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垃圾降尘除臭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703974发布日期:2019-05-21 20:40阅读:301来源:国知局
一种垃圾降尘除臭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垃圾处理设施,特别涉及一种垃圾降尘除臭系统。



背景技术:

垃圾中转设备主要用于将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到垃圾最终处理场(焚烧厂或填埋场)。它的工作过程是垃圾收集车将小区、小范围的垃圾收集运输至中转站,经过配套的中转设备,将分散的垃圾经过压缩集中后,由专用车运输至垃圾最终处理场。在中转站收集垃圾的过程中,垃圾成分比较复杂,夏天垃圾很容易发酵产生臭气,送到中转站时臭气已经四处飘散了。冬天比较干燥,容易造成灰尘满天飞。由于这类中转站一般都建在居民区内或附近,对周边居民或环境造成了严重的二次污染,引起周边居民的强烈不满,居民对此怨声载道,甚至阻挠中转站的运行。

授权公告号为CN201703802U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自动降尘除臭系统,包括储液箱、电机、柱塞泵以及喷淋装置,储液箱上、下分别设置有加水口和出水口,出水口通过水管与柱塞泵进水口连接,柱塞泵出水口与喷淋装置连接,通过电机带动柱塞泵工作将储液箱内药液,经喷淋装置喷洒至垃圾上,对垃圾起到降尘除臭作用。

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在于,在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液没有进行有效的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界,而废液的聚集也容易滋生蚊虫、传播疾病等,使其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垃圾降尘除臭系统,其解决了现有垃圾处理后废液,对缓解造成二次污染的问题,具有对废液进行收集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

一种垃圾降尘除臭系统,包括储液箱、喷淋装置以及连接喷淋装置与储液箱的柱塞泵,所述喷淋装置下方设置有用于存储废液的收集箱,所述收集箱上端开口且开口上设置有用于输送垃圾的传送带,所述传送带的皮带上开设有若干过滤孔。

采用上述结构,通过在收集箱上端设置传送带,垃圾堆积于传送带超前位移过程中,喷淋装置对传送带上的垃圾进行喷洒药液,使其对垃圾起到降尘除臭工作;进而通过皮带上设置的过滤孔,使其对垃圾起到固液分离工作,废液流入收集箱内,便于后续集中处理,避免废液暴露在外对缓解造成二次污染。

进一步优选为:所述皮带上端低于收集箱上端,收集箱位于皮带出料一侧开设有出料斜面,所述出料斜面呈相对皮带一侧低于另一侧的倾斜设置,且出料斜面最高点不高于皮带上端。

采用上述结构,进而通过将皮带上端低于收集箱上端,使其垃圾放置皮带上时,不易从皮带两侧掉落,进而垃圾经过喷洒药液后,通过收集箱一侧设置的出料斜面,垃圾在皮带输送过程中沿出料斜面自动排出在外,便于其下料工作。

进一步优选为:所述传送带还包括两转动连接于收集箱上的驱动辊以及带动其一驱动辊自转的电机,所述皮带绕卷于两驱动辊上,所述收集箱上开设有供驱动辊上下位移且上端开口的限位槽,收集箱上还设置有与限位槽配合对驱动辊限位的限位块。

采用上述结构,通过在收集箱上开设的限位槽,使其驱动辊相对收集箱可拆,当皮带表面垃圾过多或是损坏时,可将驱动辊与皮带从收集箱上取出,便于对皮带清理或是维修工作;通过限位块与限位槽的配合,便于将驱动辊限位于收集箱上。

进一步优选为:所述限位块两侧设置有卡块,所述限位槽两侧开设有供卡块插接的滑槽,所述滑槽垂直连通有供限位块插接的卡槽,所述滑槽内还插接有将限位块限制于卡槽内的插块。

采用上述结构,通过限位块两侧的卡块沿滑槽进入至卡槽内,再通过插块插接于滑槽内,将卡块限牢于卡槽内,实现限位块固定于限位槽内对驱动辊起到限位作用的工作。

进一步优选为:同一限位槽两侧的插块连接于一体且呈U形设置。

采用上述结构,通过将两插块固定连接于一体,便于工作人员对限位块的限位工作。

进一步优选为:所述驱动辊两侧均延伸至收集箱外侧。

采用上述结构,通过将驱动辊两侧延伸至收集箱外侧,便于工作人员对其施力,方便其拆装工作。

进一步优选为:所述储液箱上、下分别开设有进水口和出水口,进水口与外接药液连通,所述储液箱内上、下部分别设置有用于检测液位的高位传感器和低位传感器,高位传感器、低位传感器通过导线与控制电路连接,所述控制电路控制储液箱的进液工作。

采用上述结构,药液从进水口进入储液箱内、从出水口输送至喷淋装置处进行喷淋,通过高位传感器以及低位传感器检测储液箱内的液位情况,将信号输送至控制电路中,当检测药液不足时,通过控制电路气动其进液工作;药液足够时,停止其继续进液工作。

进一步优选为:所述喷淋装置包括管路和若干与管路连通的雾化喷嘴,所述管路通过柱塞泵与储液箱连通。

采用上述结构,通过柱塞泵启闭实现将储液箱内药液输送至管路工作,再在其压力以及雾化喷嘴作用下,将药液形成雾化,增大其覆盖面积的喷洒至垃圾上,实现对垃圾的降尘除臭工作。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通过在收集箱上端设置传送带,垃圾堆积于传送带超前位移过程中,喷淋装置对传送带上的垃圾进行喷洒药液,使其对垃圾起到降尘除臭工作;进而通过皮带上设置的过滤孔,使其对垃圾起到固液分离工作,废液流入收集箱内,便于后续集中处理,避免废液暴露在外对缓解造成二次污染。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施例的整体结构是示意图;

图2是图1中驱动辊与收集箱连接局部示意图。

图中,1、储液箱;2、喷淋装置;21、管路;22、雾化喷嘴;3、柱塞泵;4、收集箱;5、传送带;51、皮带;52、驱动辊;53、电机;6、过滤孔;7、出料斜面;8、限位槽;9、滑槽;10、卡槽;11、限位块;12、卡块;13、插块;14、输液管;15、滚轮;16、轴承。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一种垃圾降尘除臭系统,如图1和2所示,包括储液箱1、喷淋装置2、柱塞泵3、传送带5以及收集箱4,喷淋装置2位于收集箱4上方,传送带5设置于收集箱4内部,柱塞泵3实现喷淋装置2与储液箱1的连接,收集箱4下端设置有排污口(图中未示出),垃圾放置于传送带5一端,在传送带5的输送作用下,使其垃圾经过喷淋装置2,柱塞泵3气动,驱使储液箱1内药液经喷淋装置2喷洒至垃圾上,实现对垃圾的降尘除臭工作,处理垃圾后的废液流于收集箱4内,进行集中处理。

上述储液箱1上、下两端分别开设有进水口和出水口(图中未示出),进水口通过进水管(图中未示出)与外接药液连通,进水管上设置有电磁阀(图中未示出),电磁阀控制进水管启闭,实现对储液箱1的储液工作,出水口通过水管与柱塞泵3连通,柱塞泵3启动,驱使储液箱1内药液从喷淋装置2喷洒出。

储液箱1内顶部与底部还分别设置有高位传感器和低位传感器(图中未示出),高位传感器和低位传感器对储液箱1内液位进行检测,且通过导线与控制电路连通,高控制电路与电磁阀连通,通过高位传感器、低位传感器检测的信号通过控制电路控制电磁阀启闭。

上述喷淋装置2包括呈U形且两侧开口分别固定于收集箱4宽度两侧的管路21,管路21内部中空且管路21内侧均匀连通有若干雾化喷嘴22,管路21通过输液管14与柱塞泵3出水口连通,柱塞泵3进水口与储液箱1进水口连通,通过柱塞泵3工作,将储液箱1内药液输送至管路21中,从雾化喷嘴22喷洒出。

上述传送带5设置于收集箱4内,传送带5包括皮带51、驱动辊52以及电机53,驱动辊52设置有两根分别设置于收集箱4长度方向的两侧,皮带51绕卷于两驱动辊52上,电机53固定于收集箱4上且与其一驱动辊52同轴固定,电机53通过电线与外接电源连通,通电时,电机53启动带动驱动辊52转动,实现皮带51的绕卷工作。本实施例中,收集箱4一端为进料口另一端为出料口,出料口为收集箱4一侧开设的出料斜面7形成,出料斜面7呈朝向皮带51一侧高于另一侧的倾斜设置,且出料斜面7最高点与驱动辊52轴心线处于同一水平高度。

本实施例中,皮带51上端低于收集箱4上端,皮带51上开设有贯穿上下端的过滤孔6。

本实施例中,收集箱4对应驱动辊52处分别开设有若干上端开口的限位槽8,驱动辊52两侧固定有轴承16,轴承16插接于滑槽9内,通过插接于限位槽8内的限位块11抵接于轴承16上端,将驱动轴限位于收集箱4上。

上述限位块11两侧固定有卡块12,卡块12上端低于限位块11上端,限位槽8两侧对应开设有供卡块12插接的滑槽9,滑槽9下端垂直连通有卡槽10,卡槽10与卡块12同等大小且与滑槽9形成L型槽,滑槽9内还插接有插块13,限位块11插接于限位槽8内时,卡块12沿滑槽9位移至卡槽10内,再通过插块13插接于滑槽9内对卡块12进行限位,使其限位块11牢牢的固定于限位槽8内,实现对驱动辊52的限位。

本实施例中,同一限位槽8上的两插块13固定于一体形成U形,U形上端位于收集箱4外侧。

本实施例中,驱动辊52两侧均延伸至收集箱4外侧,收集箱4外侧焊接固定有安装座,电机53通过螺栓安装于安装座上。

本实施例中,收集箱4下端固定有四个待刹车的滚轮15。

工作原理:对垃圾进行处理时,连续倒入皮带51一侧,电机53带动驱动辊52转动,以带动皮带51绕卷对垃圾进行输送,将垃圾穿过喷淋装置2的喷淋区域,同时柱塞泵3启动,将储液箱1内药液经雾化喷嘴22喷洒至垃圾上,对垃圾进行降尘除臭工作,处理后垃圾在中立作用下,从出料斜面7排出;垃圾上的废液从过滤孔6中掉落于收集箱4内储存,储存到一定量后,将收集箱4推送至废液处理区进行集中处理;

当皮带51表面过脏或是损坏时,通过取出限位块11解除对驱动辊52的限位作用、以及解除螺栓对电机53的固定作用,可将皮带51以及输送辊从收集箱4中取出,进行清洁或维修,便于工作人员对其操作。

本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其并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完本说明书后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实施例做出没有创造性贡献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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