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产品包装装置,包括容纳腔,其特征在于:
所述容纳腔的内部或表面设置有能量吸收泡棉,所述能量吸收泡棉的回弹率为1%至10%之间,所述能量吸收泡棉的能量吸收率为90%至99%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产品包装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子产品包装装置为电子产品包装盒,所述电子产品包装盒包括盒体和盒盖,所述盒体的内部设置有所述能量吸收泡棉,所述能量吸收泡棉上设置有放置电子产品的容纳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产品包装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能量吸收泡棉的回弹率为7%,所述能量吸收泡棉的能量吸收率为93%。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产品包装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容纳腔设置在所述能量吸收泡棉的顶面。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产品包装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容纳腔设置在所述能量吸收泡棉的侧面。
6.根据权利要求2至5任一项所述的电子产品包装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盒盖上设置有所述能量吸收泡棉。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产品包装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子产品包装装置为电子产品包装袋,所述电子产品包装袋包括袋体,所述袋体的底部和/或侧面设置有中间层,所述中间层内设置有所述能量吸收泡棉。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产品包装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能量吸收泡棉的回弹率为7%,所述能量吸收泡棉的能量吸收率为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