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透气设计的闭口塑料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55357阅读:488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透气设计的闭口塑料罐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带透气设计的闭口塑料罐,属于塑料罐领域。



背景技术:

塑料罐盛装活性制剂的容器如未采用适当的透气措施,则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如容器膨胀或凹瘪、托盘偏移、标签损毁以及发生泄漏,更有甚者,会产生昂贵的清理费用和导致客户不满。容器在储存、运输或配送时的风险则更大,由于海拔高度和温度变化范围较大,因此可能导致容器压力不稳定甚至爆裂。对于工业化学品和清洁剂、农用产品以及日用化学品和清洁剂而言,容器泄漏或破裂可能会使用户和环境深受其害,除非容器采用了适当的透气措施。

现有市场通用的塑料包装罐都没有带透气功能设计,有的只在外盖上钻孔,但又没有安装膜,所以只能有透气但又不能保证液体不渗漏。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带透气设计的闭口塑料罐,以解决现有市场通用的塑料包装罐都没有带透气功能设计,有的只在外盖上钻孔,但又没有安装膜,所以只能有透气但又不能保证液体不渗漏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带透气设计的闭口塑料罐,其结构包括防漏透气桶盖、塑料桶提手、塑料桶主体、螺旋形瓶盖接口、加厚桶壁、环形加固件、桶体底部,所述防漏透气桶盖由橡胶头、塑胶座、防水密封圈、透气膜、对接口、螺旋槽、卡扣、桶盖主体、加固柱、上封盖、透气孔组成,所述橡胶头固定连接塑胶座,所述塑胶座设有防水密封圈,所述防水密封圈与透气膜相连接,所述透气膜设在桶盖主体底部,所述对接口与螺旋槽相连接,所述螺旋槽设有卡扣,所述卡扣设在桶盖主体上,所述桶盖主体设有加固柱,所述加固柱固定连接上封盖,所述上封盖设有透气孔,所述防漏透气桶盖设在塑料桶主体上,所述螺旋形瓶盖接口固定连接塑料桶主体。

进一步地,所述塑料桶主体设有塑料桶提手。

进一步地,所述塑料桶主体设有加厚桶壁。

进一步地,所述环形加固件设在桶体底部上方。

进一步地,所述透气孔直径为三至四毫米。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设有防漏透气桶盖,提手、塑料桶主体、螺旋形瓶盖接口、加厚桶壁、环形加固件、桶体底部,所述防漏透气桶盖由橡胶头、塑胶座、防水密封圈、透气膜、对接口、螺旋槽、卡扣、桶盖主体、加固柱、上封盖、透气孔组成,通过上述设计的防漏透气桶盖,允许空气和气体分子通过透气膜,以此来持续平衡压力,从而避免容器膨胀或凹瘪,即使接触高粘度或低表面张力液体,也能保持透气,防止危险有害液体泄漏。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带透气设计的闭口塑料罐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防漏透气桶盖内部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防漏透气桶盖表面示意图。

图中:防漏透气桶盖-1、橡胶头-100、塑胶座-101、防水密封圈-102、透气膜-103、对接口-104、螺旋槽-105、卡扣-106、桶盖主体-107、加固柱-108、上封盖-109、透气孔-110、塑料桶提手-2、塑料桶主体-3、螺旋形瓶盖接口-4、加厚桶壁-5、环形加固件-6、桶体底部-7。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带透气设计的闭口塑料罐,其结构包括防漏透气桶盖1、塑料桶提手2、塑料桶主体3、螺旋形瓶盖接口4、加厚桶壁5、环形加固件6、桶体底部7,所述防漏透气桶盖1由橡胶头100、塑胶座101、防水密封圈102、透气膜103、对接口104、螺旋槽105、卡扣106、桶盖主体107、加固柱108、上封盖109、透气孔110组成,所述橡胶头100固定连接塑胶座101,所述塑胶座101设有防水密封圈102,所述防水密封圈102与透气膜103相连接,所述透气膜103设在桶盖主体107底部,所述对接口104与螺旋槽105相连接,所述螺旋槽105设有卡扣106,所述卡扣106设在桶盖主体107上,所述桶盖主体107设有加固柱108,所述加固柱108固定连接上封盖109,所述上封盖109设有透气孔110,所述防漏透气桶盖1设在塑料桶主体3上,所述螺旋形瓶盖接口4固定连接塑料桶主体3,所述塑料桶主体3设有塑料桶提手2,所述塑料桶主体3设有加厚桶壁5,所述环形加固件6设在桶体底部7上方,所述透气孔110直径为三至四毫米。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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