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回收箱投递门的手势控制开关装置及回收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192180发布日期:2020-03-27 19:46阅读:534来源:国知局
垃圾分类回收箱投递门的手势控制开关装置及回收箱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垃圾分类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垃圾分类回收箱投递门的手势控制开关装置及回收箱。



背景技术:

随着垃圾分类的发展,生活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辅助垃圾分类的硬件设备,例如:传统的分类垃圾箱,智能分类垃圾箱等,可以方便的分类回收垃圾。

目前很多传统的垃圾箱投递门开启方式都是通过用户手动推开门,或者用户按动开门按钮来实现的,均需要使用者手动触碰垃圾分类回收箱;智能分类垃圾箱也需要用户通过手机app注册,或者在箱体控制系统录入信息后,才可以进行开箱投递,面对以上需要经过触碰垃圾箱体才能投递垃圾或者需要经过繁琐的注册流程才能投递垃圾的硬件设备,使用不仅不方便,也易造了使用者的抵触心理。但目前并没有其他更方便投递门开启方式的垃圾分类回收箱。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现有技术所存在的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垃圾分类回收箱投递门的手势控制开关装置及回收箱,能解决现有垃圾分类回收箱投入垃圾的投递门需手动触碰才能开启,使用不方便的问题。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发明实施方式提供一种垃圾分类回收箱投递门的手势控制开关装置,包括:

驱动组件、手势识别组件和控制电路;其中,

所述驱动组件,设在垃圾分类回收箱上,与所述垃圾分类回收箱的投递门连接,能驱动所述投递门开启或关闭;

所述手势识别组件设置在所述垃圾分类回收箱上,该手势识别组件与所述控制电路电气连接,能将识别到的使用者开门手势转换为对应的开关门控制信号并发送至所述控制电路;

所述控制电路,与所述驱动组件电气连接,能根据所述手势识别组件发送的开关门控制信号对应控制所述驱动组件驱动开启或关闭所述垃圾分类回收箱的投递门。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垃圾分类回收箱,包括:

回收箱体,该回收箱体上设有投递门;

本发明所述的手势控制开关装置,该手势控制开关装置的驱动组件与所述投递门连接,能驱动所述投递门开启或关闭;该手势控制开关装置的手势识别组件设置在所述回收箱体的正面,与控制电路电气连接,能将识别到的使用者开门手势转换为对应的开关门控制信号并发送至所述控制电路;该手势控制开关装置的控制电路,与所述驱动组件电气连接,能根据所述手势识别组件发送的开关门控制信号对应控制所述驱动组件驱动开启或关闭所述垃圾分类回收箱的投递门。

由上述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垃圾分类回收箱投递门的手势控制开关装置及回收箱,其有益效果为:

通过设置手势识别组件,能非触碰状态下识别使用者手势,与控制电路配合,能根据识别使用者手势得到的开关门控制信号,经驱动组件控制开启垃圾分类回收箱的投递门。这样实现了使用时非触碰方式开启垃圾分类回收箱的投递门,方便了使用者向垃圾分类回收箱内投递回收的垃圾。该装置构成相对简单,控制方便,提升了垃圾分类回收箱使用的便利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垃圾分类回收箱投递门的手势控制开关装置的连接关系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手势控制开关装置的控制电路构成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手势控制开关装置的手势识别组件应用状态示意图;

图中各标记对应的部件为:1-手势识别组件;2-控制电路;21-微控制单元;22-线性稳压器;23-门控驱动电路;3-驱动组件;4-垃圾分类回收箱的投递门;5-第二手势识别组件;6-垃圾分类回收箱的投递门;7-回收箱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本发明的具体内容,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本发明实施例中未作详细描述的内容属于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公知的现有技术。

如图1、2所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垃圾分类回收箱投递门的手势控制开关装置,包括:

驱动组件、手势识别组件和控制电路;其中,

所述驱动组件,设在垃圾分类回收箱上,与所述垃圾分类回收箱的投递门连接,能驱动所述投递门开启或关闭;

所述手势识别组件设置在所述垃圾分类回收箱上,该手势识别组件与所述控制电路电气连接,能将识别到的使用者开门手势转换为对应的开关门控制信号并发送至所述控制电路;

所述控制电路,与所述驱动组件电气连接,能根据所述手势识别组件发送的开关门控制信号对应控制所述驱动组件驱动开启或关闭所述垃圾分类回收箱的投递门。

上述手势控制开关装置中,手势识别组件采用测距传感器阵列,所述测距传感器阵列包括排列设置的至少两个测距传感器。优选的,测距传感器采用红外测距传感器。红外测距传感器的测距距离,可根据实际需要选定,以尽量减少外部影响,避免误操作为准。如可设定为10厘米或其他距离。

优选的,上述测距传感器阵列由横向等距间隔排列设置的四个红外测距传感器组成,参见图3。这个数量的红外测距传感器组成的测距传感器阵列既能保证识别手势的准确率,也能节省器件。

进一步的,上述手势控制开关装置还包括:第二驱动组件,设在所述垃圾分类回收箱上,与所述垃圾分类回收箱的第二投递门连接,能驱动所述第二投递门开启或关闭;

第二手势识别组件,设置在所述垃圾分类回收箱的中下部,处于所述手势识别组件的下方,该第二手势识别组件与所述控制电路电气连接,能将识别到的使用者开门手势转换为对应的开关门控制信号并发送至所述控制电路;

所述控制电路,能根据所述第二手势识别组件发送的开关门控制信号对应控制所述第二驱动组件驱动开启或关闭所述垃圾分类回收箱的第二投递门。

通过设置第二手势识别组件,能为身材矮小的儿童提供使用垃圾分类回收箱的便利性。

上述手势控制开关装置中,第二手势识别组件采用测距传感器阵列,所述测距传感器阵列包括排列设置的至少两个测距传感器。优选的,测距传感器采用红外测距传感器。

优选的,第二手势识别组件采用的测距传感器阵列也由横向等距间隔排列设置的四个红外测距传感器组成。

上述手势控制开关装置中,控制电路所述控制电路由微控制单元(microcontrollerunit,mcu)和分别与该微控制单元电气连接的线性稳压器(lowdropoutregulator,ldo)和门控驱动电路构成,其中,门控驱动电路可采用无刷直流电机驱动电路。该控制电路是一种单片机控制电路,只要是能识别测距传感器阵列时序信号,控制驱动组件的单片机电路均可。

上述手势控制开关装置中,驱动组件可采用由电机和连接的驱动杆的驱动机构,只要能由电信号控制打开或关闭投递门即可。

参见图3,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垃圾分类回收箱,包括:

回收箱体,该回收箱体上设有投递门;

上述的手势控制开关装置,该手势控制开关装置的驱动组件与所述投递门连接,能驱动所述投递门开启或关闭;该手势控制开关装置的手势识别组件设置在所述回收箱体的正面,与控制电路电气连接,能将识别到的使用者开门手势转换为对应的开关门控制信号并发送至所述控制电路;该手势控制开关装置的控制电路,与所述驱动组件电气连接,能根据所述手势识别组件发送的开关门控制信号对应控制所述驱动组件驱动开启或关闭所述垃圾分类回收箱的投递门。

可以知道,上述手势控制开关装置,也仅可使用开门的控制,即手势识别组件仅设置识别开门控制手势,给出开门控制信号,由控制电路控制驱动组件开启投递门,而关门的动作,可由控制电路在预设时间未检测到开门信号或投递信号,即可自动关闭投递门,这样使得控制更简单。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手势控制开关装置做进一步说明。

本发明是一种不需要触碰也不需要注册即能打开垃圾箱投递门的装置,满足日常一部分用户的需要,具体是在垃圾分类回收箱上设置该装置,可通过手势识别自动打开投递门,快速且无需手动触碰;

以图3为例,在塑料瓶回收箱上设置本发明的手势控制开关装置,开门操作的步骤如下:

(1)在控制电路中,预先设置手势识别组件的测距传感器阵列的检测距离为a厘米,此检测距离为系统检测用户手掌到测距传感器的距离;

具体的:检测距离a的数值可根据实际应用场景设定。如10厘米、20厘米或其他距离。

(2)在控制电路中,预先设置手势识别组件的传感器阵列的时序,如图3所示的由四个红外测距传感器s1,s2,s3,s4组成的测距传感器阵列,可设置为检测时序依次为s1→s2→s3→s4,时间间隔为b秒;

可以知道:测距传感器的数量不限于4个,可以更多,阵列可任意设置,但是尽量简单易操作;时间间隔b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定。如1秒、0.5秒或其他时长。

(3)居民投递时,根据回收箱示意图,做从左往右挥手的手势,手势识别组件(即测距传感器阵列)将对应的控制信号传输到控制电路;

(4)控制电路检测手势是否符合距离及时序的设定,若符合,发送开门信号,投递门打开;若不符合,则继续等待新的手势信号;

(5)投递门打开,用户投递塑料瓶,当系统检测用户无操作,自动关闭投递门。

本发明提供利用红外测距传感器的测距功能,由红外测距传感器阵列组成手势识别组件,进而能以相对简单的方式识别使用者的手势,得到控制投递门的控制信号,实现垃圾分类领域里的分类回收箱投递门的无触碰自动开启,方便了使用者投递垃圾,提升了用户体验。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披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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