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步梯清洁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61552发布日期:2019-02-15 19:51阅读:478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动步梯清洁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清洁机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自动步梯清洁机。



背景技术:

自动步梯,亦称电动步梯,或自动行人电梯、扶手电梯、电步梯,是带有循环运行阶梯,用于向上或向下倾斜运送乘客的固定电力驱动设备。现有的电梯不易拆卸,而电梯不能随意停下给保洁进行清扫,因为电梯停用可能影响商场上的销售,给人们带来不便,而每年对自动步梯进行清扫十分麻烦,因为存积很多灰尘,影响自动步梯的使用寿命,增大维修次数,缩短使用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克服上述现有技术所述的至少一种缺陷(不足),提供一种自动步梯清洁机。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提供一种自动步梯清洁机,包括本体及设置在本体上的吸尘箱,所述吸尘箱中设置吸尘袋,所述吸尘袋的两侧设置有消音绵,所述吸尘袋的上方设置有密封垫,所述密封垫的上方设置有密封板;所述吸尘箱连接有步梯机吸扒,所述步梯机吸扒通过铜线管连接所述吸尘箱;所述吸尘箱前方还设置有步梯机滚刷。

进一步的,所述步梯机滚刷有两个。

更进一步的,所述步梯机滚刷设置在所述吸尘箱前方两侧。

进一步的,所述步梯机吸扒的数量为1。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自动步梯清洁机能自动调节滚刷高度,清洁效率更高,可迅速清洁商场斜梯里面的灰尘和垃圾,提高自动步梯的使用寿命,减少维修次数,减少成本,给人们使用电梯带来方便,安全快捷,具有很大的市场推广前景。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自动步梯清洁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为吸尘箱密封板,2为吸尘箱密封垫,3为10L吸尘袋, 4为集尘箱消音绵,5为喉箍,6为铜线管,7为M8自锁母,8为介子,9为外六角,10为步梯机吸扒,11为吸扒发泡垫/海绵条,12 为滚刷调节片,13为M6自锁母,15为轴用弹簧,16为轴承,17为步梯机滚刷,18为滚刷轴,19为轴用卡簧,20为步梯机皮带轮,21 为6903轴承,23为皮带,26为弹介,28为前轮支架,29为M10自锁母,30为前轮调支杆,31为前轮支架,33为调节杆弹簧,35为大方块灰胶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是通过中间媒介间接连接,可以说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含义。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说明。

一种自动步梯清洁机,包括本体及设置在本体上的吸尘箱,所述吸尘箱中设置吸尘袋,所述吸尘袋的两侧设置有消音绵,所述吸尘袋的上方设置有密封垫,所述密封垫的上方设置有密封板;所述吸尘箱连接有步梯机吸扒,所述步梯机吸扒通过铜线管连接所述吸尘箱;所述吸尘箱前方还设置有步梯机滚刷。

作为具体实施例的改进,所述步梯机滚刷有两个。

作为具体实施例的改进,所述步梯机滚刷设置在所述吸尘箱前方两侧。

作为具体实施例的改进,所述步梯机吸扒的数量为1。

一种自动步梯清洁机,包括驱动轮、驱动副轮、滚刷、吸尘马达、滚动电机、吸尘箱、吸尘袋、机顶盖、外壳、可拆卸扶手、防滑套、机顶盖把手和蓄电池,所述吸尘箱的一侧设有步梯机吸扒,所述步梯机吸扒的一侧设有所述驱动轮,所述吸尘箱的另一侧设有所述滚动电机,所述滚动电机上设有所述滚刷,所述滚刷的一侧设有所述驱动副轮,所述吸尘箱的顶端设有所述机顶盖,所述机顶盖上设有所述机顶盖把手,所述机顶盖的一侧设有所述外壳,所述机顶盖的另一侧设有所述蓄电池,所述蓄电池的一侧设有所述可拆卸扶手,所述可拆卸扶手上设有所述防滑套。所述可拆卸扶手利用不锈钢钢管制成并固定在所述机顶盖的两侧。所述机顶盖通过螺栓固定在所述吸尘箱上,所述螺栓和所述滚刷相连。所述蓄电池上设有电源开关。

本实用新型未涉及部分均与现有技术相同或可采用现有技术加以实现。图中,描述位置关系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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