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连续聚烯烃回收工艺的溶解装置,所述溶解装置用于将废聚烯烃材料(1)中的聚烯烃(2)溶解在溶剂(3)中产生聚烯烃溶液浆料(4),所述聚烯烃溶液浆料(4)包含聚烯烃溶液和不溶解的残余物,所述溶解装置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溶解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进料设备(5)选自熔体进料设备和溶液进料设备。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任一项所述的溶解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进料设备(5)是溶液进料设备。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溶解装置,其中,所述溶解设备(6)适合于在所述容器中产生混合模式,其中所述混合模式包括沿着所述搅拌器的轴线至所述容器的顶部的向上流以及相应的沿着所述容器壁的向下流,或者所述混合模式包括沿着所述搅拌器的轴线至所述容器的底部的向下流以及相应的沿着所述容器壁的向上流。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溶解装置,其中,所述溶解装置(6)的容器包括2至12个挡板。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溶解装置,其中,所述挡板安装在所述容器的顶部和底部,与所述容器壁留有一定距离并指向所述搅拌器的轴,其中所述挡板的宽度b优选为容器直径t的1/4至1/24,以及所述挡板与容器壁之间的距离a为1/80至1/40。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溶解装置,其中,所述容器的形状优选为圆柱形,以及所述容器的顶部和底部成形为korbbogen形状。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溶解装置,其中,所述容器的高度/直径比(h/t)在1至3的范围内。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2-8中任一项所述的溶解装置,其中,进料点位于所述容器的底部并且排出点位于所述容器的顶部。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溶解装置,其中,所述搅拌器包括至少一个叶轮,其直径在0.5至0.9×容器直径t的范围内。
11.用于连续聚烯烃回收工艺的溶解方法,所述溶解方法用于将废聚烯烃材料(1)中的聚烯烃(2)溶解在溶剂(3)中产生聚烯烃溶液浆料(4),所述聚烯烃溶液浆料包含聚烯烃溶液和不溶解的残余物,所述溶解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溶解方法,其中,所述方法是连续方法。
13.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任一项所述的溶解方法,其中,步骤a)选自干式进料、湿式进料、熔体进料、溶液进料及其混合。
14.根据权利要求1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溶解方法,其中,步骤a)是溶液进料步骤。
15.根据权利要求1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溶解方法,其中,步骤b)在110至350℃的温度和7至100巴的压力下进行。