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物品从物品堆叠分离的装置和方法_2

文档序号:9382365阅读:来源:国知局
外,沿径向向外定向的排放出口提供了轴向止挡特征部,有效地阻止最上面的物品的非受控轴向位移,例如超过夹持位置的位移。
[0025]第二排放出口不必需从例如管状销形支承构件严格地沿径向向外定向。由于支承构件的几何结构可以随物品几何结构变化,支承构件也可以包括稍微地矩形或者棱形的横截面。此外,至少一个第二排放出口的方向或者定向典型地与横向平面(x,y) —致。附加地或替代地,第二排放出口也可以相对于支承构件的外周以任意角度延伸。它可以大致在切线方向上定向,或者可以甚至大致垂直于支承构件的外周延伸。另外,第二排放出口可以不仅与横向平面一致,而且也可以相对于横向平面以预定角度定向。因此,第二排放出口的方向可具有在轴线方向上、例如向上朝向载体单元的支承表面延伸的部件(component)。这样,从第二排放出口发出的加压流体可以对堆叠或者对其各个物品施加向下指向的轴向力作用
[0026]从第二排放出口发出的加压流体因此可以抵消来自于从第一排放出口发出的加压流体的上升或者提起作用。
[0027]根据另一方面,载体单元和夹持单元能够转换成为相互抵接构造,以形成其中物品堆叠在初始位置和升高位置之间可移位的封闭体积。典型地,夹持单元具有插孔,以至少部分地覆盖或至少部分地接收在两个位置、即在起始位置和在升高位置中的物品堆叠,在起始位置中,堆叠支承在支承表面上,而在升高位置,夹持单元可以获取最上面的物品。
[0028]通过借助于载体单元和夹持单元形成封闭体积,能够容易且准确地控制加压流体的流动。另外,借助于封闭体积,还能够控制或甚至调节加压流体的流率,这允许直观地且容易地修改提起或者阻挡力,用于升高物品堆叠且将物品堆叠保持在几乎无浮动的升高位置或者构造中。
[0029]根据另一实施方式,夹持单元包括与载体单元的第二排放出口协作的至少一个排放出口。以这种方法,能够特别地在封闭体积内形成加压流体的垫层,用于将物品堆叠保持在升高位置。借助于排放出口,从载体单元的第二排放出口发出的加压流体能够在封闭体积内经相当受控且明确的方式被引导。
[0030]至少一个排放出口的总数、大小、位置和定向典型地依赖于载体单元、夹持单元的总体几何结构以及由载体单元和夹持单元形成的封闭体积的几何结构。另外,夹持单元的排放出口可以进一步适应要彼此分离的物品的类型、形状和尺寸或几何结构。
[0031]借助于提供加压流体的垫层,升高的物品堆叠能够被大致不受力地保持在升高位置。特别地,加压流体的垫层可以进一步支持堆叠的物品的分离,特别是在提供有可在轴向上进入堆叠的物品之间的至少一个或者若干个细流时。因此。借助于加压流体的垫层,能够疏松物品堆叠。
[0032]由于载体单元可以包括就物品尺寸和几何结构而言以规则或者均匀分布的序列布置的多个第一排放出口,也可以提供规则地或者等间距地例如布置在支承构件的外周的若干个第二排放出口。
[0033]以类似方式,夹持单元也可以包括规则地布置在夹持单元外周的若干个排放出口或者排泄孔。即使夹持单元的排放出口与载体单元的第二排放出口或者它的若干个出口协作和对应,经由载体单元的第一排放出口进入封闭体积的加压流体也可以经由夹持单元的排放出口排出。
[0034]因此,夹持单元可以包括若干个排放出口,这些若干个排放出口可以布置为相对于彼此距一段轴向距离。这里,至少一个或者若干个排放出口可以对应于载体单元的第二排放出口且与之协作,同时另外的夹持单元的排放出口可以布置且设计成对应于载体单元的第一排放出口且与之协作。
[0035]以这种方法,从载体单元的第一和第二排放出口发出的加压流体能够被引导通过由载体单元和夹持单元以相当明确且受控的方式形成的封闭体积。
[0036]借助于夹持单元的若干个排放出口,明确的速压头可以在封闭体积中累积。当夹持单元和载体单元在相互抵接构造中密封接合时,更促进了对于封闭体积中的堆叠上升速压头的控制。
[0037]根据另一实施方式,分离装置进一步包括使载体单元和夹持单元在垂直于轴线方向(Z)延伸的横向平面(X,y)中相互对准的定心结构。定心结构典型地包括在轴线方向上延伸的定心销,以与对应成形的定心插孔或者定心凹进接合。
[0038]定心销典型地设置在载体单元和/或夹持单元上,而定心插孔可以设置在夹持单元和/或载体单元上。典型地,定心结构用以在夹持单元和载体单元在轴线方向上接近时,立即使载体单元和夹持单元相对于彼此移位。为此,定心结构,具体地定心销和/或定心插孔设有倾斜的或者偏斜的接触面,所述接触面在夹持和载体单元轴向接近时相互接触。
[0039]根据另一实施方式,定心结构包括从载体单元在轴线方向上延伸的至少一个定心销。另外,定心结构还包括设置在夹持单元上或延伸到夹持单元中的对应成形的定心插孔。载体单元的所述至少一个定心销适合于在载体单元和夹持单元在轴线方向上接近时接合对应成形的定心插孔。以这种方法,载体单元和夹持单元能够在载体单元和夹持单元相互抵接时在横向平面中适当地对准,由此形成用于可移位物品堆叠的封闭体积。在替代实施方式中,夹持单元包括朝向载体单元延伸的至少一个定心销,而载体单元包括对应成形的定心插孔。另外,支承构件也可以提供定心功能。它也可以包括位于其自由端背向载体单元的支承表面的偏斜或者倾斜表面。销状支承构件因此可以与例如杯状夹持单元的对应成形的插孔横向对准。
[0040]根据另外实施方式,多个第一排放出口沿着支承构件的外周设置。这里,排放出口可以沿径向向外指向,并且可以在轴线方向上相对于横向平面以至少15°、至少30°或者至少45°的角度指向。这里,排放出口可以以给定角度向上指向,并且因此可以背离载体单元的支承表面。
[0041]通过设置沿着支承构件的外周在周向方向以及在轴线方向两者上分离的多个第一排放出口,物品堆叠中的多个物品能够同时暴露于加压流体。因此,不仅底部或者最下的物品,而且在堆叠中沿轴线方向分布的若干个物品可以直接经历来自于加压流体的向上指向的提升力。
[0042]而且,通过设置在支承构件的外周上沿周向方向和轴线方向分离的多个第一排放出口,物品堆叠在提升到升高位置的同时能够疏松。以这种方法,能够阻止或者至少抵制堆叠中相邻布置的物品的阻塞、倾斜和相互卡锁或者互锁。
[0043]在另外实施方式中,第一排放出口沿着支承构件以螺旋形设置或者以螺旋形布置。第一排放出口的螺旋状布置用以在物品受加压流体的作用而提高或提升时,引起物品的螺旋状或者螺旋型运动。以这种方法,能够阻止或者至少抵制相邻布置的物品的相互倾压或者阻塞。堆叠或者其至少一部分在经受提起时能够被疏松。
[0044]以这种方法,第一排放出口适合于以螺旋状或者螺旋形构造推出加压流体,以便对物品堆叠施加上升作用。因此,在第一排放出口暴露于加压流体时,设置在支承表面上的物品堆叠可经历螺旋形的螺旋且向上指向的上升运动。
[0045]在另一实施方式中,至少一些第一排放出口向上定向,即以至少15°、至少30°或者至少45°的角度向上定向。以这种方法,加压流体能够对物品堆叠或者至少对其一部分施加向上指向的力作用。而且,当若干个第一排放出口例如沿着支承构件的外周布置成相对于彼此成一定轴向距离时,堆叠的不仅最下的而且若干个物品,即相对彼此以给定轴向距离布置的若干个物品,能够同时经历上升力作用。借助于若干个向上定向的第一排放出口,浮力能够相当平滑地且均匀地施加到物品堆叠。以这种方法,物品堆叠变得在经受到升高位置的反复升高时,略不易于阻塞或者倾压。根据另一实施方式,第一排放出口大致沿轴线方向定向,布置在载体单元的支承表面中或下方。在这一构造中,第一排放出口用以对物品堆叠的至少底部或者最下的物品施加轴向和向上指向的力作用。另外在此,若干个第一排放出口的大小、数目和位置典型地与要分离的物品的大小和几何结构相匹配。
[0046]在另一实施方式中,载体单元的支承表面位于载体单元的从载体单元在轴线方向上延伸的中空基座部分的底部。在本实施方式中,中空基座部分可为管状或者柱形形状,限界与物品形状大致匹配的内部体积。这里,中空基座部分可以用作提供对物品堆叠的周向约束的引导结构。在本实施方式中,堆叠在其中能够在初始位置和升高位置之间移位的封闭体积可以几乎完全地由中空基座部分提供。这里,夹持单元可以仅仅接触基座部分的上部自由端,以抓住和夹持堆叠的最上面的物品。夹持单元然后可以包括与基座部分的横截面大致匹配的形状。当在相互抵接或者接触构造中时,在夹持单元和载体单元的中空基座部分之间形成的界面可以包括至少一个排放出口,用以提供对供给的加压流体的受控排出。
[0047]根据另一方面,本发明还涉及使用上述分离装置将物品从物品堆叠分离的方法。该分离方法包括步骤:将物品堆叠设置在载体单元的支承表面上,借助于至少第一排放出口对堆叠施加加压流体。因此且在另外步骤中,在增压空气的作用下,物品堆叠相对于支承表面从起始位置提高到升高位置。典型地,整个堆叠或者包括若干个物品的其一部分由从至少第一排放出口发出的加压流体提高。替代地,当仅仅堆叠的最上部分借助于加压流体提升到升高位置时,其可以是足够的。借助于加压流体,堆叠或者至少其若干个物品被保持在升高位置,以允许和支持对于最上面的物品的直观的且容易的夹持。
[0048]一旦堆叠达到升高位置,最上面的物品借助于夹持单元的吸嘴被夹持。此后,夹持单元可以相对于载体单元轴向地和/或横向地移位。在借助于夹持单元的吸嘴提起最上面的物品之前或期间,加压流体通过第一排放出口的排出被减小或完全停止,以便剩余的堆叠返回到它的起始位置,例如在重力作用下实现。
[0049]根据上述分离装置的结构和操作方式,用于将物品从物品堆叠分离的方法的若干个其它步骤是明显的。
[0050]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将更为明显地,在不偏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能够对于本发明做出各种修改和变化。另外,应指出,所附权利要求中使用的任何附图标记不被阐释为限制本发明范围。
【附图说明】
[0051]在下文中,将参考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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