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抗蓝光基片用悬浮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74657发布日期:2019-01-13 17:29阅读:250来源:国知局
一种抗蓝光基片用悬浮工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工装,尤其涉及一种抗蓝光基片用悬浮工装。



背景技术:

近视眼镜作为一种日常生活用品,多使用抗蓝光基片,这是由于抗蓝光基片具有密度小、抗冲击力强、透光性好等优点,但是抗蓝光基片的缺点是硬度较低,耐磨性较差。在镜片的加工和检测过程中存在很多人工操作和工位转换的环节,为防止镜片被划伤或磨损,需要使用转运工装。近视镜片由上凸面、下凹面和外圆柱面组成,其中上凸面和下凹面不允许有磨损和划痕,所以目前的镜片放置工装多以镜片的外圆柱面为接触点进行镜片放置。但是现有的镜片转运工装无法完全固定镜片,遇到较大颠簸时容易发生镜面磨损甚至镜片掉落,同时转运工装的拆装也较为繁琐。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和保护性能好的抗蓝光基片用悬浮工装。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抗蓝光基片用悬浮工装,包括悬浮组件1和轨道组件2;所述悬浮组件1通过磁力悬浮在轨道组件2内部;所述悬浮组件1包括侧面磁钢11、固定架12、弹性垫13和下磁钢14;所述侧面磁钢11设置在固定架12两侧,所述下磁钢14设置在固定架12底部,所述弹性垫13设置在固定架12上部凹槽内;所述轨道组件2包括侧壁磁钢21、轨道22、底部磁钢23和喷嘴24;所述侧壁磁钢21设置在轨道22凹槽侧壁上,所述底部磁钢23设置在轨道22凹槽底面上,所述喷嘴24设置在侧壁磁钢21下部。

进一步的,所述侧面磁钢11与侧壁磁钢21距离为3~5毫米。

进一步的,所述弹性垫13的材料为硅胶,所述弹性垫13的厚度为5~10毫米。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通过把悬浮组件悬浮在轨道组件内部,侧面磁钢设置在固定架两侧,下磁钢设置在固定架底部,弹性垫设置在固定架上部凹槽内,侧壁磁钢设置在轨道凹槽侧壁上,底部磁钢设置在轨道凹槽底面上,喷嘴设置在侧壁磁钢下部,使得悬浮组件能够通过侧面磁钢和下磁钢进行不接触支撑定位,喷嘴喷出高压空气使得悬浮组件缓冲停止,有效地减少了镜片损伤。

通过把侧面磁钢与侧壁磁钢距离设置为3~5毫米,使得侧面磁钢与侧壁磁钢有较大的磁力来提供支撑,又有足够的缓冲距离防止磕碰,有效地提高了悬浮组件的稳定性。

通过把弹性垫的材料设置为硅胶,弹性垫的厚度设置为5~10毫米,使得弹性垫有足够的弹性抵消转运中的振动,同时又能卡住镜片外沿,防止脱出,进一步有效地减少了镜片损伤。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中:悬浮组件1、轨道组件2、镜片3、侧面磁钢11、固定架12、弹性垫13、下磁钢14、侧壁磁钢21、轨道22、底部磁钢23、喷嘴2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较佳实施例,该抗蓝光基片用悬浮工装,包括悬浮组件1和轨道组件2;悬浮组件1通过磁力悬浮在轨道组件2内部;悬浮组件1包括侧面磁钢11、固定架12、弹性垫13和下磁钢14;侧面磁钢11设置在固定架12两侧,下磁钢14设置在固定架12底部,弹性垫13设置在固定架12上部凹槽内,弹性垫13的材料为硅胶,弹性垫13的厚度为5~10毫米;轨道组件2包括侧壁磁钢21、轨道22、底部磁钢23和喷嘴24;侧壁磁钢21设置在轨道22凹槽侧壁上,侧面磁钢11与侧壁磁钢21距离为3~5毫米,底部磁钢23设置在轨道22凹槽底面上,喷嘴24设置在侧壁磁钢21下部。

工作原理如下:

先把镜片3放入固定架,并被弹性垫从外沿卡住,侧面磁钢与侧壁磁钢之间,下磁钢与底部磁钢之间,通过同磁性相斥原理,进行不接触支撑定位,接着推动悬浮组件无接触的滑至下一工位,在即将到达下一工位之前,喷嘴向悬浮组件喷出高压空气,使其减速。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通过把悬浮组件悬浮在轨道组件内部,侧面磁钢设置在固定架两侧,下磁钢设置在固定架底部,弹性垫设置在固定架上部凹槽内,侧壁磁钢设置在轨道凹槽侧壁上,底部磁钢设置在轨道凹槽底面上,喷嘴设置在侧壁磁钢下部,使得悬浮组件能够通过侧面磁钢和下磁钢进行不接触支撑定位,喷嘴喷出高压空气使得悬浮组件缓冲停止,有效地减少了镜片损伤。

通过把侧面磁钢与侧壁磁钢距离设置为3~5毫米,使得侧面磁钢与侧壁磁钢有较大的磁力来提供支撑,又有足够的缓冲距离防止磕碰,有效地提高了悬浮组件的稳定性。

通过把弹性垫的材料设置为硅胶,弹性垫的厚度设置为5~10毫米,使得弹性垫有足够的弹性抵消转运中的振动,同时又能卡住镜片外沿,防止脱出,进一步有效地减少了镜片损伤。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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