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域魔术贴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包装用魔术贴。
背景技术:
现有的包装纸箱是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包装用具,封箱时一般采用胶带将开口封住,起到临时封箱的目的,需要取用包装纸箱的物品时,需开启一侧的胶带。在使用过程中,包装纸箱经常多次使用,使用过程是在原有位置上加封一层胶带,封住开口,二次存放或者搬运,由于每次使用,都需要用到胶带,且胶带只能使用一次,这无疑是一种浪费,使用胶带时,还需要如剪刀等其他工具剪短胶带,封箱步骤较多。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多次封箱造成材料的浪费的的问题,提供一种包装用魔术贴。
一种包装用魔术贴,包括第一连接片和第二连接片,所述第一连接片包括第一基带、第一连接件和第一夹板;所述第二连接片包括第二基带、第二连接件和第二夹板;所述第一基带正面设有毛面,第二基带的正面设有钩面,第一夹板和第二夹板分别通过第一连接件和第二连接件固定于第一基带和第二基带的背面,第一连接件两端分别连接于第一夹板和第一基带的中央,第二连接件两端分别连接于第二夹板和第二基带的中央;当封箱时,包装纸箱上相对的两个盖板嵌合于第一基带和第一夹板之间,另外两个相对的盖板嵌合于第二基带和第二夹板之间,所述毛面与所述钩面相对设置通过毛面和钩面的配合形成的粘接力,稳固四个盖板,达到封箱的目的。
优选的,所述第一连接件和第二连接件为弹簧。
上述包装用魔术贴,可夹紧包装纸箱上的盖板,通过毛面和钩面的配合形成的粘贴力,包装纸箱上的四个盖板即可被固定,达到包装纸箱封箱的目的,这样设置,使得封箱更加容易且可以多次使用,减少胶带的浪费且无需如剪刀等其他工具配合封箱,方便快速,绿色环保。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包装纸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第一连接片的平面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第二连接片的平面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第二连接片使用时的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
请参阅图1,一种包装用魔术贴,包括配套的包装纸箱1,其中,包装纸箱1为长方体形状,包装纸箱1设置有两组箱盖2,两组箱盖2共有四个盖板3,四个盖板3分别固定于包装纸箱1开口上的四条开口边,且每组箱盖2的两个盖板3相对设置。
请参阅图2、图3和图4,上述包装用魔术贴,包括第一连接片20和第二连接片30,第一连接片20包括第一基带21、第一连接件22和第一夹板23,第一连接片20形成“工”字形形状。第一基带21正面设有毛面24,第一夹板23通过第一连接件22固定于第一基带21的背面,第一连接件22两端分别连接于第一夹板23和第一基带21的中央。
第二连接片30包括第二基带31、第二连接件32和第二夹板33,第二连接片30形成“工”字形形状。第二基带31的正面设有钩面34,第二夹板33通过第二连接件32固定于第二基带31的背面,第二连接件32两端分别连接于第二夹板33和第二基带31的中央。
当封箱时,包装纸箱1上相对的两个盖板3嵌合于第一基带21和第一夹板23之间,另外两个相对的盖板3嵌合于第二基带31和第二夹板33之间,毛面24与钩面34相对设置安装于包装纸箱上,使得通过毛面24和钩面34的配合形成的粘接力,固定住四个盖板3,达到封箱的目的。
具体的,当第一连接件22连接第一基带21和第一夹板23时,第一基带21和第一夹板23之间有间隔,并通过第一连接件22的连接以及隔断作用,形成了以第一连接件22为中心,左右两边各形成一个凹槽的“工”字形形状,两组箱盖2中的其中一组箱盖1的两个盖板3即可插入该凹槽,具体的安装方法是从相对设置的两个盖板3的侧边插入该凹槽内,即可将第一连接片20安装至其中一组箱盖1上。
具体的,当第二连接件32连接第二基带31和第二夹板33时,第二基带31和第二夹板33之间有间隔,并通过第二连接件32的连接以及隔断作用,形成了以第二连接件32为中心,左右两边各形成一个凹槽的“工”字形形状,两组箱盖2中的另外一组箱盖1的两个盖板3即可插入该凹槽,具体的安装方法是从相对设置的两个盖板3的侧边插入该凹槽内,即可将第二连接片30安装至另外一组箱盖1上。
优选的,第一连接件22和第二连接件32均为弹簧,由此可通过弹簧的弹力,进一步夹紧盖板3,封箱更加稳固。
上述包装用魔术贴,可夹紧包装纸箱上的盖板3,通过毛面24和钩面34的配合形成的粘贴力,包装纸箱1上的四个盖板3即可被固定,达到包装纸箱封箱的目的,这样设置,使得封箱更加容易且可以多次使用,减少胶带的浪费且无需如剪刀等其他工具配合封箱,方便快速,绿色环保。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