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智能包装盒。
背景技术:
现有的包装盒主要通过印刷在盒体表面的文字和图案进行展示,开关锁也是通过机械锁,并不能起到防伪的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智能包装盒,设置显示屏可以进行动态的界面显示,使得整个过程充满科技感和时尚感,更体现了物联网技术的优越性,由服务器发送至显示屏的二维码进行扫描开锁,可以达到防伪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智能包装盒,包括盒体、服务器和智能设备,所述盒体外表面设有一显示屏,所述盒体开口处设有电子锁,所述盒体内部设有通信模块、控制模块和电源模块,所述控制模块分别与所述显示屏、通信模块和电子锁连接,所述电源模块为所述控制模块、显示屏、通信模块和电子锁供电;
所述服务器,其通过所述通信模块向所述控制模块发送的二维码;
所述显示屏,用于显示二维码;
所述智能设备,用于扫描二维码获取开锁界面并控制开锁。
进一步的,所述通信模块为2G/3G/4G通信模块,其包括SIM卡,所述服务器根据上述SIM卡的IMSI号生成二维码并发送至所述通信模块。
进一步的,所述盒体内设有定位模块;所述控制模块接收所述定位模块发送的定位信息并发送至所述服务器,所述服务器还用于根据定位信息进行物流统计管理。
进一步的,所述定位模块为GPS定位模块或北斗定位模块或LBS定位模块。
进一步的,所述显示屏为LCD显示屏,其还用于显示自媒体内容和产品资讯。
进一步的,所述盒体上设有一开关机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设置显示屏可以进行动态的界面显示,使得整个过程充满科技感和时尚感,更体现了物联网技术的优越性,由服务器发送至显示屏的二维码进行扫描开锁,可以达到防伪的作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智能包装盒一个实施例的原理框图。
图中,1-控制模块;2-显示屏;3-电子锁;4-通信模块;5-定位模块;6-服务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智能包装盒,包括盒体、服务器6和智能设备,盒体外表面设有一显示屏2,盒体开口处设有电子锁3,盒体内部设有通信模块4、控制模块1和电源模块,控制模块1分别与显示屏2、通信模块4和电子锁3连接,电源模块为控制模块1、显示屏2、通信模块4和电子锁3供电;
服务器6,其通过通信模块4向控制模块1发送的二维码;包装盒对应的二维码都是唯一的,能够起到防伪的作用。
显示屏2,用于显示二维码;
智能设备,用于扫描二维码获取开锁界面并控制开锁。
电子锁3开锁后,在智能设备界面上显示产品的具体信息,包括厂家及售后等等,具体的,智能设备为手机等。可通过微信扫一扫,无需下载专门的软件。
通信模块4为2G/3G/4G通信模块,其包括SIM卡,服务器6根据上述SIM卡的IMSI号生成二维码并发送至通信模块4。根据SIM卡的IMSI号生成二维码,可以保证二维码与包装盒是相互关联的。
盒体内设有定位模块5;控制模块1接收定位模块5发送的定位信息并发送至服务器6,服务器6还用于根据定位信息进行物流统计管理。GPS定位或LBS(基站)定位,可以知道商品销售到何处,服务器6后台可以统计数据生成报表。
定位模块5为GPS定位模块或北斗定位模块或LBS定位模块。智能包装盒带有GPS功能,可以追踪商品的动向。
显示屏2为LCD显示屏,其还用于显示自媒体内容和产品资讯。自媒体内容和产品资讯可通过联网服务器6进行更新。
盒体上设有一开关机键。通过按键开机后会在LCD屏上显示品牌logo和品牌广告视频,可以达到品牌宣传推广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设置显示屏2可以进行动态的界面显示,使得整个过程充满科技感和时尚感,更体现了物联网技术的优越性,由服务器6发送至显示屏2的二维码进行扫描开锁,可以达到防伪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
1.解锁只能通过扫描二维码,这一方式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可靠性和交互性。
2.唯一二维码标识为厂家提供商品防伪。
3.包装盒的定位数据为厂家提供商品销售数据分析。
4.自媒体内容可以更新。
上述技术方案公开了本实用新型的改进点,未详细公开的技术内容,可由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现有技术实现。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