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机床上下料的悬臂吊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63193发布日期:2018-11-07 20:06阅读:62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机床上下料的悬臂吊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悬臂吊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用于机床上下料的悬臂吊。



背景技术:

悬臂吊属于工业部件,是属于轻型工作强度起重机,由立柱,回转臂回转驱动装置及电动葫芦组成,具有自重轻,跨度大,起重量大,经济耐用。悬臂吊起重机是为适应现代化生产而制作的新一代轻型吊装设备,配合了可靠性高的环链电动葫芦尤其适用于短距离,使用频繁,密集性吊运作业,具有高效、节能、省事、占地面积小,易于操作与维修等特点。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厂内部车床越来越多,随着加车床的自动化加工,越来越多的工件需要进行安装也下料,但由于工件体积较大,工件上下料难度大,因此容易导致窝工,为了确保生产线畅通无阻,我们提供一种用于机床上下料的悬臂吊。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机床上下料的悬臂吊,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工件上下料难度大,因此容易导致窝工等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机床上下料的悬臂吊,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内部安装有驱动电机,所述底座的下方安装有移动轮,且移动轮的左右两端安装有刹车装置,所述底座的上方安装有立柱,所述立柱的上方安装有安装柱,所述立柱与安装柱通过连接法兰连接,所述安装柱的右侧安装有横梁,所述横梁的左下方安装有三角支撑架,所述横梁的下端设置有滑轨,所述滑轨的右端安装有限位块,所述滑轨的外侧设置有行走轮,所述滑轨的下方安装有电动葫芦,所述电动葫芦的上端安装有接收器,所述电动葫芦的下方安装有挂钩,所述电动葫芦与挂钩通过钢丝绳连接,所述电动葫芦与电源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立柱与底座焊接连接。

优选的,所述移动轮与驱动电机传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安装柱与横梁为一体结构。

优选的,所述行走轮设置有四个。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设置有移动轮,通过移动轮能够转移该种悬臂吊的位置,只需通过移动轮运动便可达到作业区域的任一位置,从而方便对多台车床进行上下料,满足加工需求。同时该种机床上下料的悬臂吊结构简单,伸屈自如、操作灵便,操作时,只需通过控制器控制,从而能够通过接收器接收信号并将载重物吊起,利用横梁能够左右运动,且可以在控制工作区域内避让物体,使工作区域最大化。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滑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移动轮、2-刹车装置、3-底座、4-驱动电机、5-立柱、6-连接法兰、7-三角支撑架、8-安装柱、9-横梁、10-行走轮、11-限位块、12-滑轨、13-电动葫芦、14-钢丝绳、15-挂钩、16-接收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用于机床上下料的悬臂吊,包括底座3,底座3的内部安装有驱动结构,能顾驱动移动轮1进行运动,从而调节位置,底座3的内部安装有驱动电机4,底座3的下方安装有移动轮1,且移动轮1的左右两端安装有刹车装置2,当对加工件进行上下料时,通过刹车装置2使移动轮1固定,从而方便对加工件进行上下料,底座3的上方安装有立柱5,立柱5的上方安装有安装柱8,立柱5与安装柱8通过连接法兰6连接,安装柱8的右侧安装有横梁9,横梁9用于电动葫芦13下方的挂钩15带动加工件进行左右运动,从而方便其上下料,横梁9的左下方安装有三角支撑架7,三角支撑架7能够使横梁9更加稳定,横梁9的下端设置有滑轨12,滑轨12的右端安装有限位块11,限位块11用于限制电动葫芦13运动的距离,滑轨12的外侧设置有行走轮10,滑轨12的下方安装有电动葫芦13,电动葫芦13的上端安装有接收器16,电动葫芦13的下方安装有挂钩15,电动葫芦13与挂钩15通过钢丝绳14连接,电动葫芦13与电源电性连接。立柱5与底座3焊接连接。移动轮1与驱动电机4传动连接。安装柱8与横梁9为一体结构。行走轮10设置有四个。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该设备在使用时,通过驱动电机4驱动移动轮1运动到车床附近,同时通过挂钩15对加工件进行上下料,当挂钩15吊起工件时,可以通过行走轮10在滑轨12上左右运动去调节加工件的位置,从而使其上下料更加精确稳定,且通过电动葫芦13和钢丝绳14可以对挂钩15进行上下伸缩,因此可以对加工件进行上料与下料,且该装置通过接收器16接受信号指示,从而可以进行远距离操控,使其使用下来更加方便快捷。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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