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实现烟包外复合膜竖包形式的包装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96767阅读:45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包装机,尤其是涉及一种实现烟包外复合膜竖包形式的包装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传统YB55A盒外透明纸包装机为横包方式,烟包外形尺寸87.5×56×23.5,此种包装方式可以满足带拉线的横向撕开包装方式,目前国内多数烟厂生产的烟包盒外透明纸包装方式多采用此类,但对于切口要求在烟包顶面的异型密封包装方式,国内卷烟生产厂家采用预切复合膜进行人工包装密封。此方法可以有效满足烟包个性化包装要求,但人工成本昂贵且生产效率较低,不适合大批量生产。

中国专利CN103332321A公开了盖片式香烟包装盒的包装装置,包括一八工位商标纸折叠盘和一烟包输送带;商标纸折叠盘上沿圆周均匀设置有八个模盒,形成八个工位;第一工位的模盒的上方设置有两个承托导板,承托导板的上方设置有一商标纸拍板,商标纸拍板固定连接商标纸拍板臂的一端;商标纸拍板臂的另一端通过转轴连接一凸轮连杆机构。但是该装置仍然无法满足竖包包装的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而提供一种减少原生产方法的人工劳动量,提高生产效率,满足产品大批量生产要求的实现烟包外复合膜竖包形式的包装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实现烟包外复合膜竖包形式的包装装置,包括:

竖直设置的补包器组件,

连接在补包器组件下方,与补包器组件呈垂直连接的输入通道组件,

设置在输入通道组件末端上方的切刀组件及吹风下纸组件,

设置在吹风下纸组件后端的成型折叠组件,

设置在成型折叠组件末端,依次连接的烫封组件及输出组件。

所述的包装装置的设计基准为122mm,允许烟包长度56-88mm,厚度14-23mm,宽度56-100mm。

烟包在补包器组件内以自由落体的方式下落,由第一推进器推入输入通道组件,进入时为竖包输送。

所述的输入通道组件包括同步带输送通道及推烟器,所述的推烟器推动烟包在同步带输送通道内前进并在前端包裹复合膜。

所述的切刀组件在烟包上的复合膜上在线压切出O型切口。

所述的复合膜经吹风输送,风量及压力可调。

所述的吹风下纸组件将烟包输送到成型折叠组件处,所述的成型折叠组件包括成型轮及螺旋折叠器。

所述的烟包包裹复合膜,在成型折叠组件中的推进过程中完成顶部侧短边折叠及下短边折叠,在成型轮旋转过程中完成上短边折叠,在成型轮间歇停息时利用烫封组件进行两次短边烫封,烟包随成型轮旋转180°后,完成底部侧短边折叠,烟包由成型轮推出后进入螺旋折叠器完成两侧长边折叠。

所述的烫封组件为位于成型轮上方的两次短边烫封板及推出后的5次长边烫封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可以实现对烟包的竖向包装。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补包器组件、2-输入通道组件、3-切刀组件、4-吹风下纸组件、5-成型折叠组件、6-烫封组件、7-输出组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将有助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但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的是,对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

一种实现烟包外复合膜竖包形式的包装装置,其结构如图1所示,包括:竖直设置的补包器组件1,连接在补包器组件1下方,与补包器组件1呈垂直连接的输入通道组件2,设置在输入通道组件2末端上方的切刀组件3及吹风下纸组件4,设置在吹风下纸组件4后端的成型折叠组件5,设置在成型折叠组件5末端,依次连接的烫封组件6及输出组件7。烫封组件为位于成型轮上方的两次短边烫封板及推出后的5次长边烫封板。该包装装置的设计基准为122mm,允许烟包长度56-88mm,厚度14-23mm,宽度56-100mm。

使用时,预包烟包由人工放入补包器组件1,第一推烟器将烟包从补包器组件1的模盒内推入输入通道组件2,第一推进器退回原位时,后续烟包由于自重下落,最底层一包烟进入补包器组件1的模盒。预包烟包在输入通道组件2内由同步输送带推齿推动前行。由切刀组件3切好O型切口的复合膜,由吹风下纸组件4输送到预定位置。预包烟包在接近吹风下纸组件4,由新型推烟器将烟包推入成型折叠组件5成型轮中,此时,复合膜包裹着烟包,在推进过程中完成顶部侧短边折叠及下短边折叠,在成型轮旋转过程中完成上短边折叠,在成型轮间歇停息时进行两次短边烫封。烟包随成型轮旋转180°后,完成底部侧短边折叠,烟包由成型轮推出后进入螺旋折叠器完成两侧长边折叠,烟包折叠后由推包组件将堆叠的两包烟推入长边烫封组件6,完成烫封后由后一排烟将前一排烟推出,由输出组件7输出。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描述。需要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特定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权利要求的范围内做出各种变形或修改,这并不影响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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