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水性漆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98958阅读:409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水性漆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涂料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便携式水性漆桶。



背景技术:

目前,市面上的金属漆主要是油性金属漆,虽然油性金属漆的附着力强,表面强度高,但是由于其环保指数低,含有甲醇,等致癌物质,油漆固化剂和稀释剂中所含的苯,甲苯,游离TDI还在挥发,这些东西要完全挥发干净至少需要几十年的时间,而这些芳香烃物质对于婴儿小孩及未出生的小孩的智力发育是有很大影响的,游离TDI还具有致癌的危险,在欧洲发达国家很早就禁止了油漆的使用。

随着环保政策的施压,消费者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尤其全国各地省市出台了VOC排放限量标准,鼓励使用非溶剂型涂料,给水性漆等环保涂料的发展带来了机遇,水性漆就是以水为稀释剂、不含有机溶剂的涂料,又称为水性涂料。虽然传统涂料依然占据着较大的市场份额,但是水性漆是绿色产业,是漆类未来发展的方向,国内本土的水性漆龙头企业正在崛起。水性涂料的发展和所占的市场份额在逐年增长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而且有提速的趋势。

水性涂料对施工过程中及材质表面清洁度要求高,因水的表面张力大,污物易使涂膜产生缩孔,而在对水性漆涂料施工之前,首先要保证水性漆的容器以及盛放水性漆的容器的整洁,涂料桶内灌装完成后,涂料桶口加设一层塑封膜,然后由一个带有内螺纹的瓶盖旋于涂料桶的桶口上实现对涂料桶的密封,在需要使用涂料时,由操作人员通过手或其他工具将将塑封膜撕破,然后将涂料倒出使用,如果通过手将塑封膜撕开,很容易将手沾到涂料,从而污染涂料,如果通过工具将塑封膜撕裂,同样容易沾到涂料桶内的涂料,从而污染涂料。

现有技术中,如中国专利号ZL201520848469.0,授权公告号CN 205132006U的专利申请请求保护一种便携式水性漆桶,它包括:瓶体,塑膜,瓶口,瓶盖本体,拉环,连接柱和凸块,所述的瓶盖本体的侧壁下部设有与瓶口外螺纹配合的内螺纹,瓶盖本体内设有凸块,瓶盖本体和拉环的中间处设有连接柱,其是拉动拉环带动连接柱扯断,然后旋转瓶盖本体,使凸块借助瓶盖本体的侧壁下部的螺纹向下运动,凸块刺破瓶口的塑膜后,反向旋转瓶盖本体,使凸块4向上运动离开瓶口即可,从公开的技术方案可知,扯下的拉环容易被人丢弃,很浪费材料。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的技术缺陷,提供一种便携式水性漆桶。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便携式水性漆桶,包括瓶体,塑膜和瓶口,瓶盖本体,所述瓶盖本体螺纹配合旋盖在瓶口,所述塑膜封在瓶口,所述瓶盖本体上部具有通孔,通孔内螺纹配合有连接柱,连接柱下部带有划片。

所述连接柱下部具有一圈向下的延伸,所述瓶口口部端面设有一圈与延伸相配合的凹槽。延伸配合进入凹槽可以在塑膜被划开后还能对瓶口进一步密封。

所述划片为弧形划片,弧形划片所在平面与瓶盖侧壁平行。弧形划片便于跟随连接柱转动来划开塑膜。

所述划片为倾斜状,划片倾斜的尖端朝下。尖端朝下以增大压强,提高划破效率。

所述连接柱侧壁具有凸起,所述通孔口部具有容纳凸起的槽子。未使用时凸起限制了连接柱的转动,避免失误操作而转动连接柱使得塑膜划破,在使用时用刀向下切掉凸起以消除凸起对连接柱的限制,然后再转动连接柱来划破塑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利用转动柱向下转动带动划片划破塑膜,然后再将瓶盖旋出,这样就可以倒出水性漆,无需设计拉环,避免材料浪费,而且密封效果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连接柱的仰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附图所示,一种便携式水性漆桶,包括瓶体1,塑膜2和瓶口3,瓶盖本体4,瓶盖本体4螺纹配合旋盖在瓶口3,塑膜2封在瓶口3,瓶盖本体4上部具有通孔,通孔内螺纹配合有连接柱5,连接柱5下部带有划片6。

连接柱5下部具有一圈向下的延伸7,瓶口3口部端面设有一圈与延伸7相配合的凹槽8。延伸配合进入凹槽可以在塑膜被划开后还能对瓶口进一步密封。

划片6为弧形划片,弧形划片所在平面与瓶盖侧壁平行。弧形划片便于跟随连接柱转动来划开塑膜。

划片6为倾斜状,划片6倾斜的尖端朝下。尖端朝下以增大压强,提高划破效率。

连接柱5侧壁具有凸起9,通孔口部具有容纳凸起9的槽子。未使用时凸起限制了连接柱的转动,避免失误操作而转动连接柱使得塑膜划破,在使用时用刀向下切掉凸起以消除凸起对连接柱的限制,然后再转动连接柱来划破塑膜。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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