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料斗提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混合机用料斗提升装置。
背景技术:
混合机是利用机械力和重力等,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物料均匀混合起来的机械设备。在混合的过程中,还可以增加物料接触表面积,以促进化学反应;还能够加速物理变化。
常见的混合机有:犁刀混合机,螺带混合机,无重力混合机,v型混合机,双螺旋锥形混合机,行星动力混合机等。
目前,混合机上安装的提升装置结构复杂,提升稳定性差,提升效率低,有待进一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混合机用料斗提升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混合机用料斗提升装置,包括料斗框架和减速电机,所述料斗框架底部固定在底架上,所述料斗框架两侧通过法兰座底板连接框架法兰座,所述料斗框架顶部固定安装有减速机支架,所述减速机支架上固定安装有减速电机,所述减速机支架上过穿有第一传动轴,且所述第一传动轴与减速电机相连,所述第一传动轴两端分别连接设置在料斗框架顶部的换向传动器,所述换向传动器两侧分别设置传动轴限位套,所述料斗框架顶部四个角上均固定设置齿轮箱组件,且所述齿轮箱组件上设有从动半联轴器,所述从动半联轴器与换向传动器之间通过第二传动轴连接,且所述第二传动轴一端与从动半联轴器之间设置尼龙块。
优选的,所述料斗框架上设有提升丝杆,且所述提升丝杆预齿轮箱组件传动连接,所述提升丝杆下端通过螺栓连接导向套,所述导向套设置在导向套盖板上,且所述导向套与导向套盖板之间设置斯特封。
优选的,所述导向套下端连接提升套管,所述提升套管通过锁紧螺丝与底架固定连接,且所述锁紧螺丝上设有止动垫圈。
优选的,所述料斗框架顶部内侧还固定设置压紧装置。
优选的,其使用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将提升套管穿过底架与下方的提升料斗固定;
b、需要提升时,启动减速电机,减速电机转动带动第一传动轴旋转,第一传动轴旋转带动换向传动器动作;
c、换向传动器带动第二传动轴旋转,第二传动轴带动齿轮箱组件动作,齿轮箱组件与提升丝杆传动连接;
d、齿轮箱组件旋转时,带动提升丝杆进行提升,提升丝杆提升过程中带动提升套管提升,提升套管提升带动料斗上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本发明结构原理简单,料斗上升受力均匀平稳,提升效率高。
(2)本发明中,料斗框架顶部四个角上均固定设置齿轮箱组件,且齿轮箱组件上设有从动半联轴器,从动半联轴器与换向传动器之间通过第二传动轴连接,采用此结构,能够提高料斗提升时的稳定性,提升速度均匀。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混合机用料斗提升装置,包括料斗框架1和减速电机2;所述料斗框架1底部固定在底架3上,料斗框架1顶部内侧还固定设置压紧装置22,能够对料斗机内物料进行压紧;所述料斗框架1两侧通过法兰座底板4连接框架法兰座5,所述料斗框架1顶部固定安装有减速机支架6,所述减速机支架6上固定安装有减速电机2,所述减速机支架6上过穿有第一传动轴7,且所述第一传动轴7与减速电机2相连,所述第一传动轴7两端分别连接设置在料斗框架1顶部的换向传动器8,所述换向传动器8两侧分别设置传动轴限位套9,所述料斗框架1顶部四个角上均固定设置齿轮箱组件10,且所述齿轮箱组件10上设有从动半联轴器11,所述从动半联轴器11与换向传动器8之间通过第二传动轴12连接,采用此结构,能够提高料斗提升时的稳定性,提升速度均匀;且所述第二传动轴12一端与从动半联轴器11之间设置尼龙块13。
本发明中,料斗框架1上设有提升丝杆14,且所述提升丝杆14与齿轮箱组件10传动连接,所述提升丝杆14下端通过螺栓15连接导向套16,所述导向套16设置在导向套盖板17上,且所述导向套16与导向套盖板17之间设置斯特封18;导向套16下端连接提升套管19,所述提升套管19通过锁紧螺丝20与底架3固定连接,且所述锁紧螺丝20上设有止动垫圈21。
本发明的使用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将提升套管穿过底架与下方的提升料斗固定;
b、需要提升时,启动减速电机,减速电机转动带动第一传动轴旋转,第一传动轴旋转带动换向传动器动作;
c、换向传动器带动第二传动轴旋转,第二传动轴带动齿轮箱组件动作,齿轮箱组件与提升丝杆传动连接;
d、齿轮箱组件旋转时,带动提升丝杆进行提升,提升丝杆提升过程中带动提升套管提升,提升套管提升带动料斗上升。
综上所述,本发明结构原理简单,料斗上升受力均匀平稳,提升效率高。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