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周转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17806发布日期:2019-01-15 23:12阅读:163来源:国知局
一种周转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仓储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周转架。



背景技术:

周转架用于暂时存放物品,包括承载板以及设于承载板上的支撑杆,现有周转架在进行卸货时,人工劳作强度大,费时费力,效率还低,而且周转架上的货物摆放时较乱,同时周转架的支撑杆容易出现因受力过大而损坏的情况,影响周转架使用寿命。

因此,发明一种周转架来解决上述问题很有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周转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周转架,包括支架基座,所述支架基座底部设置有万向轮以及顶部设置有操作台,所述操作台顶部设置有临时存件台,所述操作台一侧倾斜设有爬梯,所述爬梯一侧设置有扶手以及另一侧倾斜设有卸货滑道,所述卸货滑道两侧边缘均设置有限位挡板,所述支架基座两侧均设置有第一加强杆,所述支架基座一端设置有第二加强杆,所述第一加强杆和第二加强杆的端部均焊接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焊接在支架基座的横杆与竖杆的夹角位置。

优选的,所述万向轮上设置有自锁机构。

优选的,所述临时存件台顶部设置有L形挡块。

优选的,所述卸货滑道底端设置有缓冲平台。

优选的,所述第一加强杆形状设置为X形,所述第二加强杆形状设置为米字形。

优选的,所述固定块形状设置为直角三角形,且与支架基座的横杆与竖杆所形成的夹角相配合。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

1、通过在卸货滑道两侧设置限位挡板,可使得货物在滑下的过程中不会偏离卸货滑道;

2、通过在卸货滑道底端设置缓冲平台,可有效降低货物速度,避免因速度过快而给底部接货作业人员带来潜在的危险,同时也可以避免货物快速滑落到地上时被碰坏;

3、通过在临时存件台上设置L形挡块,可用于辅助调整货物的摆放位置,使货物摆放更整齐;

4、通过设置加强杆,可大大提高装置的承重强度,增加装置的承重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后视图;

图中:1支架基座、2万向轮、3操作台、4临时存件台、5爬梯、6扶手、7卸货滑道、8限位挡板、9缓冲平台、10第一加强杆、11第二加强杆、12固定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3所示的一种周转架,包括支架基座1,所述支架基座1底部设置有万向轮2以及顶部设置有操作台3,所述操作台3顶部设置有临时存件台4,所述操作台3一侧倾斜设有爬梯5,所述爬梯5一侧设置有扶手6以及另一侧倾斜设有卸货滑道7,所述卸货滑道7两侧边缘均设置有限位挡板8,可使得货物在滑下的过程中不会偏离卸货滑道7,所述支架基座1两侧均设置有第一加强杆10,所述支架基座1一端设置有第二加强杆11,所述第一加强杆10和第二加强杆11的端部均焊接有固定块12,所述固定块12焊接在支架基座1的横杆与竖杆的夹角位置。

所述万向轮2上设置有自锁机构,可避免在上下货物的过程中装置发生移动,所述临时存件台4顶部设置有L形挡块,可用于辅助调整货物的摆放位置,使货物摆放更整齐,所述卸货滑道7底端设置有缓冲平台9,可有效降低货物速度,避免因速度过快而给底部接货作业人员带来潜在的危险,同时也可以避免货物快速滑落到地上时被碰坏,所述第一加强杆10形状设置为X形,所述第二加强杆11形状设置为米字形,可大大提高装置的承重强度,增加装置的承重量,所述固定块12形状设置为直角三角形,且与支架基座1的横杆与竖杆所形成的夹角相配合,可大大提高加强杆与支架基座1之间的连接强度。

本实用新型工作原理:使用时,作业人员解除万向轮2的自锁状态后将本装置移动到特定工位处,并恢复万向轮2的自锁状态,然后手扶扶手6沿爬梯5爬至装置顶部的操作台3上,接着将货物搬至卸货滑道7上,使货物沿卸货滑道7滑下,由于有限位挡板8的约束作用,使得货物在滑下的过程中不会偏离卸货滑道7,并且由于卸货滑道7底端的缓冲平台9,可有效降低货物速度,避免因速度过快而给底部接货作业人员带来潜在的危险,同时也可以避免货物快速滑落到地上时被碰坏。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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