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成型灯配件的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012088发布日期:2022-02-23 20:47阅读:85来源:国知局
用于成型灯配件的模具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塑料模具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用于成型灯配件的模具。


背景技术:

2.在专用机床(压力机或注塑机)上,通过压力是金属或非金属获得所需要形状的零部件或铸件的专用工具,称之为模具。
3.对于某些铸件可选用软且弹性好的材料,如聚丙烯、聚乙烯等,在侧壁凹凸形状不大的情况下,模具结构可采用二次顶出的方式对铸件进行强制脱模。但是对于绝大多数塑料,如ps、abs、san、pc、pmma等,在铸件侧壁凹凸形状较大时,其模具结构采用强制脱模的方法是行不通的。如现有技术中的一灯配件,其相对的两侧侧壁具有凹凸结构,且底部具有容纳腔,该种铸件凹凸形状较大,同样不适宜采用强制脱模的模具。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用于成型灯配件的模具,以缓解现有技术中所使用的模具对两侧侧边具有凹凸结构的灯配件成型顶出困难的技术问题。
5.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用于成型灯配件的模具,包括有定模板、定模座板和支撑板,所述支撑板上设有动模型板以及相向设置的第一油缸和第二油缸,所述第一油缸的输出端连接有第一滑块,所述第二油缸的输出端连接有第二滑块,所述第一滑块和所述第二滑块相向靠近时,与所述定模板、所述动模型板和所述支撑板闭合共同形成型腔,所述型腔至少为一个,所述型腔适于注塑形成所述灯配件;所述支撑板上设有顶出机构,所述顶出机构适于将成型的所述灯配件顶出。
6.可选地,所述灯配件上具有容纳腔以及相对设置的第一侧边槽和第二侧边槽,所述动模型板适于形成所述容纳腔,所述第一滑块适于形成所述第一侧边槽,所述第二滑块适于形成所述第二侧边槽。
7.可选地,所述灯配件上还设有侧边孔,所述侧边孔设置在所述第一侧边槽和第二侧边槽之间的灯配件侧壁上。
8.可选地,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支撑板上的镶块,所述镶块上具有形成所述侧边孔的轮廓结构;镶块与支撑板之间不能相对移动,由于侧边孔的深度为灯配件的壁厚厚度,凹凸形状不大,在成型铸件脱模时,铸件与镶块之间采用强制脱模。
9.可选地,所述顶出机构包括顶板和顶杆,所述顶杆的一端与所述顶板连接,所述顶板适于驱动所述顶杆沿所述型腔的竖直方向做往复运动;顶杆适于推动成型好的铸件,实现脱模。
10.可选地,所述支撑板上设有适于连接所述定模板的锁模块;锁模块适于防止模具在移动或搬运的过程中从分型面出打开,造成模具损坏或人身安全事故。
11.可选地,所述定模座板上设有定位环,且所述定位环直径比注塑机的镶板孔小
0.3-0.4mm;定位环适于将定模座板与外部注塑设备定位连接。
12.本技术实施例中提供的一个或多个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技术效果或优点:
13.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提供一种用于成型灯配件的模具,包括有定模板、定模座板和支撑板,定模板与支撑板闭合后,定模板、支撑板、定模型板、第一滑块和第二滑块共同形成型腔,型腔适于注塑产品;顶出结构顶出成型好的产品之前,第一油缸和第二油缸分别驱动第一滑块和第二滑块移动,使第一滑块和第二滑块相向远离,避免第一滑块和第二滑块对成型产品的移出产生空间位阻。
附图说明
14.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模具的结构示意图;
15.图2为沿图1中a-a线切割的剖面图;
16.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模具动模部分的结构示意图;
17.图4为沿图3中b-b线切割的剖面图;
18.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灯配件的结构示意图一;
19.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灯配件的结构示意图二。
20.图中标号说明:
21.1、定模板;2、支撑板;3、定模座板;4、第一油缸;5、第二油缸;6、锁模块;7、定位环;8、动模型板;9、顶板;10、导柱;11、顶杆;12、第一滑块;13、第二滑块;14、镶块;15、灯配件;
22.151、第一侧边槽;152、第二侧边槽;153、侧边孔;154、容纳腔。
具体实施方式
23.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用于区别描述特征,无顺序之分,无轻重之分。
25.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26.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7.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用于成型灯配件15的模具,以缓解现有技术中所使用的模具对两侧侧边具有凹凸结构的灯配件15成型顶出困难的技术问题。
28.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用于成型灯配件15的模具,包括有定模板1、定模座板3和支撑板2,支撑板2上设有动模型板8以及相向设置的第一油缸4和第二油缸5,第一油缸4的输出端连接有第一滑块12,第二油缸5的输出端连接有第二滑块13,第一滑块12和第二滑块13相向靠近时,与定模板1、动模型板8和支撑板2闭合共同形成型腔,型腔至少为一个,型腔适于注塑形成灯配件15;支撑板2上设有顶出机构,顶出机构适于将成型的灯配件15顶出。
29.其中,定模座板3、定模板1和支撑板2由上到下一次堆叠组合。第一油缸4和第二油缸5分别设置在支撑板2的两侧,定模座板3与定模板1之间固定连接,定模板1与支撑板2堆叠的界面为模具的分型面。第一油缸4和第二油缸5分别驱动第一滑块12和第二滑块13相向靠近时,第一滑块12和第二滑块13分别与支撑板2的侧边相抵,定模板1与支撑板2闭合后,定模板1、支撑板2、动模型板8、第一滑块12以及第二滑块13共同形成型腔。
30.在本实施例中,型腔的数量为一个,在另一实施例中,型腔的数量为两个或三个。
31.具体的,模具还包括有四个导柱10,导柱10固定安装在动模座板(图中未标记)上,导柱10为模具中常见的结构,本实施例中导柱10的功能与现有技术中导柱10的功能一致,故不多加赘述。
32.具体的,定模座板3上设有定位环7,且定位环7直径比注塑机的镶板孔小0.3-0.4mm;定位环7适于将定模座板3与外部注塑设备定位连接。
33.其中,外部注塑设备通过定位环7定位连接,热融塑料经过浇道(图中为示出)注入型腔内,热融塑料冷却后得到成型铸件,即本技术中的铸件,该铸件为灯配件15。
34.具体的,如图3和图4所示,在本实施例中,灯配件15上具有容纳腔154以及相对设置的第一侧边槽151和第二侧边槽152,动模型板8适于形成容纳腔154,第一滑块12适于形成第一侧边槽151,第二滑块13适于形成第二侧边槽152。
35.其中,铸件灯配件15成型后,第一油缸4和第二油缸5相向远离,直至第一滑块12和第二滑块13脱离对灯配件15的限定状态,且第一滑块12和第二滑块13相向的端部与灯配件15边沿沿灯配件15的移动方向延伸形成的面之间存在间隙。即第一滑块12和第二滑块13不会对灯配件15的脱模产生空间位阻。
36.进一步的,结合图6所示,灯配件15的底部设有容纳腔154,第一侧边槽151和第二侧边槽152分别位于灯配件15外壳的两侧。动模型板8具有形成容纳腔154的轮廓。
37.具体的,结合图1所示,支撑板2上设有适于连接定模板1的锁模块6;锁模块6适于防止模具在移动或搬运的过程中从分型面出打开,造成模具损坏或人身安全事故。
38.具体的,顶出机构包括顶板9和顶杆11,顶杆11的一端与顶板9连接,顶板9适于驱动顶杆11沿型腔的竖直方向做往复运动;顶杆11适于推动成型好的铸件,实现脱模。
39.其工作原理是,在初始状态下,第一油缸4和第二油缸5分别驱动第一滑块12和第二滑块13相向靠近,第一滑块12和第二滑块13分别与支撑板2的侧边相抵,定模板1与支撑板2闭合后,定模板1、支撑板2、动模型板8、第一滑块12以及第二滑块13共同形成型腔。外部注塑设备向型腔内注入热融塑料,冷却形成铸件。之后第一油缸4和第二油缸5分别驱动第一滑块12和第二滑块13反方向移动,通过挡板带动顶杆11沿竖直方向移动,顶杆11顶起铸件脱离型腔
40.具体的,如图5所示,在另一实施例中,灯配件15上还设有侧边孔153,侧边孔153设
置在第一侧边槽151和第二侧边槽152之间的灯配件15侧壁上。
41.其中,该侧边孔153贯穿灯配件15容纳腔154的侧壁,使容纳腔154与灯配件15的外部空间接通。侧边孔153孔内壁的深度为灯配件15侧壁的厚度。
42.在另一实施例中,结合图3所示,模具还包括设置在支撑板2上的镶块14,镶块14上具有形成侧边孔153的轮廓结构;镶块14与支撑板2之间不能相对移动,由于侧边孔153的深度为灯配件15的壁厚厚度,凹凸形状不大,在成型铸件脱模时,铸件与镶块14之间采用强制脱模。
43.以上就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作了说明,但不能理解为是对权利要求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不仅局限于以上实施例,其具体结构允许有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独立要求的保护范围内所作的各种变化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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