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异形电子产品吸塑托盘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08306发布日期:2019-09-06 19:56阅读:498来源:国知局
一种异形电子产品吸塑托盘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运输包装托盘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运输包装的异形电子产品吸塑托盘。



背景技术:

吸塑托盘,也叫塑料内托,吸塑托盘常用于电子行业、玩具行业、文具行业、科技产品行业、化妆品行业、保健品行业等等。它采用吸塑工艺将塑料硬片制成特定凹槽的塑料,将产品置于凹槽内,起到保护和美化产品的作用,吸塑托盘产品的原材料为塑胶片材,胶片厚度一般不超过1.5mm,常用的片材有:PVC、PET、PP、PS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植绒片材、镀金片材和防静电片材。吸塑托盘相比于传统的木箱、纸箱,拥有物品受损率低、包装方便、可循环使用、美化效果好、运输成本较低等优点,但是在运输一些异形电子产品吸塑托盘产品过程中,形状比较特殊,各方向的限位不好控制,在运输过程中经常出现碰撞、跳动等位移情况,且大多数托盘都是叠加堆放,而叠加堆放的方式,经常因为上下托盘之间的叠加堆放的结合力不好,极大地影响了电子产品等的质量,另外,在运输中吸塑托盘的结构稳定性不好,容易发生变形,影响产品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吸塑托盘所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不易变形,易取放、多点定位、可重复使用的结构稳定的异形电子产品吸塑托盘。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异形电子产品吸塑托盘,包括托盘本体以及位于托盘本体周围的折边,所述托盘本体的四边角设置有圆倒角或者斜边倒角,托盘本体内由中间壁将长壁、短壁内隔开成若干个相同形状的容纳腔,所述容纳腔内的长壁内侧设置有第一扩展槽和第二扩展槽,容纳腔内的短壁内侧设置有第三扩展槽,所述容纳腔的四边角设置有边角槽,容纳腔内沿托盘本体的长壁方向两侧对称设置有由外向内倾斜的斜坡面,斜坡面的外侧设置有若干限位垫块,所述长壁、短壁内侧以及中间壁两侧设置有若干限位槽,所述中间壁上设置有使容纳腔之间相通的断口,所述托盘本体短壁内侧、中间壁的两侧对应位置分别设置有斜面槽或平面槽。

进一步地,所述托盘本体的侧壁以及中间壁上设置有若干面积不同且向下凹陷的定位槽。

进一步地,所述容纳腔上设置有贯通托盘本体的缺口槽。

进一步地,所述长壁、短壁外侧设置有若干定型边块和弧形槽。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1、根据异形电子产品结构在容纳腔内设置第一、第二、第三扩展槽,使得产品有序放置且可以在多方向上对产品进行定位; 2、通过在容纳槽内设置限位槽、垫块、斜面槽、平面槽、缺口槽的结构,可以更好地保证放入容纳槽内的产品既能在运输中保持稳定,又能实现快速定位、取放;3、通过在侧壁上设置定型边块和弧形槽保证了吸塑托盘的结构稳定性,不易发生变形。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的A-A剖面结构示意图。

在图中,1、折边 2、第二扩展槽 3、第一扩展槽 4、圆倒角 5、边角槽 6、斜面槽 7、限位槽 8、容纳腔 9、第三扩展槽 10、斜坡面 11、垫块 12、中间壁 13、长壁 14、斜边倒角 15、弧形槽 16、短壁 17、平面槽 18、定型边块 19、定位槽 20、断口 21、缺口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根据附图结合具体实施例来进一步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一种异形电子产品吸塑托盘,采用PVC、PET、PP、PS以及防静电片材制成,它包括托盘本体以及位于托盘本体周围的折边1,所述托盘本体的四边角设置有圆倒角4或者斜边倒角14,托盘本体内由中间壁12将长壁13、短壁16内隔开成若干个相同形状的容纳腔9,所述容纳腔上设置有贯通托盘本体的缺口槽21,所述容纳腔内的长壁内侧设置有第一扩展槽3和第二扩展槽2,容纳腔内的短壁内侧设置有第三扩展槽8,所述容纳腔的四边角设置有边角槽5,容纳腔内沿托盘本体的长壁方向两侧对称设置有由外向内倾斜的斜坡面10,斜坡面的外侧设置有若干限位垫块11,所述长壁、短壁内侧以及中间壁两侧设置有若干限位槽7,所述中间壁上设置有使容纳腔之间相通的断口20,所述托盘本体短壁内侧、中间壁的两侧对应位置分别设置有斜面槽6或平面槽17,所述托盘本体的侧壁以及中间壁上设置有若干面积不同且向下凹陷的定位槽19,所述长壁、短壁外侧设置有若干定型边块18和弧形槽15。

上述中,根据电子产品形状设置第一扩展槽、第二扩展槽、第三扩展槽以及边角槽,可在多个方向对电子产品进行定位,容纳腔内的斜坡面以及垫块使得电子产品与容纳腔底部形成一定空隙,放置电子产品受到损伤,并且通过容纳腔上设置的缺口槽可以轻松取出其内放置的电子产品,另外定型边块和弧形槽在吸塑托盘叠加时抵住内侧吸塑托盘可以保证吸塑托盘结构不易变形。

以上实施方式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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