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全自动绕带切断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54508发布日期:2019-01-18 19:44阅读:143来源:国知局
一种全自动绕带切断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全自动绕带切断机,属于轻钢龙骨自动打包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轻钢龙骨是近年来发展的一种新型的建筑材料,具有重量轻、强度、适应防水、防震、防尘、防火、隔音、吸音、恒温等功效,同时还具有工期短、施工简便等优点。随着轻钢龙骨行业的发展,轻钢龙骨的产量也成递增趋势,这对轻钢龙骨的生产速度也提高了要求;原有龙骨都是采用人工缠绕包装,包装速度慢,不能满足生产需求,而且包装不美观。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全自动绕带切断机。

本实用新型的全自动绕带切断机,它包含机座、机架、材料输送口、动力电机、动力轮、铝环、胶带传送固定装置、配重块、链条、第一驱动轮、第二驱动轮、第三驱动轮、第一被动轮、第二被动轮、张紧轮和动力刀,所述的机架下方设置有机座,且机架中部一侧开设有材料输送口,所述的机架中部设置有铝环,且铝环四周设置有第一驱动轮、第二驱动轮、第三驱动轮、第一被动轮和第二被动轮,所述的第一驱动轮、第二驱动轮、第三驱动轮、第一被动轮和第二被动轮均固定安装在机架上,所述的铝环上设置有胶带传送固定装置,且铝环两端设置有配重块,所述的铝环下方的机架上设置有动力刀,所述的机架背部设置有动力电机,且动力电机的输出端与动力轮连接,所述的动力轮通过链条与第一驱动轮、第二驱动轮、第三驱动轮传动连接,且链条上设置有数个张紧轮。

作为优选,所述的机座下端设置有行走轮。

作为优选,所述的动力电机采用变频电机,且动力电机3与控制柜电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的铝环边缘中部设有凹槽,且铝环通过凹槽分别与第一驱动轮、第二驱动轮、第三驱动轮、第一被动轮和第二被动轮传动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的动力刀采用气缸推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它的结构简单,设计合理,通过电机带动驱动轮,驱动轮和被动轮共同作用带动铝环旋转,从而实现胶带的自动缠绕,同时气缸推动动力刀进行胶带自动切断,加快了龙骨的包装速度,提高了生产效率,节省大量人力,实现更加紧实美观的包装效果,满足了机械化生产工艺所需。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由下述的具体实施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背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铝环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机座1、机架2、材料输送口2-1、动力电机3、动力轮3-1、铝环4、胶带传送固定装置4-1、配重块4-2、链条5、第一驱动轮6、第二驱动轮7、第三驱动轮8、第一被动轮9、第二被动轮10、张紧轮11、动力刀12、轻钢龙骨a。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3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含机座1、机架2、材料输送口2-1、动力电机3、动力轮3-1、铝环4、胶带传送固定装置4-1、配重块4-2、链条5、第一驱动轮6、第二驱动轮7、第三驱动轮8、第一被动轮9、第二被动轮10、张紧轮11和动力刀12,所述的机架2下方设置有机座1,且机架2中部一侧开设有材料输送口2-1,所述的机座1下端设置有行走轮,便于移动,所述的机架2中部设置有铝环4,且铝环4四周设置有第一驱动轮6、第二驱动轮7、第三驱动轮8、第一被动轮9和第二被动轮10,所述的第一驱动轮6、第二驱动轮7、第三驱动轮8、第一被动轮9和第二被动轮10均固定安装在机架2上,所述的铝环4边缘中部设有凹槽,且铝环4通过凹槽分别与第一驱动轮6、第二驱动轮7、第三驱动轮8、第一被动轮9和第二被动轮10传动连接,所述的铝环4上设置有胶带传送固定装置4-1,且铝环4两端设置有配重块4-2,所述的铝环4下方的机架2上设置有动力刀12,所述的动力刀12采用气缸推动,用于胶带的自动切断,所述的机架2背部设置有动力电机3,且动力电机3的输出端与动力轮3-1连接,所述的动力电机3采用变频电机,且动力电机3与控制柜电连接,根据生产需要调节铝环4的转速,所述的动力轮3-1通过链条5与第一驱动轮6、第二驱动轮7、第三驱动轮8传动连接,且链条5上设置有数个张紧轮11,用于调节链条5的松紧程度。

工作原理为:工作时,将轻钢龙骨a放置在材料输送口2-1处,控制柜启动动力电机3,动力电机3的输出端带动动力轮3-1,动力轮3-1通过链条5带动第一驱动轮6、第二驱动轮7和第三驱动轮8,铝环4转动时,第一被动轮9和第二被动轮10起辅助作用,铝环4上的胶带传送固定装置4-1带动胶带对轻钢龙骨a进行缠绕包装,待轻钢龙骨a包装完毕后,启动气缸推动动力刀12进行胶带切断,进而完成整个操作过程。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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