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开口式翻盖香烟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91686阅读:3394来源:国知局
三面开口式翻盖香烟盒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香烟盒。



背景技术:

传统的香烟盒制造技术,烟盒零件较多,且盒胚均为纸卡,需要相互粘结才能形成烟盒,在强度上容易变形。在盒体制作过程中,需要在下盖边缘施胶,因边缘较窄,施胶需要精确定位,定位不准确还会使得盒体内面以及围条表面出现胶痕,过程繁琐,会很大程度上延缓工人或机器的工作效率,且胶水在人为以及机械施胶的过程中容易造成过量以及不足,造成香烟盒开胶以致报废,此外在香烟盒中施胶过多会影响盒内烟支的气味以及消费者的体验。因此现有的香烟盒存在改进的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改进的香烟盒。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三面开口式翻盖香烟盒,香烟盒包括纸塑材质的方形盒体,所述盒体包括相互匹配的底盒与上盖、以及面贴,所述底盒内形成有容纳作用的腔部,底盒四周的侧壁上端外侧朝内收缩以此与侧壁下端之间形成一圈台阶部,所述上盖匹配盖合于所述侧壁上端;所述底盒后侧壁的顶边缘向下凹陷形成U形槽,底盒左右两侧壁上其顶边缘均向下凹陷形成半圆槽,底盒前侧壁两端的顶角高度低于前侧壁的中部;所述面贴的一端粘接于上盖的外表面,面贴的另一端经由底盒的后侧壁并粘接于底盒的外表面,所述上盖沿面贴翻折活动以实现开合所述底盒。

如前所述的三面开口式翻盖香烟盒,所述半圆槽均位于各对应侧壁的中间位置。

如前所述的三面开口式翻盖香烟盒,所述U形槽的长度大于对应侧壁长度的一半,U形槽的底边呈直线,U形槽的两侧边呈逐渐外扩的倾斜线。

如前所述的三面开口式翻盖香烟盒,所述盒体的长为60 -82mm,宽为74 - 90mm,高为15 - 25mm。

实施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具有以下的有益效果:优化香烟盒结构,有利于简化工艺步骤,提升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示意图(上盖呈打开状态);

图2为本实用新型底盒示意图;

1、上盖;2、面贴;3、底盒;4、U形槽;5、半圆槽;6、侧壁上端。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对本发明的技术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现对照附图详细说明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所示的三面开口式翻盖香烟盒,香烟盒包括纸塑材质的方形盒体,所述盒体包括相互匹配的底盒3与上盖1、以及面贴2,所述底盒3内形成有容纳作用的腔部,腔部用于放置香烟,或者先放置具有保湿作用的内盒,然后再放置香烟,底盒3四周的侧壁上端6外侧朝内收缩以此与侧壁下端之间形成一圈台阶部,所述上盖1匹配盖合于所述侧壁上端6;所述底盒3后侧壁顶边缘向下凹陷形成U形槽4,底盒3左右两侧壁上其顶边缘均向下凹陷形成半圆槽5,而底盒3的前侧壁则呈弧形,前侧壁两端的顶角高度低于其中部;所述面贴2的一端粘接于上盖1的外表面,面贴2的另一端经由底盒3上设有U形槽4的后侧壁并粘接于底盒3的外表面,所述上盖1沿面贴2翻折活动以实现开合所述底盒3。

香烟盒由三部分构成:上盖1、底盒3以及面贴2,上盖1和底盒3为独立的两个部分,两者优选采用纸浆模塑材质,经由冲压一次成型。底盒3上部有一圈台阶,当上盖1盖合到底盒3时,台阶起到定位作用,不致使上盖1偏位。在底盒3的一边侧壁上有U形槽4,在U形槽4的相邻两边侧壁上有半圆槽5,U形槽4和半圆槽5均为方便消费者取盒内烟支设计。而与U形槽4相对的另一面侧壁其顶边为弧形(中间高于两端),弧形存在的作用是当上盖1盖合到底盒3上时,底盒3该侧顶部两角不致与上盖1相对应的两角相撞,使设计合理化。面贴2贴于上盖11与底盒3的外表面,用以连接两者使得香烟盒成为一个整体。制作过程中,当面贴2将上盖1与底盒3裱装完成后,在除底盒3上设有U形槽4的一边外的其他三边进行开口操作,开口的位置为上盖1和底盒3的接缝处,使得香烟盒整体只有一边上盖1与底盒3相连,通过沿着面贴2翻折操作成功实现香烟盒的关闭与开启。

半圆槽5均位于各对应侧壁的中间位置,需要将盒内物品取出时,用户的两个手指可分别处于一个半圆槽5处将物品夹出,操作便捷。一般U形槽4的长度大于对应侧壁(即设置U形槽4的侧壁)长度的一半,U形槽4的底边呈直线,U形槽4的两侧边呈逐渐外扩的倾斜线。此外,盒体的长为60 -82mm,宽为74 - 90mm,高为15 - 25mm,这与一般香烟的尺寸大小吻合,能存放适量的香烟。

相较于以往由面贴、上盖、下盖以及围条四部分组成的香烟盒,本案中的香烟盒简化了结构,材质上也进行了改进,有利于减少工厂流水线程序,提高工厂的生产效率,为烟盒制造厂家增加生产收益;而将传统的纸卡盒胚改良为纸浆模塑,并且一次冲压成型,其整体强度更大,不易变形;底盒与上盖的形成不存在使用胶水以及粘合的问题,更加环保,也改善了消费者的体验。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组合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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