吹气以打开容置空间16的吹气孔。在该实施例中,吹气装置5可形成为T型结构,包括第一支架52和第二支架54,第一支架52上布置有所述的吹气孔522。图7和图8所示的吹气装置可用于同时向两个包装袋吹气。下面仅针对其中一个吹气孔522的相关布置进行说明。吹气孔522可通过接头525与进气接口526流体连通。优选地,如图9a和图9b所示出的,在从包装袋10的顶端到容置空间16或底端的方向上,吹气孔平行于包装袋10的侧壁的顶边缘逐渐扩张,由此能够更好地将气体引导到包装袋10的顶端并进一步引导到容置空间16内,利于容置空间16的扩大。而且,进一步地,吹气孔522的与进气接口526连接的部分呈小的圆孔形状(如标号5222所指),接着,随着吹气孔朝向包装袋10的容置空间16和底端延伸,其在沿着平行于包装袋的侧壁顶边缘的方向上逐渐加宽且形成为细长孔(如标号5224所指),也就是说,吹气孔522的靠近包装袋的顶端的部分处在沿着平行于包装袋的两个侧壁的顶边缘的方向上的横截面呈细长孔状,由此可有利地避免气体逸出并作用在包装袋10的两个侧壁的外表面上而导致对包装袋的侧壁形成挤压并难以打开容置空间16,而且这提高了气体的利用效率。还优选地,当操作时,吹气孔522能相对于包装袋10的左右两端居中设置且位于容置空间正上方,以便于提高吹气效果。用于向吹气孔522提供气体的进气接口526设置在第一支架52上。在第二支架54上(优选地,在第二支架54与基座44接合的一端上)设置有气体供给和控制部56。气体可经由供气接口562通过气体管道(未示出)连接至进气接口526,从而向吹气孔522提供气体。优选地,气体供给和控制部56还包括可以调节气体流量的流量控制旋钮564。从图8中可见,第一支架52和第二支架54通过各自设置的引导柱528和引导槽542能滑动地接合,使得第一支架52(且尤其是吹气孔522)能够在需要吹气操作时靠近包装袋10,并且能够在不需要吹气操作时远离包装袋10。

吸盘结构4通过真空吸附包装袋10的侧壁外表面而使得两个侧壁12、14彼此远离并由此部分地打开容置空间16。如图所示,吸盘结构4包括基座44,第一支撑臂462和第二支撑臂464安装在基座44上且自基座44平行延伸出。第一支撑臂462和第二支撑臂464的端部分别安设有第一吸嘴420和第二吸嘴422。第一吸嘴420和第二吸嘴422彼此相对且分别用于真空吸附两个相对侧壁12、14。根据需要,第一吸嘴420和第二吸嘴422可包含一个或多个抽吸件。吸盘结构4还包括致动结构48,用以带动第一支撑臂462和第二支撑臂464移动,以使得第一吸嘴420和第二吸嘴422彼此靠近以进行吸附作业或彼此远离(例如,在不需要吸附作业的情况下)。在该实施例中,致动结构48可以包括位于第一支撑臂462和第二支撑臂464之间的导向连接部482,该导向连接部482通过轴承481与由例如电机驱动的转轴480接合,由此能转动地接合在基座44上。导向连接部的两侧设置有导向槽4822、4824,第一支撑臂462在与基座44接合的一端上设有接合柱4622,第二支撑臂464在与基座44接合的一端上设有接合柱4642,接合柱4622、4642与导向槽4822、4824对应接合,从而使得当致动结构48转动时,第一支撑臂462和第二支撑臂464同步移动。如图5所示,当致动结构48逆时针转动时,第一支撑臂462和第二支撑臂464彼此远离(从而第一吸嘴和第二吸嘴彼此远离)以不对包装袋进行吸附作业;而当致动结构48顺时针转动时,第一支撑臂462和第二支撑臂464彼此靠近(从而第一吸嘴和第二吸嘴彼此靠近),从而对包装袋进行吸附作业。其中,当操作时,第一吸嘴420和第二吸嘴422能相对于包装袋10的左右两端居中设置。

可以理解,也可以在第一支撑臂462和第二支撑臂464上设置导向槽,而在导向连接部482的两侧上设置对应的接合柱。而且,致动结构48也可以考虑其他已知的布置,只要能够使得相对的第一吸嘴和第二吸嘴彼此靠近或远离即可。

图10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开袋机构的辅助张开装置6。该辅助张开装置6包括基部62和一端支撑在该基部62上的第一臂642和第二臂644,第一臂642和第二臂644的另一端附接有张开爪66。与图5所示的吸盘结构4的致动结构48类似,该辅助张开装置包括致动件。该致动件可以是由例如电机驱动的转轴67,该转轴67通过例如轴承与导向连接件68接合。导向连接件68的两侧开设有分别用于第一臂642和第二臂644的导槽682、684。具体地,导槽682与第一臂642上的第一接合栓646滑动接合,导槽684与第二臂644上的第二接合栓648滑动接合。由此,转轴67的转动带动第一臂642和第二臂644同步移动,以使得张开爪66能够伸入包装袋10的容置空间16或从该容置空间16移出。

尽管上面示出的实施例中,本实用新型开袋机构的吹气装置与吸盘结构、夹持装置、辅助张开装置一起使用,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这些装置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根据需要任意组合来使用,而并不局限于将所有这些装置或结构都包含在一起。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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