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钢丝胶带硫化用方便快捷的耙式扒丝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15813发布日期:2019-09-20 21:11阅读:336来源:国知局
一种钢丝胶带硫化用方便快捷的耙式扒丝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钢丝胶带硫化辅助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钢丝胶带硫化用方便快捷的耙式扒丝装置。



背景技术:

钢丝绳芯胶带因强度满足长距离、大运量运输的要求,且故障率低、运行费用不高,故钢丝绳芯胶带广泛应用于港口运输系统中。其中,钢丝绳芯胶带接头的硫化质量对输送系统的安全运转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港口工程中皮带机接头的硫化是不可缺少的,硫化接头部位的钢丝胶带通常需要扒出1米左右,传统的钢丝胶带的扒丝采用人工通过硫化刀进行操作,存在劳动强度大,扒丝时间长的缺点,大大降低了硫化工作的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钢丝胶带硫化用方便快捷的耙式扒丝装置。

本实用新型为实现上述目的,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钢丝胶带硫化用方便快捷的耙式扒丝装置,包括扒丝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扒丝板采用截面为等腰三角形的钢板,所述扒丝板的底边上等间距安有若干钩头,所述钩头采用钢筋弯制而成,每个所述钩头上均设有若干扒丝钢丝,每个所述扒丝钢丝的两端均固接有圆环,所述扒丝钢丝上其中一端的所述圆环套置在所述钩头上,所述扒丝钢丝上另一端的所述圆环套在外界待扒丝的皮带钢丝绳上,所述扒丝板的顶角上设有连接孔,所述连接孔内贯穿有连接钩,所述连接钩的另一端固接有连接架,所述连接架上转动安有滑轮,与所述连接钩相对的所述滑轮的一侧设有卷扬机,所述卷扬机固接在外界钢柱上,所述卷扬机通过钢丝与所述连接架固接,所述钢丝与所述连接架的连接端、所述连接钩与所述连接架的连接端均位于所述扒丝板底边的垂直平分线上。

所述扒丝钢丝的直径为0.6mm,长度为750mm。

所述扒丝板的截面为等边三角形。

所述扒丝板的边长为300mm,厚度为10mm。

所述钩头的个数为4。

所述连接孔的直径为20mm。

所述滑轮的直径为500mm。

所述钢丝的直径为1.0mm。

所述卷扬机采用3t卷扬机。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通过设置扒丝钢丝和扒丝板组成的耙式结构,配合滑轮,钢丝和卷扬机,避免了采用人工通过硫化刀进行操作,以卷扬机作为动力进行扒丝,有效降低了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大大减少了扒丝时间,进而提高了硫化工作的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扒丝钢丝和圆环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扒丝钢丝;2-扒丝板;3-钩头;4-圆环;5-连接孔;6-连接钩;7-连接架;8-滑轮;9-钢丝;10-卷扬机;

以下将结合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参照附图进行详细叙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所示,一种钢丝胶带硫化用方便快捷的耙式扒丝装置,包括扒丝板2,其特征在于,所述扒丝板2采用截面为等腰三角形的钢板,所述扒丝板2的底边上等间距安有若干钩头3,所述钩头3采用钢筋弯制而成,每个所述钩头3上均设有若干扒丝钢丝1,每个所述扒丝钢丝1的两端均固接有圆环4,所述扒丝钢丝1上其中一端的所述圆环4套置在所述钩头3上,所述扒丝钢丝1上另一端的所述圆环4套在外界待扒丝的皮带钢丝绳上,所述扒丝板2的顶角上设有连接孔5,所述连接孔5内贯穿有连接钩6,所述连接钩6的另一端固接有连接架7,所述连接架7上转动安有滑轮8,与所述连接钩6相对的所述滑轮8的一侧设有卷扬机10,所述卷扬机10固接在外界钢柱上,所述卷扬机10通过钢丝9与所述连接架7固接,所述钢丝9与所述连接架7的连接端、所述连接钩6与所述连接架7的连接端均位于所述扒丝板2底边的垂直平分线上。

所述扒丝钢丝1的直径为0.6mm,长度为750mm。

所述扒丝板2的截面为等边三角形。

所述扒丝板2的边长为300mm,厚度为10mm。

所述钩头3的个数为4。

所述连接孔5的直径为20mm。

所述滑轮8的直径为500mm。

所述钢丝9的直径为1.0mm。

所述卷扬机10采用3t卷扬机。

本实用新型工作时,将扒丝钢丝1一端的圆环4套在外界待扒丝的皮带钢丝绳上,扒丝钢丝1另一端的圆环4套在扒丝板2的钩头3上,以卷扬机10作为动力,卷扬机10通过钢丝9拉动安有滑轮8的连接架7移动,使得扒丝板2对钢丝胶带进行扒丝,通过设置扒丝钢丝1和扒丝板2组成的耙式结构,避免了采用人工通过硫化刀进行操作,以卷扬机10作为动力进行扒丝,有效降低了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大大减少了扒丝时间,进而提高了硫化工作的工作效率,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实用新型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实用新型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改进,或未经改进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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