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手持胶带切割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553660发布日期:2019-12-31 15:02阅读:161来源:国知局
一种手持胶带切割夹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胶带切割设备技术领域,更具体的说是涉及一种手持胶带切割夹。



背景技术:

目前,在电路的检修工作中常常需要对电线线头进行绝缘包扎,其目的在于提高线路的安全性,防患于未然,包扎的手段是通过绝缘胶带对线头进行反复缠绕;操作时由于胶带需要进行切割,往往需要剪子等切割工具,操作费时费力,大大降低了线头绝缘包扎的效率,因此,如何提供一种便于携带、使用方便能工提高包扎效率的装置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亟需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手持胶带切割夹,包括:

切割部,所述切割部的下表面安装有刀片;

夹持部,所述夹持部为中部向下凹陷的圆弧状结构,其一端与所述切割部的一端弹性铰接;所述夹持部的下表面向上凹陷并形成与人体手指形状适配的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切割部下表面安装的刀片对胶带进行切割,使用时可通过夹持部夹持于胶带上,一只手即可实现切割工作,体积小、携带方便,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当不需要进行切割工作时,切割夹仍可以夹持在胶带上,下次使用时不需进行工具的翻找工作,省时省力。

进一步的,还包括铰接部,所述铰接部包括第一铰接部和第二铰接部,所述第一铰接部的一端与所述第二铰接部的一端弹性铰接,所述第一铰接部的另一端与所述切割部下表面固定连接,所述第二铰接部的另一端与所述夹持部上表面固定连接。

优选的,可以在切割部和夹持部之间安装高强度弹簧,切割夹和夹持部分开时,弹簧产生弹力,有助于提高夹持力和切割部的复位。

优选的,所述第一铰接部一端至另一端的垂直距离为2-3cm。为保证切割部的刀片能够垂直切割胶带,切割部应当大致与胶带的表面平齐,因此,切割部与夹持部的一端应当具有2-3㎝的间距,这样既可以保证良好的夹持效果又可以保证切割部与胶带表面平齐。

优选的,所述切割部的上表面为中部向上凸起的弧形结构,下表面为平面结构。

切割部的上表面是操作人员施力的位置,向上凸起的弧形结构可以提高使用者的使用舒适度,也可以产生良好的下压效果。

优选的,所述刀片为锯齿状刀片。锯齿状刀片的切割效果要优于普通的直形刀刃,尤其是针对这种下压切割的情况,锯齿状刀片的切割效果会更加突出。

优选的,所述切割部的长度为4-6cm,宽度为2-3cm;所述夹持部的长度为7-8cm,宽度为2-3cm。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附图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结构示意图;

图2附图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与胶带的配合示意图。

其中1-切割部,2-夹持部,3-铰接部,31-第一铰接部,32-第二铰接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手持胶带切割夹,包括:

切割部1,切割部1的下表面安装有刀片;

夹持部2,夹持部2为中部向下凹陷的圆弧状结构,其一端与切割部1的一端弹性铰接;夹持部2的下表面向上凹陷并形成与人体手指形状适配的结构。

在本实施例中,还包括铰接部3,铰接部3包括第一铰接部31和第二铰接部32,第一铰接部31的一端与第二铰接部32的一端弹性铰接,第一铰接部31的另一端与切割部1下表面固定连接,第二铰接部32的另一端与夹持部2上表面固定连接。

在本实施例中,可以在切割部1和夹持部2之间安装高强度弹簧,切割夹和夹持部2分开时,弹簧产生弹力,有助于提高夹持力和切割部1的复位。

在本实施例中,第一铰接部31一端至另一端的垂直距离为2-3cm。

在本实施例中,切割部1的上表面为中部向上凸起的弧形结构,下表面为平面结构。

在本实施例中,刀片为锯齿状刀片。

在本实施例中,切割部1的长度为4-6cm,宽度为2-3cm;夹持部2的长度为7-8cm,宽度为2-3cm。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手持胶带切割夹,通过切割部下表面安装的刀片对胶带进行切割,使用时可通过夹持部夹持于胶带上,一只手即可实现切割工作,体积小、携带方便,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当不需要进行切割工作时,切割夹仍可以夹持在胶带上,下次使用时不需进行工具的翻找工作,省时省力。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实用新型。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实用新型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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