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垃圾桶翻转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98973发布日期:2019-01-22 21:15阅读:868来源:国知局
一种垃圾桶翻转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环卫垃圾收集设备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涉及一种新型垃圾桶翻转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人口数量的剧增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垃圾的产量日益增多,目前,垃圾转运车是城镇收集和转运生活垃圾的主要车辆设备。

现有的垃圾转运车翻转装置普遍存在对应垃圾桶类型有限,结构复杂、维护困难,垃圾桶容易跌落,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垃圾桶翻转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传统技术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垃圾桶翻转装置,解决了现有垃圾转运车翻转装置结构复杂、维护困难,翻转速度慢,浪费空间的问题,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措施达到的:

一种垃圾桶翻转装置,包括抓取装置,还包括固定板,所述固定板上安装有螺旋油缸,所述螺旋油缸与固定板通过螺栓连接,所述螺旋油缸两侧安装有主动臂,所述固定板上设有铰座,所述铰座与固定板可拆卸连接,所述铰座上铰接有与主动臂配合使用的从动臂,所述主动臂底部与抓取装置铰接,所述从动臂底部与抓取装置铰接。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铰座底部设有螺孔,所述固定板上设有与螺孔配合使用的通孔,所述铰座与固定板通过螺栓连接。

所述铰座与固定板螺栓连接,方便铰座的更换、保养,延长了垃圾桶翻转装置的使用寿命。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从动臂数量为2个。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主动臂旋转角度为不大于180度。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抓取装置翻转角度为不大于225度。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2个从动臂沿固定板两侧对称设置。

所述从动臂沿固定板两侧对称设置,使主动臂及从动臂在螺旋油缸的作用下翻转的更加平稳。

所述固定板、从动臂、主动臂及抓取装置组成四连杆机构,主动臂在螺旋油缸的作用下带动抓取装置向上翻转。从动臂的设置用于控制抓取装置的翻转角度。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

结构简单、成本低廉、系统稳定、易于维护、使用寿命长,采用螺旋油缸提升机构,增加了翻转机构翻转的速度,同时节省空间,减少了人力、时间精力的浪费,大大提高了工人的工作效率。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垃圾桶翻转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垃圾桶翻转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固定板;2-螺旋油缸;3-铰座;4-从动臂;5-主动臂;6-抓取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在本技术方案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只是指示或者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2所示,一种垃圾桶翻转装置,包括抓取装置6,还包括固定板1,所述固定板1上安装有螺旋油缸2,所述螺旋油缸2与固定板1通过螺栓连接,所述螺旋油缸2两侧安装有主动臂5,所述固定板1上设有铰座3,所述铰座3与固定板1可拆卸连接,所述铰座3上铰接有与主动臂5配合使用的从动臂4,所述主动臂5底部与抓取装置铰接,所述从动臂4底部与抓取装置铰接。

所述铰座3底部设有螺孔,所述固定板1上设有与螺孔配合使用的通孔,所述铰座3与固定板1通过螺栓连接。

所述铰座3与固定板1螺栓连接,方便铰座3的更换、保养,延长了垃圾桶翻转装置的使用寿命。所述从动臂4数量为2个。

所述主动臂5旋转角度为不大于180度。

所述抓取装置6翻转角度为不大于225度。

所述2个从动臂4沿固定板1两侧对称设置。

所述固定板1与垃圾转运车的转运箱及车架部分连接。

所述螺旋油缸2通过转运车自身油路控制。

工作流程:通过垃圾转运车自身油路控制螺旋油缸2发生转动,主动臂5在螺旋油缸2的带动下带动底部的抓取装置6向上翻转,使抓取装置6抓取的垃圾桶翻转,从而使垃圾桶内的垃圾倾倒出,同时从动臂4在抓取装置6及主动臂5的带动下同样发生翻转。

所述从动臂5的设置用于抓取装置6的翻转角度。

工作原理:所述翻转机构为四连杆机构,通过螺旋油缸2的动作,实现垃圾桶及抓取装置的翻转。

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此实施方式,在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化。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从上述构思出发,不经过创造性的劳动,所做出的种种变换,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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