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冰箱箱胆连体真空成型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33984阅读:583来源:国知局
一种冰箱箱胆连体真空成型模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冰箱箱胆生产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冰箱箱胆连体真空成型模。



背景技术:

冰箱内胆的真空成型是冰箱生产制造的一个重要环节,影响内胆成型的质量、成品率、生产效率的关键因素是真空成型模具。但是现有真空成型模具的结构复杂,脱模效果不好,生产成本高,不利于广泛的推广和利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冰箱箱胆连体真空成型模,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冰箱箱胆连体真空成型模,包括下模台和上模盖,所述上模盖套设在下模台顶部,所述下模台的顶部中间部位设有注塞,且注塞与上模盖之间形成空腔,所述下模台的顶部一侧位于空腔位置设有抽气孔,所述抽气孔的出气端通过管道固定连接有真空泵,且真空泵通过支架与下模台的右侧固定连接,所述下模台的左侧焊接有连接底座,所述连接底座的顶部设有滑槽,所述滑槽的内部滑动连接有电动滑块,所述电动滑块的顶部通过连接杆固定连接有凸部成型板,所述上模盖的顶部两侧固定连接有液压缸,所述上模盖的顶部中间部位设有注塑口,所述上模盖的右侧上端镶嵌有压力传感器,所述上模盖的正面镶嵌有显示器,且显示器与压力传感器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上模盖的右侧设有与凸部成型板相对应的开口,且开口表面粘贴有密封垫圈。

优选的,所述注塞的表面设有防粘层。

优选的,所述上模盖的表面镶嵌有散热片。

优选的,所述显示器的外侧粘贴有隔热板。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冰箱箱胆连体真空成型模,结构设计简单合理,通过电动滑块在连接底座的凹槽内带动凸部成型板滑动可以实现内胆凸块部位的成型可脱模,操作方便,真空泵从抽气孔把注塞和上模盖之间的空腔内空气抽除,并且压力传感器实时感应空腔内的压力在显示器上显示出来,可以提高操作的精确度,保证内胆成型效果,功能多样,有利于推广和普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视图。

图中:1下模台、2注塞、3上模盖、4液压缸、5注塑口、6压力传感器、7连接底座、8电动滑块、9凸部成型板、10抽气孔、11真空泵、12显示器、13滑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2所示的一种冰箱箱胆连体真空成型模,包括下模台1和上模盖3,所述上模盖3套设在下模台1顶部,所述下模台1的顶部中间部位设有注塞2,且注塞2与上模盖3之间形成空腔,所述下模台1的顶部一侧位于空腔位置设有抽气孔10,所述抽气孔10的出气端通过管道固定连接有真空泵11,且真空泵11通过支架与下模台1的右侧固定连接,所述下模台1的左侧焊接有连接底座7,所述连接底座7的顶部设有滑槽13,所述滑槽13的内部滑动连接有电动滑块8,所述电动滑块8的顶部通过连接杆固定连接有凸部成型板9,所述上模盖3的顶部两侧固定连接有液压缸4,所述上模盖3的顶部中间部位设有注塑口5,所述上模盖3的右侧上端镶嵌有压力传感器6,所述上模盖3的正面镶嵌有显示器12,且显示器12与压力传感器6电性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上模盖3的右侧设有与凸部成型板9相对应的开口,且开口表面粘贴有密封垫圈。便于凸块的成型,而且脱模方便。

进一步的,所述注塞2的表面设有防粘层。方便内胆的脱模,防止内胆粘贴在注塞2的表面

进一步的,所述上模盖3的表面镶嵌有散热片。可以加快物料的散热,提高成型凝固效率。

该冰箱箱胆连体真空成型模,工作时,通过控制液压缸4把上模盖3下压套在下模台1顶部,并与注塞2之间形成空腔,然后在控制电动滑块8带动凸部成型板9在连接底座7顶部的滑槽13内滑动,使凸部成型板9与上模盖3贴合连接,从上模盖3顶部的注塑口5内注塑内胆原料并填充满空腔后封闭注塑口,然后控制真空泵11抽除空腔内的气体,同时压力传感器6实时感应空腔内的压力并在显示器12上显示出来,保证操作的精确度,内胆冷却成型之后,电动滑块8带动凸部成型板9在连接底座7顶部的滑槽13内滑动,使凸部成型板9与上模盖3分开,再控制液压缸4带动上模盖3上升即可完成脱模,该装置结构设计简单合理,操作方便,便于脱模,功能多样,适用范围广,有利于推广和普及。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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