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的承托装置,包括用以放置垃圾箱的副车架(1),所述副车架(1)上铰接有用以安装和拆卸垃圾箱的吊臂机构(2),所述吊臂机构(2)的两侧设置有导向机构(3),其特征是:所述导向机构(3)包括分设在吊臂机构(2)两侧的导轨(31),导轨(31)与副车架(1)滑移连接,相邻的导轨(31)之间设置有伸缩组件(33);
所述伸缩组件(33)包括与副车架(1)固接的旋转电机(331)、与旋转电机(331)输出轴同轴固接的螺杆(332),所述螺杆(332)上开设有相反的螺纹,螺杆(332)穿过相邻的导轨(31)并与导轨(31)转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的承托装置,其特征是:所述吊臂机构(2)包括与副车架(1)相互平行的联动梁(21),联动梁(21)的一端与副车架(1)铰接,联动梁(21)的侧壁设置有举升油缸(22),所述举升油缸(22)的活塞杆顶部与联动梁(21)转动连接,联动梁(21)的另一端固接有钩臂(23),所述钩臂(23)的端部设置有与垃圾箱钩接的挂钩(24)。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的承托装置,其特征是:所述导轨(31)为长条状结构并沿承托装置的长度方向布设,所述导轨(31)的上表面设有沿导轨(31)的长度方向延伸的限位条(3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的承托装置,其特征是:所述导轨(31)的前侧设置有限位块(312)。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的承托装置,其特征是:所述导轨(31)背离限位条(32)的内部设置有若干个可转动的第一滚轮(313)。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的承托装置,其特征是:所述导轨(31)的后侧设置有用以引导垃圾箱正向滑入导轨(31)之间的第二滚轮(315)。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的承托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第二滚轮(315)的侧壁固接有限制垃圾箱侧滑的限位板(3151)。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的承托装置,其特征是:所述限位板(3151)设置为喇叭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