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托盘,其特征在于,包括托盘本体和卡座,所述托盘本体包括托板和挡板,所述挡板设于所述托板的边缘,所述卡座固定连接于所述托板的底部,且所述卡座包括卡合部,所述卡合部位于所述挡板顶端的竖直下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托盘,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合部设有卡槽,所述卡槽位于所述挡板顶端的竖直下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托盘,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的槽底与所述托板的底部之间形成高度差,且所述高度差为140mm-160mm。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托盘,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座由卡板构成,所述卡槽设于所述卡板的底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托盘,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沿竖直方向设置,所述卡板设于所述挡板的延伸方向上。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托盘,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板设为多个,且其中至少有三个所述卡板不在同一直线延伸方向上。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托盘,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设为两个,两个所述挡板分别固定于所述托板的边缘,且两个所述托板相对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托盘,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座至少有一部分连接所述托板,且所述卡座至少有另一部分连接所述挡板。
9.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托盘,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上开设有吊装工艺孔。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托盘,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座上开设有吊装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