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输送物体的装置,其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输送装置被构造为滑槽。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物体具有10g到32kg的重量和/或直到600mm的最大宽度和/或直到1200mm的最大长度。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输送装置的宽度小于1000mm并且特别是小于800mm和/或小于所述物体的最大长度。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输送装置是输送带或辊式输送机。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输送装置/所述第二输送方向相对于所述第一输送装置/所述第一输送方向基本上垂直或倾斜。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向装置被构造为根据所述物体的重量、所述物体的尺寸、所述物体在所述第一输送装置上的位置、所述物体在所述第一输送装置上的取向和所述物体在所述第一输送装置上的速度中的一项或多项来对所述物体进行定向。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向装置具有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它们沿着所述第二输送装置彼此并排设置,其中所述第一部分被构造为通过第一制动作用对所述物体进行制动或通过第一加速度对其进行加速,和/或其中所述第二部分被构造为通过第二制动作用对所述物体进行制动或通过第二加速度对其进行加速。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在所述第一输送方向的方向上设置在所述第二部分的后方并且适用于以下一种情况: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物体的尺寸、所述物体的重量、所述物体在所述第一输送装置上的位置、所述物体在所述第一输送装置上的取向和所述物体在所述第一输送装置上的速度中的一项或多项来确定所述第一制动作用与所述第二加速度之间、所述第一制动作用与所述第二制动作用之间或者所述第一加速度与所述第二加速度之间的差异。
11.根据权利要求8-10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和/或所述第二部分被形成为辊式输送机。
12.根据权利要求8-11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和/或所述第二部分被形成为输送带。
13.根据权利要求8-1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和/或所述第二部分被形成为滑动表面。
14.根据权利要求8-1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和/或所述第二部分被形成为空气表面,其中所述空气表面具有多个开口,其中能够向所述开口施加正压来在所述物体的底部产生气垫或者能够向所述开口施加负压来将所述物体压紧在所述空气表面上。
15.根据权利要求8-1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包括彼此并排设置的多个部分,其中这些部分中的至少两个被构造为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
16.根据权利要求8-15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速度/制动作用从一个部分到相邻的部分连续地变化。
17.根据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多个所述第二输送装置。
18.根据权利要求1-17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有顶推器,所述顶推器被分配给相应的所述第二输送装置并且将所述物体从所述第一输送装置推入到所述第二输送装置中。
19.一种分拣机,其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18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