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板材用周转包装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80526发布日期:2018-08-14 19:39阅读:19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包装箱领域,具体是一种板材用周转包装箱。



背景技术:

周转箱也称为物流箱,广泛用于机械、汽车、家电、轻工、电子等行业,能耐酸耐碱、耐油污,无毒无味,可用于盛放食品等,清洁方便,零件周转便捷、堆放整齐,便于管理。其合理的设计,优良的品质,适用于工厂物流中的运输、配送、储存、流通加工等环节。周转箱可与多种物流容器和工位器具配合,用于各类仓库、生产现场等多种场合,在物流管理越来越被广大企业重视的今天,周转箱帮助完成物流容器的通用化、一体化管理,是生产及流通企业进行现代化物流管理的必备品,包装箱是GB/T 7284-1998框架木箱国标起草单位,(北京洪石北人木业)根据被运输或装载的物品特性,采用国家标准保护的一种包装。用箱板、箱档等构件制成的木箱。

一种板材用周转包装箱的出现大大方便了板材包装,但是目前阶段的一种板材用周转包装箱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例如,叠落不方便,且无法根据板材的大小对箱体大小进行调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板材用周转包装箱,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叠落不方便,且无法根据板材的大小对箱体大小进行调节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板材用周转包装箱,包括箱体,所述箱体的拐角处安装有角护板,所述角护板的顶部安装有角套,所述角套上设置有第一连接口,所述角护板的底部安装有嵌入头,所述嵌入头上设置有第二连接口,所述箱体的底部安装有网板,所述箱体的内侧的拐角处安装有角垫板,所述述箱体的一端通过铰链安装有挡板,所述角套的一端安装有凸槽。

优选的,所述嵌入头与角套镶嵌连接,且第一连接口与第二连接口相互重合。

优选的,所述角垫板共安装有两个,且两个角垫板分别安装在箱体的内侧的一端的拐角处。

优选的,所述角套共设置有四个,且四个角套中的位于同一侧的两个角套分别安装有第一连接口和凸槽。

优选的,所述角护板设置为相互垂直的直角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箱体的外侧的拐角处安装有角护板,在角护板的两端分别安装有角套和嵌入头,且在角套的一侧安装有凸槽,通过角套和嵌入头方便了箱体之间的叠落,且在箱体的一端通过转动轴安装有挡板,通过挡板可以使两个箱体进行横向对接,从而调节包装箱的箱体的大小,可以包装不同尺寸大小的板材。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中:1-第一连接口、2-角套、3-角护板、4-箱体、5-嵌入头、6-第二连接口、7-角垫板、8-网板、9-挡板、10-转动轴、11-凸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板材用周转包装箱,包括箱体4,箱体4的拐角处安装有角护板3,角护板3用来对箱体4的拐角处进行保护,角护板3的顶部安装有角套2,角套2用来与嵌入头5镶嵌连接,角套2上设置有第一连接口1,第一连接口1与第二连接口6穿插固定销,用来使两个箱体4对接叠落,角护板3的底部安装有嵌入头5,嵌入头5上设置有第二连接口6,箱体4的底部安装有网板8,箱体4的内侧的拐角处安装有角垫板7,角垫板7用来对板材进行保护,所述箱体4的一端通过铰链10安装有挡板9,挡板9用来将箱体4进行封闭,角套2的一端安装有凸槽11,嵌入头5与角套2镶嵌连接,且第一连接口1与第二连接口6相互重合,角垫板7共安装有两个,且两个角垫板7分别安装在箱体4的内侧的一端的拐角处,角套2共设置有四个,且四个角套2中的位于同一侧的两个角套2分别安装有第一连接口1和凸槽11,角护板3设置为相互垂直的直角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该设备在使用时,通过箱体4的外侧的拐角处的角护板3的底部的第二连接口6与位于其下方的箱体4的外侧的拐角处的角护板3的顶部的角套2对接连接,并使第一连接口1与第二连接口6重合,并在第一连接口1与第二连接口6内穿插固定销,且通过铰链10将挡板9展开,使两个箱体4通过凸槽11横向对接。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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