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对物体进行定向或旋转的装置,其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向装置被构造为在所述物体在所述输送方向上连续运动期间对所述物体进行定向。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辊式输送机具有用于产生所述加速度/制动作用的驱动器。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辊式输送机具有制动装置,其中所述辊式输送机的滚动阻力能够针对产生所述辊式输送机的所述制动作用的目的而通过所述制动装置来改变。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动装置被构造为通过所述辊式输送机的输送元件的重量、所述输送元件的液体填充或制动元件来改变所述辊式输送机的滚动阻力。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向装置被构造为根据所述物体的尺寸、所述物体的特别是在所述输送装置的所述入口处的速度和所述物体的重量中的一项或多项来调节所述加速度/制动作用。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被构造为辊式输送机。
8.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相应的另一个部分被构造为滑动表面、空气表面或输送带。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输送装置被构造为滑槽。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输送装置的所述入口处,所述物体具有基本上与所述输送装置的所述输送方向垂直的运动分量,其中更高的加速度/更低的制动作用的部分沿着所述运动分量设置在另一个部分的后方。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多个部分彼此并排设置,其中至少一个部分被构造为第一部分并且另一个部分被构造为第二部分。
12.一种用于分拣物体、特别是包裹的分拣机,其包括第一输送装置和从所述第一输送装置分支的至少一个第二输送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输送装置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来构造。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分拣机,其包括多个第二输送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