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矿用提升机操作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51123发布日期:2018-08-24 19:52阅读:30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矿用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矿用提升机操作台。



背景技术:

目前,矿用提升机操作台通常为普通的一张操作台并配备一张操作椅,操作台布置在提升机与操作椅之间,此类布置方法导致操作人员与深度指示器之间间隔有操作台,观看深度指示器时视线不佳;而且操作台表面的按钮、旋钮、手柄等操作部件裸露在外,而煤矿的工作环境较为恶劣,长时间裸露外容易积灰引发故障;目前常用的操作台通常为一张较大的矩形桌面,操作人员操作操作部件时,需要频繁的站起来操作,浪费时间同时也增加劳动强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矿用提升机操作台。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矿用提升机操作台,包括呈“凹”字型的操作台,所述操作台包括左操作平台、位于左操作平台右侧的右操作平台以及连接在左、右操作平台之间的背板,所述操作台的开口侧朝向提升机一侧,所述左、右操作平台上有将操作部件罩起来的防尘罩,所述防尘罩朝向操作台中心一侧设置有防护板,所述防护板上端可上下翻转的铰接在防尘罩上,所述防尘罩内侧顶部竖向可转动的连接有转轴,所述转轴上连接有水平延伸且与防护板配套使用的限位杆。

以上结构,操作人员坐在左、右操作平台中间,左右手可分别操作左、右平台上的按钮,无需频繁的站立,劳动强度低,同时操作台的开口侧朝向提升机,操作人员与深度指示器之间没有遮挡,也方便操作人员走向提升机一侧近距离观测相关数据;左、右操作台的防尘罩有效防止灰尘积累,操作人员需要操作时,向内推防护板,防护板向上旋转至防尘罩顶部,同时旋转转轴,将限位杆转至防护板底部,将防护板打开,防护板可单手打开,操作方便,不操作时,反向旋转转轴将限位杆转至外侧,将防护板放下;背板可作为操作人员的靠背,方便操作人员的休息。

较佳的,所述防尘罩为透明的玻璃或塑料材质。通过透明的材质,方便操作人员查看防尘罩内部情况。

较佳的,所述防护板为透明的玻璃或塑料材质。透过防护板方便操作人员观看内部按钮位置,在打开防护板时,操作人员可快速准确的找到相关按钮并进行相关操作。

较佳的,所述转轴上端穿过防尘罩顶部与位于防尘罩外侧的手柄连接。从外侧通过手柄旋转转轴也可将防护板放下,方便操作。

较佳的,所述背板一侧可铰接的连接在左或右操作平台侧部。背板可向外打开,遇到紧急情况时,方便操作人员从操作台后部直接撤离。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操作人员方便操作按钮、旋钮等操作部件,操作快捷方便,无需频繁站立,劳动强度低;防尘罩有效防止左、右操作平台上积灰,大大降低因为灰尘而导致的故障率;防护板可单手向内快速打开,操作方便快捷,且防护板从内外均可放下关闭,使用方便;防尘罩和防护板为透明材质,方便操作人员的观察和定位;背板可向外打开,方便操作人员的紧急撤离。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局部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2的前视图结构示意图。

图4是图3的A点放大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施例中的标记如下:

操作台1、左操作平台1a、右操作平台1b、背板1c、防尘罩2、防护板3、转轴4、限位杆5、手柄6、显示台7、操作椅8。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至图4所示,操作台1呈“凹”字型,操作台1包括左操作平台1a、位于左操作平台1a右侧的右操作平台1b以及连接在左、右操作平台之间的背板1c,背板1c的左侧铰接在左操作平台后部,背板1c可向外旋转打开,左、右操作平台上设置有闸手柄、旋钮等操作部件,操作台1中间放置有操作椅8,左、右操作平台上有将操作部件罩起来的防尘罩2,防尘罩2朝向操作台1中心一侧设置有防护板3,其中防尘罩2和防护板3均采用钢化玻璃或聚丙烯、聚氯乙烯塑料或其他的透明材质,防护板3上端可上下翻转的铰接在防尘罩2上,防尘罩2内侧顶部竖向可转动的连接有转轴4,转轴4上连接有水平延伸且与防护板4配套使用的限位杆5,其中转轴4上端穿过防尘罩2顶部与位于防尘罩2外侧的手柄6连接。

本实施例中,为方便观察深度指示器以及提升机运行情况,操作台1的开口侧朝向提升机一侧,为方便观察相关数据,在操作台1开口侧设置与其配套使用的显示台7,为方便操作人员的观察,显示台7朝向操作台一侧设置有深度指示器、指示灯、温度巡检、显示屏以及油压、电流、速度仪表盘等部件,通常情况下,通过观察深度指示器以及相关仪表就可知道提升机的运行情况,但是为了便于操作人员直观的观察到提升机的运行情况,在其他实施例中显示台7也可分为两部分分别放置在操作台开口侧前方的左、右两侧,中间留有足够的视线通道,保证操作人员视线可看到提升机,直接查看提升机的运行状态。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作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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