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12容器管束式集装箱的操作管路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196408发布日期:2021-05-28 10:56阅读:199来源:国知局
一种12容器管束式集装箱的操作管路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管束式集装箱技术领域,具体的,涉及一种12容器管束式集装箱的操作管路系统。



背景技术:

天然气是全球公认的最洁净的化石能源,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对清洁能源的推广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管束式集装箱作为储存与运输压缩天然气的一种重要工具,方便海陆联运,已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现有技术中管束式集装箱大多为6容器或8容器,集装箱的容量小,在运输时运输效率较低,运输成本也比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12容器管束式集装箱的操作管路系统,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单个集装箱放置气瓶数量少导致运输效率低、运输成本高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12容器管束式集装箱的操作管路系统,包括箱体,所述箱体内设有多个气瓶,所述气瓶的瓶口连接有放空管路,所述气瓶为十二个,分为三层,每层设置四个气瓶,每个所述气瓶的瓶口处均设有安全装置,所述安全装置上设有放空口、进出气口和排污口;还包括,

安全放空管,通过所述放空口连通所述气瓶内部;

进出气管,通过所述进出气口连通所述气瓶内部;

排污管,通过所述排污口连通所述气瓶内部。

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排污口设在相对所述气瓶的瓶口的位置,所述放空口与所述进出气口相对或呈直角设置。

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进出气管包括:

进出气连接管,通过所述进出气口连通所述气瓶内部;

进出气汇流管,连通同层相邻的所述进出气连接管和相邻层的进出气连接管;

进出气主管,多个所述进出气汇流管连通到所述进出气主管。

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还包括操作装置,所述操作装置包括:

充装接头,与所述进出气主管连通;

总控阀,设置在所述进出气主管上;

所述进出气主管为两条。

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操作装置还包括瓶口阀,所述瓶口阀设置在所述进出气连接管上。

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还包括,温度计和压力表,均设置在所述进出气主管上。

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还包括,安全阀,设置在所述进出气主管上。

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排污管包括:

排污内管,设置在所述气瓶内;

排污外管,设置在所述气瓶外,通过所述排污口与所述排污内管连通;

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排污外管包括:

排污连接管,与所述排污口连通,相邻的两个排污连接管连通;

排污汇流管,连通相邻层的排污连接管;

排污总管,多个所述排污汇流管连通到所述排污总管,所述排污总管设置在所述箱体底部。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及有益效果为:

1、本实用新型中,采用12个气瓶设置在箱体内,12个气瓶分为三层设置,每层设置四个,相对于常见的管束集装箱增加了气瓶数量,可以适用更多的气瓶运输,提升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每个气瓶的瓶口处均设置安全装置,安全装置上设有放空口、进出气口和排污口,并设置安全放空管、进出气管和排污管,安全放空管通过放空口连通气瓶内部,进出气管通过进出气口连通气瓶内部,排污管通过排污口连通气瓶内部,安全放空管用于气瓶内压强过大时排气降低气瓶内压强,进出气管用于向气瓶内充入天然气或排出天然气,排污管用于气瓶内排污,通过安全装置的不同管口引出安全放空管、进出气管、排污管,方便箱体内的布线,使整体布线更加规整、合理,提升整体安全性。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气瓶结构示意图;

图3为第一种安全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4为第二种安全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5为第三种安全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6为进出气管结构示意图;

图7为排污外管结构示意图;

图中:1箱体,2气瓶,3安全装置,31放空口,32进出气口,33排污口,4安全放空管,5进出气管,51进出气连接管,52进出气汇流管,53进出气主管,6排污管,61排污内管,62排污外管,621排污连接管,622排污汇流管,623排污总管,71充装接头,72总控阀,73瓶口阀,8温度计,9压力表,10安全阀。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涉及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图7所示,提出了一种12容器管束式集装箱的操作管路系统,

包括箱体1,箱体1内设有多个气瓶2,气瓶2的瓶口连接有放空管路,气瓶2为十二个,分为三层,每层设置四个气瓶2,每个气瓶2的瓶口处均设有安全装置3,安全装置3上设有放空口31、进出气口32和排污口33;还包括,

安全放空管4,通过放空口31连通气瓶2内部;

进出气管5,通过进出气口32连通气瓶2内部;

排污管6,通过排污口33连通气瓶2内部。

本实施例中,采用12个气瓶2设置在箱体1内,12个气瓶2分为三层设置,每层设置四个,相对于常见的管束集装箱增加了气瓶2数量,可以适用更多的气瓶2运输,提升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每个气瓶2的瓶口处均设置安全装置3,安全装置3上设有放空口31、进出气口32和排污口33,并设置安全放空管4、进出气管5和排污管6,安全放空管4通过放空口31连通气瓶2内部,进出气管5通过进出气口32连通气瓶2内部,排污管6通过排污口33连通气瓶2内部,安全放空管4用于气瓶2内压强过大时排气降低气瓶2内压强,进出气管5用于向气瓶2内充入天然气或排出天然气,排污管6用于气瓶2内排污,通过安全装置3的不同管口引出安全放空管4、进出气管5、排污管6,方便箱体1内的布线,使整体布线更加规整、合理,提升整体安全性。

进一步,排污口33设在相对气瓶2的瓶口的位置,放空口31与进出气口32相对或呈直角设置。

本实施例中,安全装置3有三种结构,三种结构中排污口33均设在相对气瓶2的瓶口位置,第一种结构里放空口31与进出气口32相对设置,用于最上一层的气瓶2,放空口31朝向箱体1顶部设置,通过直管接头连接安全放空管4,安全放空管4向上延伸;第二种结构和第三种结构中放空口31与进出气口32呈直角设置,在第二种结构中和第三种结构中,进出气口32分别位于放空口31的左侧和右侧,这两种结构可根据需要在下面两层的气瓶2中选用,使这两层的气瓶2上连接的安全装置3的放空口31的朝向相反,分别位于气瓶2的左右两侧,通过弯管接头连接安全放空管4,使安全放空管4向上延伸,通过三种结构的放空口31的设置,可以优化放空管路的设计,在顶层采用只需采用直管接头连接安全放空管4,在下面两层也只需要采用弯管接头连接安全放空管4,装配更加简单、方便,整体管路布局更优,避免安全放空管4之间的干扰。

进一步,进出气管5包括:

进出气连接管51,通过进出气口32连通气瓶2内部;

进出气汇流管52,连通同层相邻的进出气连接管51和相邻层的进出气连接管51;

进出气主管53,多个进出气汇流管52连通到进出气主管53。

本实施例中,进出气管5包括连通进出气口32的进出气连接管51,连通同层相邻的进出气连接管51和相邻层进出气连接管51的进出气汇流管52,各进出气汇流管52连通到进出气主管53,同层间的气瓶2、不同层的气瓶2借助进出气汇流管52进行汇流,避免每个气瓶2单独连接到进出气主管53造成的管线混乱,连接难度大的问题。其中进出气汇流管52采用蛇形管,可以实现操作过程中的缓冲与减震。

进一步,还包括操作装置,操作装置包括:

充装接头71,与进出气主管53连通;

总控阀72,设置在进出气主管53上;

进出气主管53为两条。

本实施例中,设置操作装置,设置两条进出气主管53,两条进出气主管53均连接有充装接头71,并设有总控阀72,两条进出气主管53一条工作一条备用,避免单根进出气主管53的阀门故障后导致产品停用。

进一步于,操作装置还包括瓶口阀73,瓶口阀73设置在进出气连接管51上。

本实施例中,没个进出气连接管51上均设有瓶口阀73,由于控制各个气瓶2的进出气,可以实现各个气瓶2进出气单独控制。

进一步,还包括,温度计8和压力表9,均设置在进出气主管53上。

本实施例中,在进出气主管53上设有温度计8和压力表9,用于测量管内温度和压强,保障安全。

进一步,还包括,安全阀10,设置在进出气主管53上。

本实施例中,在进出气管5上设有安全阀10,用于瓶体压力存在较小升高但不足以引起安全装置3的情况下,适当泄压,提升产品的安全性。

进一步,排污管6包括:

排污内管61,设置在气瓶2内;

排污外管62,设置在气瓶2外,通过排污口33与排污内管61连通;

本实施例中,排污外管62包设置在气瓶2内的排污内管61和设置在气瓶2外的排污外管62,二者通过排污口33连通,进行排污。其中,在气瓶2设置在箱体1内时,排污内管61伸进气瓶2内的部分向下弯曲,使端口靠近气瓶2的内壁,靠近气瓶2内壁的最低点。

进一步,排污外管62包括:

排污连接管621,与排污口33连通,相邻的两个排污连接管621连通;

排污汇流管622,连通相邻层的排污连接管621;

排污总管623,多个排污汇流管622连通到排污总管623,排污总管623设置在箱体1底部。

本实施例中,排污连接管621连通排污口33,相邻的两个排污连接管621连通,相邻层的排污连接管621通过排污汇流管622连通,多个排污汇流管622汇流到排污总管623,方便排污管6布线,使整体布线更合理。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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