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铝卷托运的托盘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82910阅读:44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铝卷托运的托盘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铝卷盛装专用工具,具体涉及一种用于铝卷托运的托盘。



背景技术:

目前在铝卷的运输中主要采用木质的一次性托盘,而木质托盘在室外长期使用后易发生断裂,且容易腐烂,不能长时间持续使用,频繁更换木质托盘会造成树木的大量砍伐,对环境造成破坏,另外,木质托盘在使用一段时间后会产生毛刺,易对铝卷造成划伤。现有的托盘不能跟随铝卷的宽度变化,不便于在装车时充分利用车厢的空间,而且托架上没有对铝卷进行保护、防滑的结构,容易在运输过程中造成铝卷的滑动。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铝卷托运的托盘,解决了使用一次性托盘对环境造成破坏,单个托盘无法适应不同宽度的铝卷,不能防止铝卷滑动及保护铝卷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的技术方案:一种用于铝卷托运的托盘,包括固定架及滑动设在固定架上的滑动架,所述固定架包括平行的两根侧杆及沿侧杆长度方向均布的多根支撑杆,所述侧杆位于支撑杆上端;所述滑动架包括设在两侧杆之间且平行的两根滑动杆,每根滑动杆均通过滑动机构与相邻的侧杆连接,两根滑动杆之间且位于滑动杆的下表面上间隔设有多根横杆,且每根横杆的两端均设有支脚;所述侧杆及滑动杆的上表面均设有防滑垫。

在使用时,可根据铝卷的宽度来调节滑动架的位置,使得铝卷能够与整个托盘的接触面积增大,而且可以使用拉绳套在支撑杆上,进一步对铝卷进行固定。

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整个托盘可重复使用,避免了一次性木质托盘的使用,有利减少对木材的获取,利于环境保护;

2、采用固定架及滑动架组合结构,使得整个托盘可根据铝卷的不同宽度进行调节,以充分增加铝卷与托盘的接触面积,使得铝卷放在托盘上更稳定;

3、设有防滑垫,可避免铝卷滑动,同时也能有效的避免铝卷受到托盘的直接摩擦,防止铝卷被刮伤;

4、通过滑动机构调节滑动架的位置,仅需直接拉动滑动架移动即可,对滑动架的左右移动进行限制,也使得滑动架的移动更顺畅。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轴侧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去掉滑动架后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中,侧杆1、矩形槽101、滑槽102、支撑杆2、滑动杆3、横杆4、支脚5、防滑垫6、凸起60、齿条7、齿轮轴8、限位板9。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用于铝卷托运的托盘,包括固定架及滑动设在固定架上的滑动架,为了使铝卷放置在托盘上时能充分与固定架及滑动架接触,固定架的与滑动架的高度相同,其中,固定架包括平行的两根侧杆1及沿侧杆1长度方向均布的多根支撑杆2,所述侧杆1位于支撑杆2上端;为了使固定架连接为一个整体,在侧杆1的前端设有连接杆,连接杆的两端分别固接在两侧杆1上。滑动架包括设在两侧杆1之间且平行的两根滑动杆3,每根滑动杆3均通过滑动机构与相邻的侧杆1连接,所述滑动杆3的下表面上间隔设有多根横杆4,且每根横杆4的两端均设有支脚5。在每根侧杆1的内侧面上均开设有矩形槽101,并在矩形槽101的侧壁上开设有贯通整个侧杆1的滑槽102,滑槽102也为矩形,且滑槽102的长度与矩形槽101的长度相同。滑动机构包括固定在矩形槽101中的齿条7以及与齿条7相啮合的两个齿轮轴8,两个齿轮轴8的一段均转动连接在滑动杆3的前部并间隔一定距离,另一端穿过滑槽102后通过限位板9卡紧,为了便于调节时快速对齿轮轴8进行松紧调节,在齿轮轴8伸出滑槽102的轴圆周上设有螺纹结构,相应的,限位板9的内孔为与螺纹结构相配合的螺纹孔,在需要对滑动架进行移动时,快速将限位板9旋松,便于滑动架的移动,而在滑动架移动完毕后,将限位板9锁紧,从而使滑动架不会轻易地在固定架上滑动。在侧杆1及滑动杆3的上表面均设有防滑垫6,而防滑垫6包括橡胶板及在橡胶板上设有的多个半球形结构的凸起60,整个防滑垫6为一体成型,且具有弹性,能避免放置在防滑垫6上的铝卷随意滑动,也能保护铝卷不会受到托盘的直接接触,从而充分保护铝卷在运输过程中不会被刮伤、破损等。在不特殊说明的情况下,本实施例中的所有杆件均采用钢制杆。

在使用托盘对铝卷进行运输时,先根据铝卷的宽度进行调节,使滑动架在固定架上移动,在调节完毕后通过限位板9进行锁紧,然后将铝卷放置在托盘上,并通过拉绳对铝卷进一步限定,而拉绳可栓在支撑杆2上。将铝卷固定在托盘上后,可通过搬运设备进行托运,也可通过货车进行搬送,在运输过程中对铝卷进行充分保护。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