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子及便携式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750635发布日期:2020-05-15 16:57阅读:162来源:国知局
瓶子及便携式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瓶子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瓶子及便携式装置。



背景技术:

水是所有的生物都需要每天都摄取的其中一种物质。当身处室内时,我们具有很多设备能用于供水,进而保证我们每天所需要的水分。可是,当我们身处室外时,则不可能随时随地地摄取大自然的水分,所以我们需要采用水瓶装盛饮用水,方便在室外获取所需的水分。

在现有技术中,水瓶大多呈柱状,但是作为经常在外活动,并且经常需要水分补充的一些人群,柱状的水瓶的收纳携带非常的不方便,对长时间在外活动的人群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包括,例如,提供了一种瓶子,其方便使用者握持,并且便于携带运输。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还包括,提供了一种便携式装置,其方便使用者携带,并且便于携带运输。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这样实现: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瓶子,所述瓶子包括瓶身和手持部。

所述手持部设置于所述瓶身内部,并且所述手持部的外侧壁围成贯穿所述瓶身的通孔,所述手持部的内侧壁与所述瓶身的内侧壁共同形成用于装盛液体的容置空间。

所述瓶身呈扁平状,并具有相对设置的第一侧边和第二侧边,所述通孔靠近所述第一侧边设置,所述手持部的外侧壁与所述第二侧边之间形成用于握持的握持区。

可选择地,所述瓶身具有相对设置的第一侧面和第二侧面,所述通孔自所述第一侧面穿入所述瓶身并自所述第二侧面穿出。

所述第一侧面外凸形成弧形,所述第二侧面内凹形成弧形。

可选择地,所述第一侧面呈球面或者柱面,所述第二侧面呈球面或者柱面。

可选择地,所述手持部和所述瓶身连接处设置平倒角或者圆倒角。

可选择地,所述通孔呈圆形、方形、三角形、正多边形、梯形或者平行四边形。

可选择地,所述瓶身还具有第三侧边,所述第三侧边与所述第一侧边和所述第二侧边均相邻设置,所述通孔靠近所述第三侧边设置。

可选择地,所述瓶身上开设有连通于所述容置空间的开口,所述开口设置于所述第三侧边,并且所述开口靠近所述第二侧边设置。

一种便携式装置,所述便携式装置包括挂扣组件和瓶子,所述瓶子包括瓶身和手持部。所述手持部设置于所述瓶身内部,并且所述手持部的外侧壁围成贯穿所述瓶身的通孔,所述手持部的内侧壁与所述瓶身的内侧壁共同形成用于装盛液体的容置空间。所述瓶身呈扁平状,并具有相对设置的第一侧边和第二侧边,所述通孔靠近所述第一侧边设置,所述手持部的外侧壁与所述第二侧边之间形成用于握持的握持区。所述挂扣组件包括连接件和挂扣件,所述连接件用于连接于外部承载体,所述挂扣件连接于所述连接件。所述挂扣件与所述通孔相适配,所述挂扣件能伸入所述通孔并与所述手持部可拆卸连接。

可选择地,所述连接件包括安装部和连接带,所述安装部设置于所述连接带的中部,并且所述挂扣件安装于所述安装部,所述连接带两端选择性地连接并形成环形。

可选择地,所述挂扣件包括承载部和卡扣部,所述承载部安装于所述连接件,并且所述承载部能自所述通孔的一端穿入所述通孔并延伸至所述通孔的另一端。

所述卡扣部凸出于所述承载部的四周并用于卡持于所述手持部,所述卡扣部能在受到外力作用时相对所述承载部移动并缩回所述承载部以脱离所述手持部。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瓶子相对于现有技术的有益效果包括,例如: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瓶子能通过扁平的瓶身的设计方式,方便使用者将瓶子放置于较小的缝隙内,使得瓶子能节省大量的占用空间,方便使用者携带。另外,在瓶身上设置手持部,并通过手持部在瓶身上形成贯穿瓶身的通孔,以便于使用者将手指或者整只手穿过通孔,并握持于握持区,便能实现对于瓶子的拿取握持,能方便于使用者进行摄取水分。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便携式装置相对于现有技术的有益效果包括,例如: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便携式装置能通过将挂扣组件伸入至通孔内部,进而通过挂扣组件和手持部之间选择性地连接,进而能实现挂扣组件和瓶子相互之间的连接,便能通过将挂扣组件设置于承载体上,便能实现便携式装置整体连接于承载体的目的。使用者能将便携式装置放置于方便携带的物体上或者自身躯干上的任意位置,并对便携式装置进行运输以及携带,提高了携带运输的便利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中提供的瓶子第一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中提供的瓶子第二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中提供的瓶子在第三视角中局部剖视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中提供的瓶子第四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中提供的便携式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中提供的挂扣组件局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中提供的卡扣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标:10-便携式装置;11-瓶子;100-瓶身;110-第一侧边;120-第二侧边;130-第三侧边;140-第一侧面;150-第二侧面;160-容置空间;170-开口;200-手持部;210-通孔;220-握持区;12-挂扣组件;300-连接件;310-连接带;320-安装部;400-挂扣件;410-卡扣部;411-按压部;412-弹性部;420-承载部;421-安装槽;422-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

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若出现术语“上”、“下”、“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若出现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结合。

第一实施例

请参阅图1,本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瓶子11,该瓶子11能用于装盛液体,该液体包括供使用者饮用的液体,例如饮用水或者其他引用饮料等,当然,该瓶子11还能用于装盛其他液体,例如,液态农药或者清洗液等,在本实施例中,以瓶子11内部装盛饮用水为例说明。本实施例中提供的瓶子11能方便使用者握持,并且便于携带运输。

其中,请结合参阅图1和图2,瓶子11包括瓶身100和手持部200。手持部200设置于瓶身100的内部,并且手持部200的外侧壁围成贯穿瓶身100的通孔210。同时,手持部200的内周壁与瓶身100共同围成用于装盛液体的容置空间160。应当理解,手持部200和瓶身100的设置方式也可以看作是,在瓶身100上开设一个贯穿瓶身100的通孔210,此时通孔210的内部空间与容置空间160通过手持部200分隔开,并且手持部200的外侧壁围成通孔210的内部空间,手持部200的内侧壁则与瓶身100共同围成容置空间160。需要说明的是,手持部200的外侧壁和手持部200的内侧壁并不是依据手持部200的内外进行区分,只是指代手持部200上相对设置的两个侧面。

另外,瓶身100呈扁平状,需要说明的是,瓶身100呈扁平状指代的是,瓶身100至少具有两个相对设置的侧面,并且两个相对设置的侧面之间距离远小于两个侧面的边长或者中线,同样也可以看作瓶身100的厚度远小于两个侧面的边长或者中线。需要说明的是,“远小于”指代的是,较大者的长度数值除以较小者的长度数值得到的倍数数值大于或等于1.5。另外,两个相对设置的侧面可以是方形侧面、圆形侧面或者曲面等。在本实施例中,以瓶身100大致呈方形为例说明,即,此时瓶身100上相对设置的两个侧面均大致为方形。进一步地,瓶身100具有相对设置的第一侧边110和第二侧边120,第一侧边110和第二侧边120为瓶身100上相对设置的两侧个侧边,并且两个侧边分别位于方形侧面相对的两侧,同时位于两个方形侧面之间。需要说明的是,第一侧边110和第二侧边120表示的是,当由图1视角看向瓶子11时,第一侧边110和第二侧边120为左右设置的两个相对设置的边线;当由图2视角看向瓶子11时,第一侧边110为同时相邻于两个方形侧面的侧面,而第二侧边120为相对于第一侧边110的另一个侧面。

其中,通过瓶身100扁平状的设计方式,能将瓶身100放入至较小的缝隙内部,进而节省了大量的空间,实现了便于携带以及便于运输的目的。

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通孔210靠近第一侧边110设置,手持部200的外侧壁与第二侧边120之间形成用于握持的握持区220。即,通孔210与第一侧边110之间的距离小于通孔210与第二侧边120之间的距离。

其中,使用者能通过握持与握持区220将瓶子11拿起。当使用者握持于握持区220时,使用者的一个手指或者多个手指穿入通孔210,手掌贴合于其中一个方形侧面,并握持于第二侧边120,便能将瓶子11握持于手中,其能通过伸入至通孔210内部的手指对瓶子11进行限位作用,进而实现对于瓶子11的拿取,该方式避免了使用者仅通过手掌和瓶身100之间的摩擦作用对瓶子11进行拿取,通过增加手指穿入通孔210对瓶身100的限位作用,进而使得使用者能非常方便地拿取瓶子11,并能避免瓶子11掉落。需要说明的是,使用者在拿取瓶子11时,能将食指或者中指等手指穿入至通孔210内部,并且拇指压持于第二侧边120,以使得手掌握持于握持区220并对瓶子11进行拿取;使用者也可以将拇指穿入至通孔210,并将剩下的手指握持于第二侧边120,以使得手掌握持于握持区220并对瓶子11进行拿取。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施例中,瓶身100上设置有一个通孔210,并且该通孔210的内径略大于正常使用者手指的直径,即该通孔210仅能容置使用者一个手指,此时使用者能将其中一个手指穿入至通孔210内部,并对瓶子11进行握持。应当理解,在其他实施例中,瓶身100上可以设置多个通孔210,以便于使用者将多个手指分别伸入至多个通孔210,以握持瓶子11,可选地,多个通孔210也可以相互连通,并形成一个可以容置多个手指的空腔(图未示)。可以理解的是,在其他实施例中,通孔210的数量可以大于使用者手指的数量。

另外,瓶身100还具有第三侧边130,第三侧边130与第一侧边110和第二侧边120均相邻,即第三侧边130作为第一侧边110的侧边的同时还作于第二侧边120的侧边,也可以看作是第三侧边130位于第一侧边110和第二侧边120之间,并且第三侧边130的两端分别与第一侧边110和第二侧边120相连。在本实施例中,第三侧边130被设置为瓶身100的顶部。进一步地,通孔210靠近第三侧边130设置,即通孔210在靠近第一侧边110的同时靠近第三侧边130设置,也可以看作,通孔210靠近第一侧边110和第三侧边130共同形成的角设置,通过上述通孔210的设置方式,能便于使用者对瓶子11进行拿取,同时能节省使用者拿取瓶子11所需要的力,达到了便捷并省力的效果。应当理解,在其他实施例中,通孔210的设置方式也可以不同,例如,将通孔210靠近于第一侧边110的中部设置等。

进一步地,请结合参阅图1-图4,瓶身100上还开设有连通于容置空间160的开口170,该开口170用于将液体注入至容置空间160内部,或者该开口170还能用于使用者从开口170处摄取容置空间160内部的液体。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开口170设置于第三侧边130,并且开口170靠近第二侧边120设置。通过上述开口170的设置方式,能使得使用者在使用该瓶子11装液体并需要饮用时,瓶子11底部向上倾斜较小角度,即使得第二侧边120作为瓶子11的底部时,便能将液体从开口170中倒出,方便使用者使用。相反地,假如将开口170设置于第三侧边130靠近第一侧边110的一端时,此时需要将瓶子11整体向上拿起,并颠倒整个瓶子11并使得第三侧边130为底部时才能将大部分液体倒出,降低了使用者的使用体验。

进一步地,瓶身100具有相对设置的第一侧面140和第二侧面150,通孔210自第一侧面140穿入瓶身100并自第二侧面150穿出。即,第一侧面140和第二侧面150为上述提出的瓶身100上相对设置的两个方形侧面。手持部200的一侧连接于第一侧面140,另一侧连接于第二侧面150,即使得通孔210自第一侧面140穿入并由第二侧面150穿出。

可选地,通孔210为圆柱形孔,并且通孔210的轴线垂直于第一侧面140和第二侧面150,能便于使用者将手指伸入至通孔210内部,并能便于使用者施力拿取瓶子11。应当理解,在其他实施例中,通孔210也可以为其他形状的孔,即通孔210的横截面也可以为其他形状,例如,三角形、方形、正多边形、平行四边形或者梯形等。另外,在其他实施例中,通孔210也可以与第一侧面140以及第二侧面150均形成夹角,能在使用者手指与第一侧面140或者第二侧面150呈夹角时,并与使用者手指的伸入,例如,当通孔210与第二侧边120的距离较大并且使用者手掌较小时,此时设置相对于第一侧面140倾斜的通孔210,能便于使用者的手伸入。

需要说明的是,当第一侧面140和第二侧面150为弧形面时,通孔210的轴线垂直于第一侧面140和第二侧面150指代的是,通孔210的轴线垂直于第一侧面140与通孔210相对应处的切面,以及通孔210的轴线垂直于第二侧面150与通孔210相对应处的切面。

另外,在本实施例中,第一侧面140外凸形成弧形,第二侧面150内凹形成弧形。第一侧面140的外凸以及第二侧面150的内凹,此时第一侧面140和第二侧面150均为弧面,使得瓶身100整体呈弧形。需要说明的是,其中,第一侧面140和第二侧面150均为弧形,由于第一侧面140和第二侧面150在外凸或者内凹之前的平面为方形,此时同样认定第一侧面140和第二侧面150均为方形。

通过第一侧面140外凸形成弧形,此时当使用者握持瓶子11时,能通过外凸形成弧形的第一侧面140承托于使用者的手掌,能便于使用者握持瓶子11,提高使用者握持瓶子11的舒适性。需要说明的是,以第二侧边120正对使用者的视角为例,当第一侧面140在使用者右边时,此时瓶子11能适用于右撇子的使用者;当第一侧面140在使用者左边时,此时瓶子11能适用于左撇子的使用者,通过将第一侧面140设置于不同的位置,能提高使用者使用该瓶子11的便利性,进而提升使用者的使用体验。

通过第二侧面150内凹形成弧形,能在将瓶子11贴附于手臂等躯干上时,能通过第二侧面150贴附于手臂上的外凸弧面,进而便于瓶子11的放置与携带,同时能提高使用者的舒适性。另外,通过第二侧面150内凹的设置方式还能便于使用者将瓶子11放置于使用者裤子的后置包中,此时第二侧面150能适配于使用者臀部的弧形,避免瓶子11对使用者造成局部顶触的不适感,进而提高使用者携带瓶子11的舒适感。

其中,第一侧面140呈球面或者柱面,第二侧面150呈球面或者柱面。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第一侧面140和第二侧面150均为柱面,即第一侧面140和第二侧面150形成的弧面为圆柱形曲面的一部分。应当理解,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一侧面140可以设置为球面,和/或,第二侧面150可以设置为球面。即,第一侧面140和第二侧面150的设置方式可以如下:第一侧面140和第二侧面150均为柱面;或者,第一侧面140和第二侧面150均为球面;或者,第一侧面140和第二侧面150中的一个为柱面,另一个为球面。

进一步地,手持部200和瓶身100连接处设置平倒角或者圆倒角。即,手持部200和第一侧面140相连接处设置有平倒角或者圆倒角,同样的手持部200和第二侧面150相连接处设置有平倒角或者圆倒角。通过在手持部200和瓶身100连接处设置平倒角或者圆倒角,使得使用者在将手指伸入至通孔210内部并对瓶子11进行握持时,能通过平倒角或者圆倒角对手指进行贴附,避免手持部200和第一侧面140之间的棱角对使用者造成刮伤,同时避免手持部200和第二侧面150之间的棱角对使用者造成刮伤。

应当理解,手持部200和第一侧面140之间设置的平倒角或者圆倒角的设置方式与手持部200和第二侧面150之间设置的平倒角或者圆倒角的设置方式相互之间不影响。例如,手持部200和第一侧面140之间设置平倒角,手持部200和第二侧面150之间设置圆倒角;或者,手持部200和第一侧面140之间设置平倒角,手持部200和第二侧面150之间也设置平倒角;或者,手持部200和第二侧面150之间设置圆倒角,手持部200和第二侧面150之间也设置平倒角;或者,手持部200和第二侧面150之间设置圆倒角,手持部200和第二侧面150之间也设置圆倒角。

综上所述,本实施例中提供的瓶子11能通过扁平的瓶身100的设计方式,方便使用者将瓶子11放置于较小的缝隙内,使得瓶子11能节省大量的占用空间,方便使用者携带。另外,在瓶身100上设置手持部200,并通过手持部200在瓶身100上形成贯穿瓶身100的通孔210,以便于使用者将手指或者整只手穿过通孔210,并握持于握持区220,便能实现对于瓶子11的拿取握持,能方便于使用者进行摄取水分。

第二实施例

请参阅图5,本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便携式装置10,其能方便使用者携带,并且便于携带运输。其中,本实施例中提供的便携式装置10包括挂扣组件12和第一实施例中提供的瓶子11。瓶子11能选择性地连接于挂扣组件12,并通过挂扣组件12向瓶子11提供承载作用,进而能通过将挂扣组件12连接于其他承载体的方式实现对于瓶子11的携带或者运输等。其中,瓶子11还能选择性地脱离挂扣组件12,进而实现拿取瓶子11的目的。即,瓶子11与挂扣组件12能可拆卸地连接。

需要说明的是,挂扣组件12能穿入通孔210内部,并通过挂扣组件12和手持部200的可拆卸连接实现对于瓶子11的可拆卸连接。

进一步地,挂扣组件12包括连接件300和挂扣件400,挂扣件400连接于连接件300。其中,挂扣件400与通孔210相适配,并用于穿入至通孔210内部并与手持部200可拆卸地连接,连接件300则用于连接于其他承载体,例如,使用者的手臂等躯干、书包肩带或者柱状物等。即能将瓶子11可拆卸地连接于挂扣件400,同时将连接件300连接于使用者的手臂上,便能实现瓶子11的携带,实现了便携式装置10便于携带的目的。

可选地,请结合参阅图5和图6,连接件300包括安装部320和连接带310,安装部320用于挂扣件400的安装,安装部320连接于连接带310,连接带310的两端选择性地连接并形成环形,进而能捆绑于使用者的手臂等其他承载体上,便实现了便携式装置10的携带。其中,能通过控制连接带310的端部连接于连接带310另一端的位置控制连接带310围成环形的大小,继而能将连接带310连接于不同大小的承载体上。需要说明的是,通过连接带310端部连接于另一端不同位置的方式为现有技术,在此不再赘述。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当连接带310两端相互连接并形成环形时,此时挂扣件400位于该环形的外侧,进而便于连接带310与承载体之间的连接,并且能方便于瓶子11与挂扣件400之间的连接或者拆离。

另外,请结合参阅图5和图7,可选地,挂扣件400包括承载部420和卡扣部410。承载部420安装于连接件300,即承载部420安装于安装部320上。并且承载部420朝向远离连接件300的一侧凸起,以使得承载部420能自通孔210的一端穿入通孔210并延伸至通孔210的另一端。卡扣部410凸出于承载部420的四周并用于卡持于手持部200,即能实现挂扣件400和手持部200之间的可拆卸连接。进一步地,卡扣部410能在受到外力作用时相对承载部420移动并缩回承载部420以脱离手持部200,此时便能将手持部200拆离挂扣件400,实现瓶子11和挂扣件400得分相拆离。

在本实施例中,承载部420远离连接件300的一端开设有安装槽421,并且安装槽421的周壁上开设有多个卡槽422。卡扣部410包括按压部411和弹性部412,按压部411和弹性部412设置于安装槽421内部,并且按压部411靠近安装槽421的开口170处设置。弹性部412能自卡槽422伸出于承载部420并凸出于承载部420的四周,进而能通过伸出卡槽422的弹性部412卡持于手持部200,以实现瓶子11和挂扣件400之间的连接。当使用者对按压部411施加压力,进而能使得弹性部412和按压部411均朝向安装槽421的底壁移动,此时弹性部412产生弹性形变并脱离卡槽422并同时缩回至安装槽421内部,便能实现弹性部412和手持部200之间的相分离,进而实现瓶子11和挂扣件400的相拆离。

应当理解,在按压部411和安装槽421底壁之间可以设置弹性件,弹性件的两端分别连接于安装槽421底壁和安装部320靠近安装槽421底壁的一侧,以通过弹性件的设置,能在使用者撤销外力时,通过弹性件的弹性回复力,能将弹性部412和按压部411推出,进而使得弹性部412移动至卡槽422并自卡槽422伸出。

另外,在手持部200上可以设置与弹性部412相适配的限位槽(图未示),以使得弹性部412伸入至限位槽中,进而保证瓶子11和挂扣件400之间连接的稳定性,避免使用者在运动时造成瓶子11的掉落。

另外,在本实施例中,承载部420与安装部320相连接处设置有与手持部200和第二侧面150之间设置的平倒角或者圆倒角相适配的平倒角或者圆倒角,以使得承载部420穿入至通孔210内部时,此时第二侧面150能贴合于安装部320,进而贴合于使用者的手臂等躯干。应当理解,承载部420与安装部320相连接处设置的平倒角或者圆倒角同样适配于手持部200和第一侧面140之间形成的平倒角或者圆倒角,进而使得第一侧面140朝向安装部320并使得承载部420穿入通孔210内部时,能使得第一侧面140贴合于安装部320。通过在承载部420上设置平倒角或者圆倒角,能使得瓶子11在连接于挂扣件400上时,能使得瓶子11贴合于安装部320,提高瓶子11安装的稳定性。值得注意的是,当手持部200与第一侧面140之间设置平倒角,手持部200与第二侧面150之间设置圆倒角时,此时承载部420和安装部320之间设置圆倒角。

需要说明的是,当连接件300连接于使用者手臂等躯干时,此时连接件300外侧为外凸的状态,当瓶子11需要连接于挂扣件400时,即采用内凹的第二侧面150贴合于安装部320,便能实现瓶子11稳固的安装;当连接件300连接于内凹的表面时,此时需要瓶子11连接于挂扣件400,则采用外凸的第一侧面140贴合于安装部320,便能实现瓶子11稳固的安装。

本实施例中提供的便携式装置10能通过将挂扣组件12伸入至通孔210内部,进而通过挂扣组件12和手持部200之间选择性地连接,进而能实现挂扣组件12和瓶子11相互之间的连接,便能通过将挂扣组件12设置于承载体上,便能实现便携式装置10整体连接于承载体的目的。使用者能将便携式装置10放置于方便携带的物体上或者自身躯干上的任意位置,并对便携式装置10进行运输以及携带,提高了携带运输的便利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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